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交通部
- 【發(fā)布文號】交公路發(fā)[2003]170號
- 【發(fā)布日期】2003-05-09
- 【生效日期】2003-05-09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guī)
交通部關于在防治非典期間做好公路工 程招標投標和項目實施管理工作的通知
交通部關于在防治非典期間做好公路工
程招標投標和項目實施管理工作的通知
(交公路發(fā)[2003]170號)
各省、自治區(qū)交通廳,北京、重慶市交通委員會,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局:
根據(jù)國務院領導關于“一手抓好防治非典型肺炎這件大事,一手抓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不動搖”的指示精神,為加快公路建設,確保公路建設市場秩序,保證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招標投標活動的正常開展,防控“非典”擴散,保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經研究,決定在防控“非典”期間,對疫情較重地區(qū)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招標投標活動和項目實施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標人應增加郵寄方式發(fā)售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不得強行要求投標人到指定地點購買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招標人在招標公告上載明的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和傳真應保證在工作時間隨時接聽,不得拒絕、延誤投標人購買文件。投標人通過郵寄方式購買文件時,應以傳真等書面方式通知招標人,招標人應以特快專遞方式及時發(fā)售文件。投標人在收到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后,應在24小時內以傳真等書面方式通知招標人確認收悉。
二、投標人可采用郵寄方式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投標文件。投標人采用郵寄方式的,應以傳真等書面方式提前通知招標人。在遞交文件截止時間前,招標人應安排專人值班接收文件,并以傳真等書面方式通知投標人確認收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文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投標文件的遞交時間應以招標人簽收時間為準,遞交文件的截止時間應在部有關設計、施工、監(jiān)理招標投標管理規(guī)定的最短時間基礎上延長7-10天。公開招標的公路工程勘察設計、監(jiān)理投標人的資格審查可實行資格后審制度。
三、招標人應切實提高招標文件的編制質量和工作深度,為投標人提供真實反映項目特點的技術資料。組織投標人現(xiàn)場勘察及召開標前會議的,招標人應安排現(xiàn)場攝像,錄制現(xiàn)場勘察及標前會議的全部過程,并將現(xiàn)場解答的所有問題制成書面文件,與攝像資料同時特快專遞給未到現(xiàn)場的投標人。
四、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提高投標文件質量。投標人可不參加開標會議。招標人應在監(jiān)督機構代表、公證人員現(xiàn)場監(jiān)督下進行開標。凡有投標人不到開標現(xiàn)場的,開標過程應錄像備查。開標結束后,招標人應將開標結果在24小時內以傳真等書面方式通知所有未到場的投標人,并要求投標人簽字確認后返回。
五、評標委員會專家組成應按規(guī)定從部或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設立的評標專家?guī)熘写_定。鑒于目前“非典”疫情情況,評標委員會專家可以本?。ㄊ校┰u標專家為主,但應抽取周邊地區(qū)的部評標專家?guī)鞂<覅⒓釉u標。省外專家參加評標時,項目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應采取必要防護措施,確保專家健康出行,省外專家不能參加評標時,應向部公路司報告原由。評標委員會成員應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評標報告及時報備。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投標人的陳述可采用書面或光盤形式。
六、各地在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招標投標活動中,不得制定歧視性條件,不得以疫情防治為由限制、排斥外地投標人參與投標。
七、各省交通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防控“非典”期間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招標投標活動的監(jiān)督、檢查,保證招標投標工作的公平、公正,嚴禁地方保護。
八、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在組織人員進駐工程現(xiàn)場時,應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配備必要的醫(yī)藥用品、消毒、測溫、通風等設施、設備,加強“非典”防控工作。建設項目法人單位應要求各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建立人員流動登記制度,信息報告制度,要與當?shù)匦l(wèi)生防疫部門取得聯(lián)系,做好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工作。
九、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建設項目法人單位必須高度重視防控“非典”工作,層層落實責任制,及時了解掌握工程項目防控“非典”的動態(tài)情況,不得瞞報、漏報、延報“非典”疫情,要把有效防控“非典”工作與抓好工程建設的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
二○○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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