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 【發(fā)布文號】--
- 【發(fā)布日期】2008-04-14
- 【生效日期】2008-04-14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8年第11號
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8年第11號
關于明確輪胎產品認證執(zhí)行新版標準有關事宜的公告
輪胎產品強制性認證所適用的國家標準GB9743-2007《轎車輪胎》、GB9744-2007《載重車輪胎》和GB518-2007《摩托車輪胎》已于2007年11月1日發(fā)布,并于2008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為了保證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有效實施,依據《關于標準修訂時強制性產品認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認科聯(lián)[2005]18號)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輪胎產品認證執(zhí)行新版標準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請各有關單位遵照執(zhí)行。
一、自2008年4月1日起,各有關指定認證機構、實驗室必須采用新版標準實施認證、檢測工作。各企業(yè)生產、銷售和進口的產品應符合新版標準的要求。
二、已按舊版標準獲證的產品,舊版標準認證證書持有人應于新版標準實施后、下一次跟蹤檢查之前,向指定認證機構申請換發(fā)新版標準認證證書,并由指定認證機構和實驗室進行差異項目的確認和檢測,合格后由認證機構換發(fā)新版標準認證證書。證書轉換工作應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之后未取得新版標準認證證書的,認證機構將注銷其舊版標準認證證書。
三、對于新版標準實施前已經出廠、投放市場并且已經不再生產的獲證產品,無需按新版標準重新進行確認和換發(fā)新的認證證書。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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