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海關(guān)總署
- 【發(fā)布文號】海關(guān)總署令第47號
- 【發(fā)布日期】1994-07-01
- 【生效日期】1994-07-01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guī)
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 進口稅稅則歸類表
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
進口稅稅則歸類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guān)總署1994年7月1日制定
說明:
海關(guān)總署令第47號)
本表未具體列名的物品,應(yīng)按以下原則歸類:
1、機電物品的主要功能無法確定時,應(yīng)歸入該項物品各項功能可歸入的稅號中稅率最高的稅號。
2、稅號第2號第9項中,由兩部及兩部以上機器裝配在一起形成的組合式機器,或具有兩種及兩種以上互補或交替功能的機器,應(yīng)按具有主要功能的機器歸類。
3、由不同獨立部件(不論是否分開或由電纜或其他裝置連接)組成的機器,如果組合后明顯具有第2號第9項所列物品功能,則全部機器應(yīng)按其功能歸類。
4、若機電物品其主要功能及用途與表中稅號第1、2、3相應(yīng)項中物品相同,則應(yīng)歸入稅號1、2、3中征稅,否則應(yīng)歸入稅號5征稅。
5、物品不能按照上述4條歸類時,應(yīng)歸入第5稅號。
第1號:書報、刊物,教學(xué)專用的電影片、幻燈片、原版錄音帶、錄像帶、避孕用具和藥品,食品。免稅
101 農(nóng)作物種子:包括谷物種子,菜子,草子,花子及其他種植用種子。
102 食品
103 經(jīng)衛(wèi)生部統(tǒng)一指定的特效藥,口蹄疫苗,人用炭疽疫苗,人用炭疽血清,播散性硬化癥抗毒疫苗。
104 書報,刊物,樂譜,海圖,地圖,教育專用的電影片、幻燈片,教學(xué)用原版錄音帶、錄像帶,地球儀,解剖模型,人體骨骼模型,教育用示意牌。
105 避孕用具,避孕藥品。
106 金、銀及其制品,包金飾品。
第2號:紡織品和制成品,電器用具,照相機,自行車,手表,鐘表及其配件,附件,化妝品。稅率50%。
201 棉花(包括原棉,子棉,廢棉),木棉,麻皮,絲棉,人造棉,合成棉。
202 棉線,麻線,毛線,真絲,人造絲及其它材料制線、絲、紗、繩。
203 棉、麻、毛、絲、人造、合成纖維紡織品和針織品,皮革。
204 各種材料制衣著、頭巾、圍巾、領(lǐng)帶、帽子、手套、襪子、手帕、床上用品、手巾、浴巾、桌布、窗簾布及其它紡織制成品,皮革制成品。
205 自行車、三輪車,上述車輛配件、附件。
206 各種手表,懷表、秒表及其配件、附件。
207 鬧鐘、座鐘,掛鐘,臺鐘及鐘用配件、附件。
208 照像機,電影攝影機,電影放映機,銀幕,幻燈機,幻燈片,照像制板機,照像機鏡頭,放大機,各種膠卷,膠片,感光紙,鏡箱,閃光燈,閃光燈泡,濾色鏡,測光表、曝光表,遮光罩,半身鏡,接鏡環(huán),取景器,自拍器,三腳架,洗像盒,顯影罐及其它照像器材、沖洗設(shè)備和沖洗用化學(xué)劑等。
209 電器用具及器材:包括電視接收機,錄(放)像機,電冰箱,洗衣機,錄音機及放音機,收錄(放)音組合機,電唱機,空氣調(diào)節(jié)器,復(fù)印機,其它電器用具(其它稅號列名的除外),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210 香水、化妝品:包括各種香水,香粉,花露水,化妝品及化妝、美容、修指甲專用工具。
第3號:攝像機及其配件、附件。稅率100%
第4號:煙、酒。稅率200%
401 煙、酒:包括煙草及煙草代用品的制品,例如:香煙,雪茄煙,煙絲等;各種內(nèi)服的酒、健身酒、藥酒(只適宜外擦的藥酒歸入稅號第5號)
第5號:以上號列沒有包括的物品。稅率20%
501 醫(yī)療器材:包括種類醫(yī)療、外科、牙科用儀器、器具;機械治療、按摩器具;治療用呼吸器具;矯形器具;夾板及其它骨折用具;人造的人體部分;助聽器及為彌補生理缺陷或殘疾而穿戴、植入人體內(nèi)的其它器具;病人用拐杖,病人用輪椅,其它醫(yī)療器材,上述器材的配件、附件。
502 測量、計量用儀器、儀表:包括游標卡尺,分厘卡,精密厚薄規(guī),螺絲牙規(guī),經(jīng)緯儀,水平儀,平板儀,求積儀,萬用曲線尺,繪圖儀器,計算尺,顯微鏡,天平,氣壓表,萬能表,示波器,精密計度、計量器等。
503 藥品和制成藥品:包括各種治療及預(yù)防用的片、丸、針、粉、膏、劑,各種抗生、抗菌的片、丸、針、粉劑等,水解蛋白素,人造血漿,中成藥丸、散、膏、丹、漿、水,各種藥用油、藥品原料,化學(xué)藥品。
504 動物藥料和香料:柱角(廣牛角),蛇顛角,牛黃,猴棗,馬寶,牛草結(jié),羊草結(jié),鹿鞭,海狗鞭,蛇膽及其它動物膽,蛇干,龍骨,龜板,墨魚骨,鹿茸躉,鹿角絲,斑螯,全蝎,蜈蚣,羌蟲,彭魚腮,海龍,海馬,海雀,金蟬花,蟾酥,石決明,珍珠粉及其它動物藥料、香料。
505 植物藥料和香料:包括豆蔻,豆蔻花,肉豆蔻,砂仁,肉桂,香茅油,丁香,丁香油,咸薄荷,薄荷油,天麻,巴戟,杜仲,炮天雄(炮附子),冰片,梅片,玉桂,琥珀,紅花,番紅花,霸王花,麻黃,石斛,冬蟲草,白花蛇舌草,檳榔。貝母,當(dāng)歸,甘草,茯苓,大黃,杞子,白芷。北芪(黃芪),黨參,沙參。田七(三七)。川蓮。沉香,陳皮,珠靈豆,胡茭根,紫草茸,茶辣及其它植物藥料、香料。
506 礦物藥料:包括辰砂,朱砂,硼砂,雄黃,咸秋石及其它礦物藥料。
507 農(nóng)藥:包括除草劑,殺蟲劑,殺菌劑等。
508 飲料:包括茶,咖啡,礦泉水以及其它各種包裝的飲料及飲料的濃縮粉、晶、液。
509 補品:鹿茸,西洋參,紅參,石柱參,白皮參及各種切割、研磨狀的參,其它保健品、補品及其粉、晶、液。
510 自動數(shù)據(jù)處理設(shè)備及其部件:包括微型計算機及其外部存儲、輸入、輸出設(shè)備和零部件。
511 打字機:包括手動打字機,電動打字機,文字處理機,電傳打字機,打字帶,及其配件、附件。
512 體育用具:一般體育活動、體操、競技、游泳及其它戶外活動用具及其配件、附件、例如:航空、航海模型,健身器具,乒乓球,各種棋類,棋盤,獵槍及子彈等。
513 廚房用具:包括各類炊具、餐具、灶具和廚具,例如:手動絞肉機,菜刀,微波爐,電烤箱,電爐灶,抽排油煙機,洗碗機,電飯煲,食品研磨機及攪拌器,水果或蔬菜的榨汁機,煤氣灶,煤氣點火器,煤油爐等。
514 樂器:包括各類鍵盤弦樂器、弦樂器、手風(fēng)琴,管樂器,打擊樂器,電聲樂器、節(jié)拍器,音叉和各種定音管等,上述樂器的配件、附件。
515 各種橡膠、塑膠制品:例如:熱水袋,橡膠布、片、管、圈、生膠片,海綿,輪胎,機器帶,塑料花卉,有機玻璃制品等。
516 刃具:包括合金刀頭、銑刀,麻花鉆頭、鋸片等刀具、刃具。
517 工具:包括各種手提式手動及電動工具,例如:千斤頂,錘子,修表工具,木刨,手鋸,斧,鑿,鉗子,打包機,電鉆等。
518 農(nóng)具:包括農(nóng)用噴霧器,割草機。園藝剪,鐮刀,鋤頭,鐵鏟,犁,耙,鎬等。
519 文化用品:各類書寫用具及材料、照相簿,集郵簿,印刷日歷,放大鏡,繪圖用具,繪畫用顏料,裝訂用具,算盤,手搖、電動削鉛筆器,電子計算器,電子字典,謄寫鋼板等其它文化用品。
520 鞋靴:包括各種材料制鞋、靴,鞋面、底、跟,鞋帶,鞋油、鞋粉,橡膠及塑膠屐皮等。
521 家俱:包括各種材料制的沙發(fā)、組合式家俱、柜、櫥、臺、桌、椅、床、床墊、坐墊等。
522 雜項制品:包括花卉、苗木、潤滑油,油漆,室內(nèi)裝修用品,酒精,旅行箱包、公文包,各類玩具,釣魚用具,吸塵器,電風(fēng)扇,電熨斗,地板打臘機,電動剃須刀及電動毛發(fā)推剪,吹風(fēng)機,充電器,電插頭,開關(guān),交流電轉(zhuǎn)換器,燈具,電話機,電話傳真機,加濕機,家用地毯洗滌機,電子游戲機,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便攜式小型望遠鏡,眼鏡及其配件,洗滌用品,護發(fā)用品,發(fā)夾,縫紉機,毛衣編織機等;珠寶飾物;藝術(shù)品,收藏品和古物。
523 其它未列名物品。
收藏
分享
“好律師網(wǎng)”提供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guān)資料僅供您參考。您在使用相關(guān)資料時應(yīng)自行判斷其正確、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時性;您須自行承擔(dān)因使用前述資料信息服務(wù)而產(chǎn)生的風(fēng)險及責(zé)任。
最新法律法規(guī)
- -筑牢維護國家安全的密碼防線——《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頒布一周年工作情況綜述-
- -互金協(xié)會發(fā)布網(wǎng)絡(luò)小額貸款機構(gòu)反洗錢行業(yè)規(guī)則-
- -中國人民銀行法將大修 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 -疫情防控北京經(jīng)驗升級為法規(guī)-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關(guān)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比利時王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關(guān)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浦路斯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關(guān)于批準《〈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第14/12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關(guān)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關(guān)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關(guān)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