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從您介紹的基本情況來看,因為“撕扯中女方嘴巴咬破了男方大拇指,男方捏了下她的脖子”,所以本案中男女雙方存在互毆的情形?,F(xiàn)有證據(jù)不足以證明女方有故意傷害男方的故意,故警方未予立案于法有據(jù)。如果男方欲追究女方刑事責任,建議補充收集相關證據(jù)后,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② 前述證據(jù)包括但不限于在場12歲兒子的證言、鄰居的證言(如有)、室內或者周邊監(jiān)控錄像(如有)等等。
③ 關于“女方出走時扔下兩歲的孩子給12歲大的兒子照顧,在家三天無人做飯,朋友在另一個城市打工”一節(jié),女方已涉嫌遺棄罪,男方可在收集、保存相關證據(jù)后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