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作者:趙永新
- 【發(fā)布文號】--
- 【發(fā)布日期】2005-01-10 11:20:3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來源:人民日報
- 【所屬類別】立法追蹤
-中國通過新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
2004年12月29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了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該法將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的固廢防治法不僅針對工廠企業(yè),而且與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國家環(huán)??偩终叻ㄒ?guī)司司長楊朝飛對此做了解讀。
環(huán)境權益不容漠視——誰污染誰舉證
近年來,固體廢物對人們生產、生活造成的損害問題日益突出,污染損害賠償糾紛也明顯增加。但是,這樣的案件中,受害者往往舉證困難。對此,新的固廢防治法做出規(guī)定,在污染損害賠償糾紛中實行舉證責任倒置。也就是說,因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所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要由加害人就法律規(guī)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顯然,這為保護受害者這一弱勢群體合法的環(huán)境權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新法又規(guī)定,受到固體廢物污染損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依法賠償損失。國家鼓勵法律服務機構對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訴訟中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當事人可以委托環(huán)境監(jiān)測機構提供監(jiān)測數據。
倡導綠色生產、綠色生活——往江河湖海丟垃圾犯法
隨著生活消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越來越多了。怎樣有效地回收再利用呢?對此,新法中明確,倡導有利于環(huán)境保護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鼓勵單位和個人購買、使用再生產品和可重復利用產品。
一些外出游玩的人往往有這樣的不良嗜好:一面飽覽大好河山,一面將飲料瓶隨手一丟。今年4月1日新法實施后,往江河湖海丟垃圾可不僅僅是公德心問題,而會觸犯法律,受到相應處罰。
固廢防治法還規(guī)定,在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及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的自然保護區(qū)、風景名勝區(q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qū)、基本農田保護區(qū)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qū)域內,禁止建設工業(yè)固體廢物集中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場。
農村納入新法視野——叫停露天焚燒秸稈
在城市不能隨便丟垃圾,而農村往往缺乏垃圾處理場所,扔垃圾就隨便得多。為此,固廢防治法明確規(guī)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區(qū)、機場周圍、交通干線附近以及當地人民政府劃定的區(qū)域露天焚燒秸稈。從事畜禽規(guī)模養(yǎng)殖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收集、貯存、利用或者處置養(yǎng)殖過程中產生的畜禽糞便,防止污染環(huán)境。
生產者責任延伸——對過度包裝堅決說“不”
每年中秋節(jié)的月餅大戰(zhàn),都讓老百姓對越來越精美的包裝咋舌:木盒的,鐵盒的,描金的,繪銀的,盒子快比月餅值錢了。新法實施后,這樣的過度包裝將受到限制,從法律上鼓勵人們使用易回收包裝物。
新法實行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不僅要求生產者要對生產過程中造成的環(huán)境污染負責,還要對報廢后的產品或者使用過的包裝物承擔回收利用或者處置的責任。新法明確規(guī)定,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進口者、使用者,對其產生的固體廢物都應依法承擔污染防治責任。
針對過度包裝問題,修訂后的固廢防治法規(guī)定,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經濟和技術條件、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狀況以及產品的技術要求,組織制定有關標準。同時,生產、銷售、進口依法被列入強制回收目錄的產品和包裝物的企業(yè),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該產品和包裝物進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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