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 【發(fā)布文號】人社部發(fā)[2008]54號
- 【發(fā)布日期】2008-06-25
- 【生效日期】2008-06-25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guān)于表彰工商行政管理系統(tǒng)抗震救災英雄集體和抗震救災英雄的決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guān)于表彰工商行政管理系統(tǒng)抗震救災英雄集體和抗震救災英雄的決定
(人社部發(fā)[2008]54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事廳(局)、勞動保障廳(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5月12日14時28分,四川省汶川縣發(fā)生8.0級特大地震。面對這場突如其來的特大自然災害,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lǐng)導下,全國各族人民全力投入抗震救災工作,抗震救災斗爭取得了重大階段性勝利。地震災區(qū)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guān)和廣大工商干部以災情為命令,視時間如生命,堅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全力以赴投身抗震救災,為搶救人民生命財產(chǎn)、維護災后市場秩序、保障市場供應作出了積極貢獻,涌現(xiàn)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英雄集體和個人。
為表彰先進,弘揚正氣,進一步激勵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guān)和廣大工商干部全力投入抗震救災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授予四川省汶川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統(tǒng)抗震救災英雄集體”榮譽稱號;授予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斯衛(wèi)平、四川省綿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劍南工商所副主任科員范銀富、四川省平武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壩工商所副所長李勇等3名同志“工商行政管理系統(tǒng)抗震救災英雄”榮譽稱號,享受省部級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待遇。希望受表彰的英雄集體和個人,珍惜榮譽,謙虛謹慎,再接再厲,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績。
當前,抗震救災形勢依然嚴峻,災后恢復重建任務十分艱巨繁重。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guān)和廣大工商干部要以受表彰的英雄集體和個人為榜樣,緊密團結(jié)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要求,一手堅持不懈地抓抗震救災,做好災區(qū)生產(chǎn)自救和恢復重建工作;一手堅定不移地抓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克服一切困難,排除一切險阻,扎扎實實做好各項工作,為奪取抗震救災斗爭的全面勝利貢獻力量。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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