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河北省
- 【發(fā)布文號】辦字[2003]39號
- 【發(fā)布日期】2003-05-20
- 【生效日期】2003-05-20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guī)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101國道漫子溝至 遼寧界段公路項目建成后設站收取機動車輛通行費的復函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101國道漫子溝至
遼寧界段公路項目建成后設站收取機動車輛通行費的復函
(辦字[2003]39號)
省交通廳、財政廳、物價局:
冀交字〔2003〕136號文收悉。省政府同意101國道漫子溝至遼寧界段公路項目建成后,在平泉縣七溝以東設置收費站收取車輛通行費,以償還建設債務。自開始收費之日起,收費年限為15年。
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收藏
分享
“好律師網(wǎng)”提供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資料僅供您參考。您在使用相關資料時應自行判斷其正確、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時性;您須自行承擔因使用前述資料信息服務而產(chǎn)生的風險及責任。
最新法律法規(guī)
- -筑牢維護國家安全的密碼防線——《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頒布一周年工作情況綜述-
- -互金協(xié)會發(fā)布網(wǎng)絡小額貸款機構反洗錢行業(yè)規(guī)則-
- -中國人民銀行法將大修 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 -疫情防控北京經(jīng)驗升級為法規(guī)-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比利時王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浦路斯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第14/12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