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國家煙草專賣局
- 【發(fā)布文號】--
- 【發(fā)布日期】2005-07-25
- 【生效日期】2005-07-25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國家煙草專賣局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成立全國煙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四屆卷煙分技術委員會的批復
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成立全國煙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四屆卷煙分技術委員會的批復
全國煙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卷煙分技術委員會:
《全國煙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卷煙分技術委員會關于申請換屆工作的請示》(中煙標[2005]8號)收悉。鑒于你委第三屆委員會(技術委員會編號SAC/TC144/SC1,以下簡稱“卷煙分標委”)任期已滿,部分委員工作發(fā)生了變動,且隨著煙用材料分標委的成立你委職能也進行了相應調整,經(jīng)研究,同意你委換屆。現(xiàn)將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第四屆卷煙分標委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全國煙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卷煙分技術委員會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開展工作;在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和國家局有關行業(yè)標準化工作方針、政策的基礎上,緊密結合行業(yè)發(fā)展的實際,積極開展相關的標準化工作,特別要在發(fā)展“中式卷煙”、實現(xiàn)卷煙品牌整合、做大做強名牌卷煙的過程中充分發(fā)揮標準化的重要作用。
二、第四屆卷煙分標委在工作上接受全國煙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國家局有關主管部門的指導。
三、經(jīng)你委和各有關單位推薦,國家局審核,第四屆卷煙分標委由33位委員組成(名單見附件),任期4年。
四、第四屆卷煙分標委秘書處設在中國煙草標準化研究中心,負責日常工作。
五、自本文印發(fā)之日起,第四屆卷煙分標委即可開展工作。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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