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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下,要看購買房屋時的出資情況來定性:
一、若房產(chǎn)是婚前女方全款出資購置,則屬于女方婚前財產(chǎn),與男方無關;
二,若房產(chǎn)是婚前女方出資首付款購置,則婚后還貸及相應增值部分屬于雙方夫妻共同財產(chǎn),男方可就此部分主張分割一半;
三,若婚前是男女雙方各出資一部分款項共同購置房產(chǎn),則司法實踐中有三種認定:1.認定雙方以共同生活為目的購置婚房,則屬于雙方夫妻共同財產(chǎn),男方可就該房屋分得50%份額或與之對應的折價補償款;2.認定男方出資部分屬于對女方的贈與,女方需有證據(jù)證實當時男方出資屬于“贈與”的意思表示;3.認定男方出資部分屬于“借款”給女方買房,男方需提交當時出資屬于“借款”的證據(jù)。正常來說,這種情況認定屬于雙方共同財產(chǎn)的情況占大多數(shù),但訴訟就有爭議,最重要還是要看雙方代理律師的法理論證意見是否會被法院所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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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
婚姻法的規(guī)定: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chǎn)、經(jīng)營收益;
知識產(chǎn)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chǎn)(如果明確確定屬于一方的財產(chǎn)除外)以及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chǎn)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據(jù)此規(guī)定,房產(chǎn)和車輛均是共同財產(chǎn)。關于孩子的撫養(yǎng)權問題,這是根據(jù)雙方的條件以及有利于孩子成長來確定的。如果孩子超過10周歲以上的,還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見。至于
離婚的理由,法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從你介紹的情況來講,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我認為法院第一次判決離婚的可能性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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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執(zhí)意只寫女友名字,如今面臨離婚,房子該咋分割?】“兒子
結婚前買房,我借款幫他出的首付,但是簽
合同時,兒子執(zhí)意只寫女方的名字,可現(xiàn)在又鬧離婚,這房子會不會成為女方婚前財產(chǎn)?”市民陳女士講述了發(fā)生在自家的煩心事。對此,洪山區(qū)人民法院和平法庭副庭長陳鋼表示,這處房產(chǎn)的首付款是陳女士為兒子準備的婚房,出面找侄女借的,這筆債務要結合相關證據(jù)具體分析。O婚前買房執(zhí)意只寫女友名字,如今面臨離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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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怎么分就怎么分,想給就給,一日夫妻百日恩,簡單吧!
不想分就不分,因為離婚原因就改變了愛的看法,找婚前買房出錢證明,如果你父母出錢或者你自己出錢購買記錄,可以認定為婚前財產(chǎn),那就不用分了,就是你自己的,
如果人性化,感情化,就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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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可以選擇不離婚。第二和平的分割財產(chǎn)。第三房子確實是你的不想分割提供支付證明。第四如果婚前非全款,夫妻共同償還貸款,增值部分屬于共同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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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很明文規(guī)定,按照情感有很多故事,按照道德有很多要求,按照內心難過和惋惜多于房產(chǎn)分割……默默地等待對方良心發(fā)現(xiàn)或者直接決裂告上法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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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是全款還是貸款?全款的話估計就沒你事情了,貸款的話,一人一半(還有就是,當初這房子是誰掏的錢,是贈予還是贈送,有留什么書面材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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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決于你是結婚前過的戶,還是婚后過的戶。如果是婚前過的戶,那就是女方的。起訴估計也只能是房子女方拿走,給男方一點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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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以婚前個人財產(chǎn)出資,房屋落在對方名下,房屋算是共同財產(chǎn),實際算是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夫妻雙方共同共有房屋產(chǎn)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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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足夠的證據(jù)房子是你出錢買的,那房子只能屬于女方一個人的房產(chǎn)你沒權利分割,如果能夠協(xié)議離婚是最好的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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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的經(jīng)濟能力不能夠在分手后能送對方一套房,請婚前不要硬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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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適用的法律條款。
決定是自己做的,自己要想好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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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情感應該歸女友啊法律的話就不一定了看具體情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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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允許的話,給她吧,畢竟她陪你走過了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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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一人一半唄!只能怪自己一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