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商務部
- 【發(fā)布文號】商務部公告2008年第18號
- 【發(fā)布日期】2008-02-22
- 【生效日期】2008-02-22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商務部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商務部公告2008年第18號
商務部公告2008年第18號
關于2007/2008榨季第二批國產糖收儲的公告
根據(jù)發(fā)展改革委、商務部、財政部、中國農業(yè)發(fā)展銀行《關于啟動第二批國產糖收儲工作的通知》(發(fā)改經(jīng)貿[2008]431號)要求,決定采用公開競價方式收儲部分國產白砂糖補充國家食糖儲備?,F(xiàn)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管理
(一)收儲管理工作由商務部商有關部門負責。
(二)收儲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由華商儲備商品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華商中心)承擔。
(三)收儲競價交易通過北京華儲食糖交易市場(以下簡稱華儲市場)電子網(wǎng)絡系統(tǒng)公開進行。
二、數(shù)量、品種、價格和庫點
(一)收儲數(shù)量為20萬噸。
(二)收儲品種為2007年10月份以后生產的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17-2006壹級及以上的白砂糖。
(三)收儲基礎價格為每噸3500元(南寧車板價,含稅),最高到庫結算價(含稅)為收儲基礎價格加上運到承儲倉庫的運雜費。送貨到庫價格不高于最高結算價(含稅)。
(四)具體的20萬噸國產糖收儲庫點、數(shù)量及最高到庫結算價詳見附件。
三、收儲時間
收儲時間從2008年2月26日開始,以后每月第二個和第四個周二(遇節(jié)假日順延)9―17點進行,收滿20萬噸為止。期間如有特殊情況需更改時間,另行通知。
四、包裝和標簽要求
(一)收儲白砂糖每袋凈重50千克,包裝和標簽應符合GB 7718 的規(guī)定,須有下列內容:產品名稱、級別、凈含量(千克)、生產企業(yè)依法登記注冊的名稱和地址、產品標準號、生產日期、QS標識;
(二)推薦在白砂糖標簽上標注保質期;
(三)包裝袋上刷嘜要做到內容齊全、字跡清晰;
(四)白砂糖須用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內襯塑料袋的編織袋包裝,包裝要牢固;
(五)包裝袋內須有標明生產日期的合格證,并與袋內貨物完全一致。
五、交易方式
(一)收儲白砂糖標的單位為300噸的整數(shù)倍,最低為300噸。
(二)實行會員制。符合條件的企業(yè)可申請成為華儲市場收儲交易會員參加收儲交易,也可以委托華儲市場收儲交易會員代理交易。
(三)實行保證金制度。參加收儲交易的會員,在交易前,需在“收儲交易履約保證金專戶”帳戶上存入保證金。保證金數(shù)量根據(jù)預交食糖數(shù)量按100元/噸存入。
(四)實行“價低優(yōu)先”制度。收儲交易時,按倒計時結束時有效的最低賣價成交。同一賣價按時間最早成交。
(五)實行到庫價制度。收儲交易時,交易會員的報價為送至指定儲存?zhèn)}庫庫房門口貨場的交貨價格。入庫和檢驗費用經(jīng)財政部駐當?shù)刎斦O(jiān)察專員辦事處審核后中央財政據(jù)實撥補。
(六)實行送貨制度。收儲交易成交后,成交會員必須按規(guī)定與華商中心簽訂購銷合同,并在合同規(guī)定時間內將交儲食糖全部送達指定倉庫。
(七)實行到庫檢驗驗收制度。華商中心對收儲的國產糖具體組織實施公證檢驗,國家副食品質量監(jiān)督檢測中心進行質量檢驗,檢驗驗收合格的方可入庫為國家儲備食糖。
(八)實行“貨款兩清”制度。交貨完成后,華商中心及時按規(guī)定向交貨會員付清全部款項。
(九)參加收儲交易會員請于2008年2月24-25日的9-11時參加有關統(tǒng)一測試。
其他有關注意事項請在網(wǎng)址:www.scyxs.mofcom.gov.cn 查詢。
特此公告。
附件:20萬噸國產糖收儲庫點、數(shù)量及最高到庫結算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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