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拆遷與非公益拆遷究竟有必要區(qū)分嗎?
在征地拆遷中,拆遷通常分為公益拆遷與非公益拆遷。公益拆遷就是為公共利益而實施的征收行為,也可以說成是政府拆遷。不過在實踐過程中就有很多人打著公益拆遷的名義實施非公益拆遷行為。但不管是“掛羊頭、賣狗肉”還是“明知故犯”,公益拆遷與非公益拆遷究竟有必要區(qū)分嗎?兩者區(qū)別是什么?
由于在原有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中并沒有明確兩者的區(qū)分,因此有一部分人認為,征收土地的過程中無需進行公共利益和非公共利益之分,對于失地農民的補償應公平公正,不能因為政府征地用途的不同而給予被征收人有失公平的差別對待,既然國家法律中規(guī)定了公平補償,就沒有必要為此而區(qū)分是否具有公益目的,況且對于公共利益的界定也并不清楚,并非國家所實施的
項目就一定出于公共利益的考慮,如果要對公告利益進行列舉式的規(guī)定,很難囊括所有的公益項目,而如果采取概括式的規(guī)定,則有以偏概全之嫌,因此,只能采取概括式加列舉式的立法體例來建立健全公共利益的機制及程序,由被征收人來認定政府所實施的公權力行為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
但也有部分群眾認為,要必須嚴格區(qū)分公共利益和非公共利益。由于土地征收征用的實質是對被征收人權力的剝奪,因此應當對私權力有所限制。如果對公共利益進行明確規(guī)定,則可以對征地過程中寬泛的政府自由裁量權有所限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政府公權力的濫用,避免政府隨意征地的行為,另一方面,出于公共利益征收土地更能使被征收公民信服,也是證明征收行為合法性的前提。
同時,由于土地用途的不同,被征地人的利益損失也存在一定的差異性,出于損失與收獲成正比的想法,也應當嚴格區(qū)分不同征收類型對失地公民給予公平合理補償?shù)那疤釛l件。
那么公益拆遷與非公益拆遷有何區(qū)別?
1、拆遷主體方面,公益拆遷中政府是拆遷人,而在非公益拆遷中,開發(fā)商是拆遷人。
2、拆遷程序方面,公益拆遷在頒發(fā)拆遷許可證之前,要舉行聽證會論證公益目的和補償方案,并經地方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他第三方主體對公益目的進行確認。
政府征地一般根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進行征收。征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和辦理征地補償?shù)钠谙薜龋诒徽魇胀恋厮诘氐泥l(xiāng)(鎮(zhèn))、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
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洝J?、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而非公益拆遷由開發(fā)商與房屋所有權人協(xié)商達成補償協(xié)議,再申請土地使用權。
3、在拆遷補償方面,由于拆遷主體不同,所獲得的補償也會有所不同,公益拆遷補償標準由政府根據完善的法律規(guī)定確定基本計算方法,非公益拆遷在根據法律規(guī)定的最低補償標準之上由開發(fā)商與房屋所有權人協(xié)商確定。在拆遷補償方面,對于非公益拆遷,被拆遷人可適當?shù)囊哐a償。
4、在強制拆遷的設置上,公益拆遷中政府不得自己執(zhí)行,只能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政府更不可以參與非公益拆遷的強制拆遷,開發(fā)商應當通過訴訟申請法院執(zhí)行判決。如果強制拆遷,那么政府就是違法的,被征收人可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政府角色方面,在公益拆遷中,政府應當依法行政,切實代表公共利益,可以在房屋管理部門中設立專門的機構從事公益拆遷的立項、制定方案、落實補償安置等工作。在非公益拆遷中,政府必要的時候可退出拆遷第一線,不參與補償價格的制定以及拆遷談判等;其次可在適當?shù)臅r候監(jiān)督者、管理者和裁決者,加強對拆遷工作的監(jiān)督、調控和保障,重點解決好困難群眾安置問題。
不過不論是商業(yè)拆遷還是公益拆遷,都應該要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在補償不合理的時候千萬不要在補償協(xié)議上面簽字,主動與拆遷方進行協(xié)商,如果協(xié)商不成可直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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