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國家核安全局
- 【發(fā)布文號】國核安辦〔2008〕6號
- 【發(fā)布日期】2008-01-21
- 【生效日期】2008-01-21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國家核安全局關于受理哈爾濱電機廠交直流電機有限責任公司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許可證取證申請的通知
國家核安全局關于受理哈爾濱電機廠交直流電機有限責任公司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許可證取證申請的通知
(國核安辦〔2008〕6號)
哈爾濱電機廠交直流電機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核承壓設備制造資格許可證申請函》收悉。我局經初審,認為你公司的申請文件符合受理條件,決定受理你公司的申請,并立項審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由蘇州核安全中心作為主審單位承擔你公司申請的技術審查,負責審評申請文件、提出審評問題、審查并監(jiān)督模擬活動、編寫資格申請評價報告,參加我局組織的審評對話和現場檢查等工作。
二、在技術審查過程中,你公司不得與主審單位及有關責任人有任何經濟往來,否則我局將終止你公司的資格審查工作。
許可證管理項目聯系人:
國家核安全局核安全司核設備處焦殿輝
電話:(010)66556368
傳真:(010)66556366
主審單位負責人:
蘇州核安全中心陳徐坤
電話:(0512)68602612
傳真:(0512)68282224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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