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80502
- 【發(fā)布文號】內政發(fā)[2001]47號
- 【發(fā)布日期】2001-07-24
- 【生效日期】2001-07-24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guī)
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內政發(fā)〔2001〕47號2001年7月24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qū)各委、辦、廳、局,各金融機構,各大企業(yè)、事業(yè)單位:
交通是國民經濟的大動脈,交通秩序的好壞直接關系到經濟發(fā)展和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必須引起高度重視。為了全面貫徹落實江澤民總書記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確保我區(qū)道路的安全暢通,現就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責任,齊抓共管,綜合治理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tǒng)工程,涉及面廣。必須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綜合治理。
(一)各地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責任落實到各個部門和具體人,并簽定相關的責任狀,“約法三章”,把目標完成情況同單位和個人的政治榮譽、經濟利益結合起來,進行獎勵和處罰。
1.各地區(qū)、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2.與車輛有產權關系和與駕駛員有人事、工資關系的單位即為交通安全管理的責任單位。
3.沒有工作單位和不從事專業(yè)運輸的駕駛員,由常住地或暫住半年以上的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進行管理或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導建立的駕駛員協(xié)會等組織進行管理。
4.交通運管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是各類客運貨運車輛和城鎮(zhèn)出租車的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單位;農機管理部門,是農機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單位。
5.各類機動車駕駛員的行業(yè)主管部門、單位和各類駕駛員協(xié)會等組織要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業(yè)務指導、管理和監(jiān)督。
6.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要把落實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作為檢查、監(jiān)督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由于教育不嚴、管理失控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除追究肇事駕駛員的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二)各部門要通力協(xié)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1.交通部門要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機制,把安全管理目標作為重要內容列入經營責任制和任期目標責任制中。要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健全道路上各種標志、標線等安全設施。對損壞的路面、標志要及時進行修復,消除不安全隱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主動配合交通公路部門,做好事故多發(fā)點、段的普查、會診和治理工作。
2.各級經貿委要會同鐵路部門加強鐵路道口的安全管理和建設,盡快解決無人看守道口問題,確保鐵路道口安全。
3.各地要合理規(guī)劃道路兩側的商業(yè)網點,工商、城建、公安等部門要嚴格清理違章占道的臨時攤點和臨時建筑。
4.城建部門要加大城市停車場建設力度,為靜態(tài)交通管理提供條件。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積極向建設部門提出城市道路的網絡規(guī)劃建議,為城市規(guī)劃建設提供依據。
5.農機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農機車輛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車輛登記、年審、變更、報廢等規(guī)定。加強駕駛員的培訓、考試和管理教育工作。要加大安全監(jiān)理力度,認真治理“黑車非駕”問題;要嚴格執(zhí)行《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標準》,要求行駛的各種機動車必須安裝各種必備的安全裝置,并配備故障車警告示意牌。
6.工商、商貿、物資、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要密切配合,規(guī)范舊機動車交易市場,對于已經報廢的機動車要一律交金屬回收部門處理,取締自發(fā)形成的拼裝車市場。
7.各盟市主要城區(qū)的企事業(yè)單位和學校,要根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供的道路交通流量信息,適當調整上下班(學)時間,確保職工、居民和學生的交通安全。
8.氣象部門要及時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預告天氣情況,提供及時準確的氣象服務。
9.我區(qū)所有機動車輛都必須參加第三者責任保險、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和車上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公司要支持、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做好交通安全和事故預防工作。按規(guī)定預付交通事故逃逸安全傷者搶救期間的醫(yī)療費,死者的喪葬費。對具備賠償能力的四級以上(不含四級)的車屬企業(yè),可以自愿參加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和車上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三)要堅決執(zhí)行國家和自治區(qū)頒布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國發(fā)〔1988〕19號)、《交通民警道路執(zhí)勤執(zhí)法規(guī)則》(公通字〔1996〕88號)等各項法律、法規(guī),取消與其相抵觸的地方性規(guī)章、規(guī)定和政策。
二、加強宣傳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文明意識
(一)各地、各系統(tǒng)、各單位,除堅持經常性的宣傳教育外,要定期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努力增強廣大群眾的交通法制觀念,提高文明交通意識。
(二)司法行政部門要把交通管理法規(guī)宣傳教育納入全民普法教育的主要內容,有計劃的開展經常性的宣傳教育活動。
(三)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民兵等組織要發(fā)揮群團組織優(yōu)勢,做好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四)教育部門要抓好交通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的交通管理法制觀念,增強少年兒童的自我保護能力。通過開展“小手拉大手”、“少年兒童平安回家”等活動,教育一名學生,影響一個家庭,提高全社會交通安全意識。
(五)新聞、宣傳部門要充分發(fā)揮輿論導向作用,采取積極措施,加強交通法制宣傳,努力營造交通法制宣傳的良好輿論氛圍。
(六)自治區(qū)政府決定把每年的五月份做為全區(qū)“交通安全宣傳月”,集中宣傳各項交通法律法規(guī);檢查各項交通安全措施、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全面整頓交通秩序,公開處理一批違法違章者,表彰獎勵模范駕駛員(請公安部門會同交通、農機部門制定方案)。
三、嚴格執(zhí)法,規(guī)范管理
(一)自治區(qū)公安廳要會同有關部門,盡快提出制定與我區(qū)經濟發(fā)展相適應的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建議和意義,并按程序辦理,完善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的法規(guī)體系。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從嚴處罰各類交通違章行為。集中整治酒后駕車、無證駕車、超速行使、超載運行、客貨混裝、違章占道等違法違章行為;在城鎮(zhèn)要重點治理出租車隨意調頭、停車,摩托車無證、不戴安全頭盔等違章行為。要運用交通信息系統(tǒng)、電子監(jiān)控等科學手段管理交通,努力使城市交通秩序有較大的改觀。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公路的巡查,對重點公路和事故多發(fā)路段實行承包制,有效預防重特大群死群傷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四)嚴格車輛登記上戶和年度審驗制度。要限期整治普通客車改臥鋪車、客車加長行李架、貨車加高加寬車廂等事故隱患,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從重處罰。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堅決治理機動車超載違章行為。
(五)加強對駕駛員的培訓和法制教育工作,嚴把考試、考核關。對每個駕駛員,特別是專業(yè)客、貨運輸駕駛員都要達到“六知”、“二?!钡囊?,即“知人、知地、知車輛、知技術、知走向、知隱患”,“保遵章、保安全”。
收藏
分享
“好律師網”提供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資料僅供您參考。您在使用相關資料時應自行判斷其正確、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時性;您須自行承擔因使用前述資料信息服務而產生的風險及責任。
最新法律法規(guī)
- -筑牢維護國家安全的密碼防線——《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頒布一周年工作情況綜述-
- -互金協(xié)會發(fā)布網絡小額貸款機構反洗錢行業(yè)規(guī)則-
- -中國人民銀行法將大修 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 -疫情防控北京經驗升級為法規(guī)-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比利時王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浦路斯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第14/12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