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河南省
- 【發(fā)布文號】豫政辦 〔2006〕45號
- 【發(fā)布日期】2006-06-16
- 【生效日期】2006-06-16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河南省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省春季農資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的通報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省春季農資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的通報
(豫政辦 〔2006〕45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為落實2006年全省農資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省政府組織6個督查調研組于5月15日至31日對全省春季農資市場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調研?,F將情況通報如下:
一、春季農資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
全省農資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后,各省轄市政府按照全省統(tǒng)一部署,抓住春耕生產農民購種、備肥、春耕春播這一關鍵季節(jié),迅即掀起春季農資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的高潮,專項整治行動初見成效。一批制、售假窩點被打掉,一批違規(guī)生產經營單位的違規(guī)生產經營行為被查處,一批假冒偽劣農資產品被收繳,一批涉嫌違法生產經營農資的犯罪嫌疑人員受到法律制裁。全省農資市場價格保持了基本穩(wěn)定,農資市場經營秩序進一步凈化。據不完全統(tǒng)計,截至4月底,各地在春季農資市場專項整治行動中,共出動各類行政執(zhí)法檢查人員58600余人次,拉網式排查農資生產經營單位商戶38504戶,取締無證經營和存在嚴重問題農資經營戶491戶,責令停業(yè)整頓40戶;搗毀非法偽劣農資生產窩點18個;立案查處違法涉農案件1305起,涉案金額2258.5萬元,移交司法部門案件9起;查處發(fā)布虛假農資廣告媒體單位8家。特別是鄭州新密農藥制假案(案值達50多萬元)、三門峽市金茂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案等一批大案要案移交司法部門立案查處,一批涉嫌犯罪的制、售假人員受到法律的嚴懲,有效地遏制了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違法行為。
二、各地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領導重視,健全組織,周密部署。3月23日全省農資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后,各市政府高度重視,洛陽、平頂山、新鄉(xiāng)、安陽、焦作、鶴壁、濮陽、商丘、周口、許昌、漯河、駐馬店、信陽、南陽、三門峽、濟源16市政府迅即召開電視電話會議,由分管副市長對本地專項行動進行再部署、再動員,并根據《河南省農資市場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結合當地實際,于4月10日前以市政府名義相繼出臺了各地農資市場整治行動方案。為加強對專項行動的領導與協(xié)調,分別設立了市政府分管副市長為組長或召集人,整頓和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yè)、工商、質量技術監(jiān)督、物價、供銷、畜牧、農機、公安、監(jiān)察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農資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或聯席辦公會議,辦公室設在整頓和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農業(yè)部門,具體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綜合、協(xié)調、督促、檢查工作。特別應提出表揚的是,商丘、焦作、濟源3市市委、政府領導在春季農資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的市場排查、大要案查處工作中親臨一線動員、指揮,為專項行動的順利進行作出了表率。
(二)明確職責,分工協(xié)作,形成合力。在春季農資市場專項整治行動中,各地政府加強統(tǒng)一領導,定期不定期地召開農資專項整治聯席辦公會議或領導小組會議,協(xié)調解決農資市場專項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許昌市實行了農資市場專項整治工作半月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并每半個月向市長辦公會報告一次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步工作建議。為確保政府部門間分工協(xié)作,形成整治合力,還從組織領導、市場監(jiān)管、市場準入、案件查處、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入手,建立了農資打假目標責任考核辦法和農資打假百分考核辦法。信陽市政府對相關單位進行了明確具體的分工,市整頓和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牽頭協(xié)調,農業(yè)、供銷部門負責農資市場管理,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負責農資生產源頭整治,工商部門主抓流通環(huán)節(jié)監(jiān)管,公安、司法部門配合重大案件的查處,形成了職責分工明確、協(xié)調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
(三)注重培訓,強化宣傳,營造農資市場專項整治的輿論氛圍。各地廣泛開展了“放心農資下鄉(xiāng)進村宣傳周”和“抓農資質量、保農民增收”宣傳活動。洛陽、焦作、漯河等市工作做得很出色。漯河市以《給農民朋友的一封信》在電視臺播放。上述宣傳、咨詢、培訓活動的開展,在營造農資市場專項整治工作輿論氛圍、增強農資從業(yè)者誠信守法意識、提高農民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多策并舉,長效監(jiān)管機制初步建立。各地在強化日常監(jiān)管基礎上,積極探索和完善了一系列農資市場長效監(jiān)管制度和辦法。一是實施農資市場信譽等級分類監(jiān)管辦法。許昌市以農業(yè)信息網為依托,建立了農資生產企業(yè)和經營商戶信譽評價系統(tǒng)。目前該市1200多家農資生產、經營企業(yè)(商戶)的基本情況和經營狀態(tài)已在網上向社會公布,實行按信譽等級分類監(jiān)管。二是建立農資市場投訴舉報網絡。許昌、平頂山、南陽等市農業(yè)、工商部門已初步建立了以農村和城鄉(xiāng)結合部為主的農資市場舉報投訴網絡,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電子信箱、信函地址,方便群眾投訴,同時開展了“12315”舉報投訴網絡進商場、進市場、進社區(qū)、進鄉(xiāng)村、進景點的“五進”活動。在鄉(xiāng)村主要路口、主要集貿市場設置農資打假舉報電話,建立了一批村級消費者投訴舉報點,初步形成了行政執(zhí)法、企業(yè)自律、群眾參與、社會監(jiān)督“四位一體”的農資投訴舉報網絡。三是嚴格市場準入。許昌、南陽、焦作、漯河、信陽等市農業(yè)、工商、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在全市范圍內對農資生產主體、農資經營主體和農資產品推行了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四是對農資市場實行進駐監(jiān)管制度。鄭州市農業(yè)局派種子站、土肥站人員進駐該市影響較大的農化市場和洋槐農資市場,強化日常監(jiān)管,使兩大農資市場商品質量得到提高、經營秩序得到明顯好轉。五是農業(yè)、供銷、郵政部門結合商務部門“萬村千鄉(xiāng)”市場工程,大力推行連鎖配送新型營銷方式,使農資連鎖配送經營模式快速向鄉(xiāng)、村市場延伸,在為推進農資市場質量、價格服務安全體系提供機制保障方面走出了新路子,涌現出許昌德億田、南陽惠農達、洛陽雅良、靈寶云禾等一大批以連鎖配送為主要營銷方式的農資連鎖經營企業(yè)。特別是商務部“萬村千鄉(xiāng)”工程試點的新密市供銷社的農資連鎖企業(yè),從縣農資公司的配送中心到鄉(xiāng)、村零售門店,規(guī)范管理,配送群眾放心的農資,覆蓋面已達該市303個行政村。農資連鎖經營模式的快速推進,大大提高了農村農資市場的質量、價格安全系數和服務水平。六是行政執(zhí)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更為密切。洛陽市公安局在農資市場專項整治行動中專門成立了領導小組,制定了農資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要求基層公安部門把專項整治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全力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農資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洛陽市監(jiān)察局也對農資市場專項整治行動中出現的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行為提出了明確的紀律處分意見。
三、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
通過督查發(fā)現,專項行動還存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一是少數地方政府重視不夠,工作部署行動遲緩。鄭州市于4月底才下發(fā)方案,縣(市、區(qū))部署工作已進入5月中旬,春季生產季節(jié)已過,相關部門僅靠條條安排各自為戰(zhàn);開封市政府截至目前尚未對農資市場專項整治行動作出統(tǒng)一部署和安排,僅以市整頓和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義下發(fā)行動實施方案,至今未有大的行動。二是少數地方政府協(xié)調不力,部門責任不落實,坑農害農事件時有發(fā)生。督查中發(fā)現,開封市通許縣一農戶因使用偽劣農藥造成6畝小麥絕收,事故發(fā)生后無人過問。三是市場準入把關不嚴。鄭州市大河農資市場已開業(yè)近一年,開辦未經主管部門審核,目前仍游離于主管部門監(jiān)管視野之外。四是對虛假農資廣告的整治還比較薄弱,在春季整治行動中或未觸及或力度不大。五是農業(yè)部門執(zhí)法力量薄弱,執(zhí)法經費嚴重不足,這是多數市、縣(市、區(qū))農業(yè)部門在督查座談中反映的共性問題。
四、對近期專項行動的幾點要求
當前,我省農村全面進入夏收夏管季節(jié),已進入新的農資銷售旺季。根據春季農資市場專項整治存在的問題,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農資市場專項整治工作。要切實加強領導,把農資市場專項整治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推行好的做法與措施,對存在問題的地方要限期整改,按照省整頓和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印發(fā)的《農資市場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認真落實各項整治措施,把夏、秋、冬三季專項整治行動認真抓實抓好,切實抓出實效。
(二)嚴格農資生產主體、經營主體、農資產品的市場準入和退出制度。各級農業(yè)、質量技術監(jiān)督、工商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和行業(yè)特點制定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資質標準和產品標準,嚴格入市前的審核把關和市場退出把關,從源頭上杜絕有問題農資進入市場。
(三)進一步強化行政執(zhí)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的非法行為,加大涉農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按照“六不放過”要求,杜絕以罰代刑、以罰代管現象。對專項整治行動中發(fā)現的大案要案,有關地方政府應掛牌督辦,結案結果及時上報。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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