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勞動人事部
- 【發(fā)布文號】勞人鍋局(1985)32號
- 【發(fā)布日期】1985-06-29
- 【生效日期】1985-06-29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guī)
勞動人事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局 關于開展鍋爐壓力容器制造質量檢查的補充通知
勞動人事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局
關于開展鍋爐壓力容器制造質量檢查的補充通知
(1985年6月29日勞人鍋局(1985)32號)
最近,國家經委連續(xù)召開會議:部署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工業(yè)產品質量檢查,已成立6個綜合調查組和10個專題調查組,鍋爐壓力容器檢查是10個專題調查組之一。為了搞好這次鍋爐壓力容器質量檢查,進一步摸清鍋爐壓力容器制造質量的基本狀況和主要問題,提出解決措施,盡快扭轉產品質量下降的傾向,除按照勞人鍋〔1985〕27號文執(zhí)行外,再作補充通知如下:
一、開展工業(yè)產品質量檢查的重要性。
為了保證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維護國家和廣大用戶的根本利益,盡快扭轉忽視產品質量的傾向,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一次工業(yè)產品質量檢查,是十分必要的。就鍋爐壓力容器制造質量而言,這次檢查,對于鞏固制造廠的定點、資格審查成果,防止產品制造質量出現下降現象,改進監(jiān)督檢驗工作,促進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工作都有推動作用,希望各級勞動部門能把這次檢查工作列為第三季度的重點工作之一,原工作安排可作適當調整,會同經委和企業(yè)主管部門搞好這次檢查工作。
二、檢查內容,見附件《鍋爐壓力容器產品質量檢查參考提綱》,各地可參照本提綱,進一步完善。
三、組織領導和工作進度:
1.建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勞動人事部門主管此事的副局長領導開展此項工作,國家經委對此項工作已作了部署,及時取得當地經委的領導和支持。各省級勞動人事廳(局)收到本文件后三天內將工作部署告我局。各省級勞動人事廳(局)鍋爐處每隔7天向我局綜合處電話匯報情況一次,通話時間為七月八、九日;十五、十六日;廿二、廿三日;廿九、三十日4次,我局電話484117(直)。
2.面上檢查工作一個月時間,即七月份基本搞完,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于八月中旬書面總結報我局。
3.檢查過程中發(fā)現重大的質量事故時,隨時報告我局。
4.檢查的組織形式和方式,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自定。
四、出現問題的處理原則:
1.對于堅持執(zhí)行規(guī)程、標準、質量體系健全,制造質量穩(wěn)定的工廠。要及時總結經驗。通報表揚;
2.對于不執(zhí)行規(guī)程、標準、管理混亂,粗制濫造,質量低劣的,要分別情況通報批評、限期改進或停產整頓;
3.對于弄虛作假,手段惡劣的應暫時收回制造許可證,特別嚴重的建議發(fā)證單位吊銷制造許可證。
五、注意事項:
1.在檢查過程中,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情況和問題;
2.安全監(jiān)察部門要堅持公正立場,凡涉及質量問題都要嚴肅對待,不護短;
3.不作表面文章,力求工作深入實際,工作過程中,生活接待不得超標,不準大吃大喝,不準游山玩水和接受禮物等;
4.注意數字的統(tǒng)計、積累和典型事例的總結,為全面檢查總結做好準備。
總之,通過這次檢查,要摸清鍋爐壓力容器制造廠的質量情況,找出主要問題,提出提高產品質量的有力措施,同時,總結保證產品質量穩(wěn)定單位的經驗,借以推動產品質量的提高。
收藏
分享
“好律師網”提供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資料僅供您參考。您在使用相關資料時應自行判斷其正確、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時性;您須自行承擔因使用前述資料信息服務而產生的風險及責任。
最新法律法規(guī)
- -筑牢維護國家安全的密碼防線——《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頒布一周年工作情況綜述-
- -互金協(xié)會發(fā)布網絡小額貸款機構反洗錢行業(yè)規(guī)則-
- -中國人民銀行法將大修 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 -疫情防控北京經驗升級為法規(guī)-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比利時王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浦路斯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第14/12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