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
- 【發(fā)布文號】--
- 【發(fā)布日期】2005-12-31
- 【生效日期】2006-01-01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商務部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公告2005年第116號
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公告2005年第116號
公布《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六批)和《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第三批)
為保護人的健康,維護環(huán)境安全,淘汰落后產品、履行《關于在國際貿易中對某些危險化學品和農藥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約》和《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以及國家《產業(yè)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現(xiàn)公布《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六批)和《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第三批),自2006年1月1日起實施。
附件:
1、《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六批);
2、《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第三批)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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