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一般均發(fā)生在看守所中,此時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往往也是處在被追訴且被羈押的狀態(tài),辯護律師的會見,主要是向其了解案情,為其提供法律幫助,代理其申訴、控告等談話內(nèi)容。當然,辯護律師會見需要注意的事項還是挺多的,以下筆者就辦案過程的繁多事項中總結三大點實務攻略,供大家參考。
01
會見前:辯護律師會見需攜帶的材料及證件
1.委托人簽署的
刑事辯護委托書或者
法律援助公函(原件一份)。
2.辯護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開具的《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專用介紹信》(原件一份)。
3.辯護律師本人的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委托人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親屬關系證明,比如:戶口本(復印件一份)、
結婚證(復印件一份)、由村委開具且經(jīng)過所在轄區(qū)公安機關簽章確認的親屬關系證明(原件一份)。
5.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辯護律師還必須持有偵查機關批準會見犯罪嫌疑人的《許可會見決定書》(原件一份)。
上述材料,除了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原件,其他材料均需提交給看守所留檔備查,而復印件要加蓋律師事務所的公章及核對章。
6.空白的《刑事辯護委托書》若干份。
刑事案件的委托
合同,一般都是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近親屬(夫、妻、父、母、子、女及同胞兄弟姊妹)進行委托,首次會見的委托書一般也是由近親屬簽署完成,所以,辯護律師在會見前,要準備好幾份空白的《刑事辯護委托書》,以便在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時,一并簽署委托書,以備辯護律師開展后續(xù)的辯護工作所用。
7.固定格式的會見筆錄專用紙張(A4紙)若干張。
制作會見筆錄是辯護律師必備的工作內(nèi)容,沒備好專用紙張或者空白紙張,會見筆錄將無法完成,所以這樣一個小細節(jié),辯護律師還是必須予以注意的。
8.辯護律師的個人身份證原件。
部分看守所需要辯護律師的身份證原件讀取公民個人信息進行快捷登記,又有部分看守所需要辯護律師的身份證原件換取律師會見出入卡,會見完畢后,辯護律師需憑律師會見出入卡換回身份證原件,這種方式是否妥當值得商榷。
當然,大部分看守所并沒有這項要求,但是,為了穩(wěn)妥起見,辯護律師還是隨身攜帶身份證原件為好。
02
會見時:辯護律師看守所會見需注意的事項
1.辯護律師攜帶的手機等通訊工具,需寄存在看守所指定的儲物柜;如果沒有寄存,進入看守所后,務必關機或調靜音且不要隨意掏出來使用,更是嚴禁提供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使用。
2.辯護律師不得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傳遞物品,這里指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紙幣、食物、香煙、打火機、書籍、報刊雜志、藥品、照片、指甲鉗等。
3.辯護律師不得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傳遞信函,這里指的信函包括但不限于近親屬或者其他人要求交付的信函、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求交付的信函,內(nèi)容更是嚴禁涉及案情。
4.辯護律師不得教唆、唆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說出與事實不符的話語,或者其他有串供可能的傳話、帶話。
5.辯護律師隨身攜帶的簽字筆,不能落下或留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否則由此出現(xiàn)的不利后果,辯護律師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6.辯護律師認為有必要或者案件性質比較敏感,辯護律師最好在征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許可且經(jīng)過看守所同意的情況下,對會見進行全程錄音。
7.辯護律師會見完畢后,部分看守所需要辯護律師自行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帶回所在監(jiān)區(qū)監(jiān)室,部分看守所需要辯護律師通知監(jiān)管的工作人員,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帶回所在監(jiān)區(qū)監(jiān)室,曾經(jīng)發(fā)生過辯護律師會見完畢后,自己離開了,但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卻還一直坐在律師會見室的凳子上,直到監(jiān)管人員發(fā)現(xiàn)后才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帶回監(jiān)區(qū)監(jiān)室,后來看守所給此辯護律師發(fā)了司法建議,所以,辯護律師也必須要注意一些小細節(jié),以免不必要的麻煩發(fā)生。
03
辯護律師看守所會見談話制作筆錄
(一)辯護律師先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建立基本的信任關系。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拘留或逮捕后,與外界斷絕一切交流,經(jīng)過較長的一段時間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還處在被抓捕后的驚恐、慌亂和焦慮中,辯護律師的會見,就是要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重新燃起對自由的渴望,對辯護的渴望。擔任辯護律師,就更要懂得去揣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此時的內(nèi)心需求更多的是希望獲得幫助,據(jù)此,辯護律師就可以更快地建立起相互之間的信任關系。
因此,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初次見面時,辯護律師要溫和地與其打招呼、問好,簡單介紹辯護律師是由其夫、妻、父、母、子、女或同胞兄弟姊妹委托進行辯護,自己來自哪個律師事務所,姓甚名誰,其家屬的近況并傳達家屬對其的關心等;再者,人性化地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看守所的基本生活情況等情況進行了解,為下一步談話和制作筆錄的順利進行埋下伏筆。
所以說,辯護律師具有心理學知識也是一項重要的執(zhí)業(yè)技能。
(二)辯護律師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了解案件情況。
1.了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基本情況。
比如辯護律師會問“你在哪個倉?管教叫什么名字?日常生活怎么樣,平時吃什么,睡得著?需要工作嗎,做什么工作?與倉里其他人相處怎么樣,有沒有吵架、打架之類的?你的身體情況怎么樣?有無疾?。磕惚还矙C關羈押時,有沒有什么物品被扣押?”等,詳細了解當事人在看守所的近況,然后轉告當事人家屬,可以讓他們稍為放心。
2.了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拘留(或逮捕)的罪名。
是否知道這一罪名和自己的行為有關;是否參與以及怎樣參與了與罪名相關的案件,比如辯護律師會問“你收到公安機關給你的拘留通知書了嗎?里面寫的是什么罪名?你對公安機關給你認定的罪名有沒有意見”等,以便確定接下來的談話方向及內(nèi)容。
3.如果承認有罪,陳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實和情節(jié)。
以涉嫌運輸毒品犯罪為例,辯護律師會問“那你認為公安指控你犯運輸毒品罪的理由是什么?公安有打開白色物品的包裝嗎?那些白色物品是什么樣子的,用什么裝著?公安有拿毒品檢測報告給你看嗎?公安給你指紋檢測報告給你看嗎?”等內(nèi)容,以便進一步了解公安執(zhí)法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了解毒品的類型、毒品的含量,主從犯問題、是屬于運輸毒品犯罪還是非法持有毒品犯罪等內(nèi)容,以便尋找有利于罪輕辯護的核心和焦點。
4.如果認為無罪,陳述無罪的辯解,確認主要的事實和情節(jié)。
還是以涉嫌運輸毒品犯罪為例,辯護律師會問“你知道你的車尾箱里有這東西嗎?在此之前,你有看見過這東西嗎?你最近一次打開車尾箱是什么時候?那時你有注意到車尾箱有什么異常嗎?你的車借給了誰使用?他有償借你的車使用,費用通過什么方式支付的?你提供的這個信息,非常關鍵。你有向公安反應過這個事情嗎?”等內(nèi)容,主要是了解當事人主客觀上均沒有運輸毒品的故意,且極其可能是當了別人的替罪羔羊,并指出該毒品是由他人所有并非當事人所有,尋找有利于無罪辯護的核心和焦點。
5.了解偵查機關對其訊問的次數(shù)和訊問情況。
比如辯護律師會問“公安機關給你做了多少次口供,問了你什么問題,你是怎么回答的,你回答的問題中哪些不是事實,事實是怎樣子的?”等內(nèi)容。
6.了解是否簽署了被采取強制措施的法律手續(xù)以及被采取強制措施后,其人身權利及訴訟權利是否受到侵犯。
辯護律師會問“公安人員做的筆錄,你有核對過與你說的一致才簽名嗎?公安人員給你作筆錄時,有沒有保障你的休息?公安人員有毆打你嗎?”并向其闡述保障人身權利及訴訟權利的有關法律規(guī)定“公安人員給你做口供時,你享有如下權利:
(1)有權申請回避;(2)對于與本案無關的問題,你可以拒絕回答;(3)有權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jù)依法予以排除;(4)有權要求自行書寫供述;(5)有權拒絕簽名不予以補充、改正的筆錄;上述權利你是否明白?不明白我可以為你解釋。
如果公安侵犯了你以上權利,你可以:(1)拒絕在口供上簽名,并在口供上提出異議;(2)向駐看守所的檢察官反映情況,檢察官有義務核實并保障公安是依法審訊;(3)等我下次來會見你時,你告訴我,我?guī)湍憧馗??!钡葍?nèi)容,以保障當事人的人身權利和訴訟權利,以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合法權利受到侵害。
7.會見談話被詳細記載形成會見筆錄后,交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閱讀或者向其宣讀,并請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辯護律師應該清楚地意識到,案情是否符合客觀事實,是否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調查的全部涉案事實,目前是不能印證的。但是,辯護律師可以以這個案情為依據(jù),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