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
- 【發(fā)布文號】--
- 【發(fā)布日期】2007-10-12
- 【生效日期】2007-10-12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7年第155號
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7年第155號
關于批準對英吉沙色買提杏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公告
根據(jù)《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guī)定》,國家質檢總局組織了對英吉沙色買提杏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經審查合格,現(xiàn)批準自即日起對英吉沙色買提杏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一、保護范圍
英吉沙色買提杏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喀什地區(qū)行政公署《關于申請對英吉沙色買提杏、杏干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函》(喀署函[2006]64號)提出的范圍為準,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喀什市、疏勒縣、疏附縣、英吉沙縣、莎車縣、澤普縣、葉城縣、岳普湖縣、伽師縣、麥蓋提縣、巴楚縣等11個縣市現(xiàn)轄行政區(qū)域。
二、質量技術要求
(一)產品名稱。
英吉沙色買提杏,維吾爾語。
(二)品種。
斯里克色買提、魁克色買提。
(三)立地條件。
土壤為灌淤土,土質為砂壤,土壤pH值7.8至8.4,有機質含量≥0.8%,土層厚度≥0.6米,不積水。
(四)栽培管理。
1. 育苗方法:以毛杏為砧木,采用嫁接方法進行無性繁殖苗木。
2. 定植:
(1)定植時間:春、秋兩季定植。
(2)栽植密度:每公頃栽植≤480株。
3. 肥水管理:
(1)施肥:秋季或春季施用腐熟有機肥,每公頃≥15噸作為基肥,適當配合施用無機肥作為追肥。
(2)灌水:根據(jù)杏樹生長發(fā)育要求適時澆水,一年澆水不少于4次。
4. 整形修剪:采用疏散分層形和自然圓頭形等樹形,冬季修剪與夏季修剪相結合的方法,確保樹體通風透光。
5. 采收時間:6月15日以后開始采收。
(五)質量特色。
1. 感官特征:色澤亮麗,果面光滑無毛,表面橙黃略帶紅暈,單果重≥35g,果肉桔黃色,香味濃,酸甜適口,離核、甜仁。
2. 理化指標: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8%,總酸含量0.9%至1.3%。
三、專用標志使用
英吉沙色買提杏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內的生產者,可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喀什地區(qū)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準。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各地質檢部門開始對英吉沙色買提杏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措施。
特此公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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