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湖北省
- 【發(fā)布文號】鄂糧食文[2003]40號
- 【發(fā)布日期】2003-04-02
- 【生效日期】2003-04-02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guī)
湖北省關于切實做好2003年糧食促銷壓庫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關于切實做好2003年糧食促銷壓庫工作的通知
(鄂糧食文[2003]40號)
各市、州、縣(市、區(qū))人民政府:
2002年,各地認真貫徹《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鄂政發(fā)[2002]12號)精神,全省糧食促銷壓庫取得了顯著成效。省委、省政府領導對此給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繼續(xù)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一步加大糧食促銷壓庫力度,把過高的糧食庫存壓下來,從根本上減輕財政負擔和糧食陳化損失。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將2003年糧食促銷壓庫計劃及相關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糧食促銷壓庫計劃
1、2003年全省壓庫銷售鎖定的定購糧、保護價糧食(以下簡稱“老糧”)40億斤?!袄霞Z”銷售計劃由省按2002年12月底庫存量(剔除各地上報陳化糧),分解到各市、州(見附表)。各市、州要將省下達的“老糧”促銷壓庫任務于4月15日前分解到縣(市、區(qū)),落實到糧食購銷企業(yè),并層層實行銷售目標責任制,確保銷售計劃的完成。省對市、州、縣(市、區(qū))政府和糧食主管部門實行雙重考核,銷售考核時段為200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2003年12月底結硬帳。
2、在各地原上報的陳化糧中,經鑒定不屬于陳化糧的,各地也要按照促銷壓庫政策積極組織銷售,力爭在2003年內把不屬于陳化糧的“老糧”全部銷完。
二、糧食促銷壓庫的有關政策措施
1、銷售“老糧”的價差,由地方政府從省包干到市縣的糧食風險基金中補貼,糧食風險基金不足的,由市(州)政府向省政府承諾,省政府向省農發(fā)行承諾,先掛后補,分步到位。但當年每斤原糧價差補貼不低于5分錢,其價差虧損本金從省包干到市(州)的糧食風險基金中在2-3年內還清,其本金的利息從省包干到地方的糧食風險基金中支付。價差虧損本金到期沒有還清的,由省財政從包干到市(州)的糧食風險基金中直接扣還給省農發(fā)行。
2、“老糧”銷售價差虧損,按銷售收入減2002年3月底鎖定庫存的加權平均成本價和合理的銷售費用后確定?!袄霞Z”銷售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yè)要按月核減庫存,價差虧損金額由縣(市、區(qū))財政局、糧食局、農發(fā)行根據(jù)國有糧食購銷企業(yè)銷售“老糧”的出庫憑證、銷貨發(fā)票、銷售資金歸行證明以及庫存報表和庫存成本進行核定,財政部門按月將價差補貼撥補到糧食購銷企業(yè),同時核定欠補金額。財政、糧食、農發(fā)行要認真核定糧食促銷壓庫數(shù)量及價差虧損金額。
3、在40億斤“老糧”促銷壓庫中,30億斤由各地自行組織銷售,10億斤由省統(tǒng)一組織在華中糧食中心批發(fā)市場進行公開競價交易,具體競價交易辦法另行通知。各地自行組織銷售的“老糧”銷售價格,要以當期市場行情和省統(tǒng)一競價交易的成交價格作為參考。各級糧食、財政、農發(fā)行要加強銷售價格的監(jiān)管,防止企業(yè)低價傾銷,損害國家利益。省統(tǒng)一組織競價交易的10億斤“老糧”,在執(zhí)行價差虧損補貼政策的基礎上,再由省從省級糧食風險基金中每斤獎勵3分錢,其獎勵款由省財政廳根據(jù)各縣(市)實際競價交易成交數(shù)量核撥到各縣(市)。為了鼓勵糧食購銷企業(yè)參與競價交易,各縣(市)對參與競賣的糧食購銷企業(yè)要給予獎勵。沒有按省下達競價交易計劃參加競價交易的糧食,從競價交易的次月起,財政不再給予利息費用補貼。
4、各級糧食購銷企業(yè)和農發(fā)行要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對銷售“老糧”的價差虧損,糧食購銷企業(yè)在“應收補貼款”科目下設“2003年老糧銷售價差”專帳,實行專帳核算,農發(fā)行在“187老商品糧銷售應收補貼占用貸款”科目下設“2003年促銷壓庫”專戶,實行專戶管理。糧食購銷企業(yè)收到財政撥補的價差補貼、歸還農發(fā)行貸款均通過專帳、專戶進行核算、管理。年度終了,財政部門要對促銷壓庫價差補貼款欠補數(shù)進行核批。
5、超計劃銷售的“老糧”,比照上述辦法享受價差虧損補貼和掛帳的政策。
6、2003年省政府從省級糧食風險基金中拿出500萬元,對促銷壓庫成績大的地區(qū)、企業(yè)和個人進行獎勵。具體獎勵辦法另行通知。
三、省內政策性用糧必須使用國有糧食購銷企業(yè)的糧食
1、退耕還林補助糧食,必須使用國有糧食購銷企業(yè)的糧源,由當?shù)貒屑Z食購銷企業(yè)負責組織供應。當?shù)貒屑Z食購銷企業(yè)糧源不足的,由省在省內國有糧食購銷企業(yè)內調劑,嚴禁采購省內非國有糧食購銷企業(yè)的糧食和省外的糧食用于退耕還林糧食補助供應。否則,農發(fā)行不予提供購糧貸款,財政不給予糧食價款和糧食調運費補貼。退耕還林補助糧食的調撥與管理,由省糧食局、省財政廳、省農發(fā)行另行制定辦法組織實施。
2、對軍供糧、專儲輪換糧、出口糧、救濟救災糧等政策性用糧,各地必須使用省內國有糧食購銷企業(yè)的糧食,不允許從其他單位或個體糧販手中采購。否則,農發(fā)行不予提供購糧貸款,財政不給予有關價差和費用補貼。
四、加強監(jiān)管,嚴肅紀律,確保促銷壓庫目標任務的完成
糧食促銷壓庫是目前糧食工作的重中之重,關系到搞活糧食流通、鞏固糧改成果、緩解庫存壓力、減輕財政負擔的大局。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糧食促銷壓庫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對糧食促銷壓庫工作的領導,要抓住機遇,用好政策,強化措施和辦法,落實糧食銷售目標分級責任制,確保糧食促銷壓庫目標任務的完成。要加強對糧食促銷壓庫工作的監(jiān)管,嚴格執(zhí)行促銷壓庫政策,嚴肅工作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對在糧食促銷壓庫中違反政策、弄虛作假、低價傾銷或虛報冒領、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發(fā)現(xiàn)一起,嚴肅處理一起,決不姑息。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及時協(xié)調和解決糧食促銷壓庫工作中的各種矛盾和問題,積極支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yè)多銷快銷,確保完成糧食促銷壓庫目標任務。
湖北省糧食局、湖北省財政廳、中國農業(yè)發(fā)展銀行湖北省分行
二00三年四月二日
收藏
分享
“好律師網(wǎng)”提供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資料僅供您參考。您在使用相關資料時應自行判斷其正確、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時性;您須自行承擔因使用前述資料信息服務而產生的風險及責任。
最新法律法規(guī)
- -筑牢維護國家安全的密碼防線——《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頒布一周年工作情況綜述-
- -互金協(xié)會發(fā)布網(wǎng)絡小額貸款機構反洗錢行業(yè)規(guī)則-
- -中國人民銀行法將大修 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 -疫情防控北京經驗升級為法規(guī)-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比利時王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浦路斯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第14/12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