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福建省
- 【發(fā)布文號】閩政文〔2008〕294 號
- 【發(fā)布日期】2008-09-26
- 【生效日期】2008-09-26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福建省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guān)于表彰獎勵參加第十三屆殘奧會運動員、教練員及有功人員的決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guān)于表彰獎勵參加第十三屆殘奧會運動員、教練員及有功人員的決定
(閩政文〔2008〕294 號)
各市、縣(區(qū))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gòu),各大企業(yè),各高等院校:
我國殘奧健兒在舉世矚目的北京第十三屆殘奧會上,自強不息,超越自我,挑戰(zhàn)極限,奮勇爭先,取得了89枚金牌、70枚銀牌、52枚銅牌,位居金牌榜和獎牌榜第一位,為祖國贏得重大榮譽,譜寫了我國殘疾人體育事業(yè)發(fā)展的新篇章,為實現(xiàn)“兩個奧運同樣精彩”的目標(biāo)作出了重要貢獻(xiàn)。參加此次殘奧會的我省11名運動員、4名教練員為此作出了積極的貢獻(xiàn),為祖國和福建省贏得了榮譽。鄭寶珠獲得了女子鉛球F42-46級冠軍并破世界紀(jì)錄、女子鐵餅F42-46級季軍、女子標(biāo)槍F42-46級第四名,葉超群獲得了男子乒乓球團體M6-8級冠軍、男子乒乓球單打M7級亞軍,陳超獲得男子乒乓球團體M9-10級冠軍,魏燕鵬獲得了男子100米蝶泳S8級亞軍、男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亞軍、男子4×100米自由泳接力季軍、男子50米自由泳S8級第六名,王亞鋒、王周彬、俞裕錟獲得了男子5人制足球(盲人足球)亞軍,陳鴻杰獲得了男子跳高F44-46級季軍。為表彰他們所取得的優(yōu)異成績,省人民政府決定對參賽運動員、教練員和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一、授予運動員鄭寶珠、葉超群、陳超“福建省殘疾人功勛運動員”榮譽稱號、授予教練員陳亦新、林秀炳“福建省殘疾人體育功勛教練員”榮譽稱號(“福建省殘疾人功勛運動員” 和“福建省殘疾人體育功勛教練員”享受省先進(jìn)工作者待遇);給予運動員魏燕鵬、王亞峰、王周彬、俞裕錟、陳鴻杰,教練員鄒宏謀、陸上驥,國際殘奧大使侯斌記一等功。
二、對參加北京殘奧會的運動員、教練員和有關(guān)人員給予獎勵,具體如下:
(一)對獲得金、銀、銅牌的運動員,分別獎勵100萬元、40萬元、20萬元;對獲得第四、第六、第七名的運動員,分別獎勵6萬元、5萬元、4萬元;運動員鄭寶珠破一項世界紀(jì)錄,另按金牌獎金的50%獎勵。
(二)對獲得金、銀、銅牌運動員的教練組,分別獎勵100萬元、40萬元、20萬元;對獲得第四、第六、第七名運動員的教練組,分別獎勵6萬元、5萬元、4萬元;鄭寶珠破一項世界紀(jì)錄,其教練組另按金牌獎金的50%獎勵。
(三)對我省參加殘奧會的11名運動員及其4名教練員(含以上獲獎的運動員、教練員)各獎勵參賽獎8萬元。
(四)對國際殘奧大使、北京殘奧會主火炬手、我省著名運動員侯斌獎勵30萬元。
(五)對行政后勤人員、科醫(yī)人員及其他為運動員取得優(yōu)異成績作出貢獻(xiàn)的有功人員,按參賽運動員、教練員總獎金的10%獎勵。
希望受表彰的運動員、教練員及有功人員戒驕戒躁,再接再厲,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繼續(xù)發(fā)揚頑強拼搏的精神,再創(chuàng)佳績。希望全省廣大殘疾人事業(yè)工作者和各條戰(zhàn)線的同志以獲獎運動員、教練員為榜樣,為促進(jìn)我省殘疾人事業(yè)和其他各項事業(yè)發(fā)展,為海峽西岸“兩個先行區(qū)”建設(shè)做出積極的貢獻(xiàn)。
附件:福建省參加第十三屆殘奧會運動員、教練員及有功人員獎金分配表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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