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哈爾濱市
- 【發(fā)布文號】哈政辦綜〔2008〕95號
- 【發(fā)布日期】2008-12-12
- 【生效日期】2008-12-12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哈爾濱市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fā)國辦發(fā)明電〔2008〕42號文件的通知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fā)國辦發(fā)明電〔2008〕42號文件的通知
(哈政辦綜〔2008〕95號)
各區(qū)、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09年部分節(jié)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fā)明電〔2008〕42號)予以轉發(fā),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09年部分節(jié)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fā)明電〔2008〕42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jié)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為便于各地區(qū)、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jié)假日旅游、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準,現將2009年元旦、春節(jié)、清明節(jié)、勞動節(jié)、端午節(jié)、中秋節(jié)和國慶節(jié)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四、新年)為法定節(jié)假日,1月3日(星期六)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調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節(jié):1月25日至31日放假,共7天。其中,1月25日(星期日、農歷除夕)、1月26日(星期一、農歷正月初一)、1月27日(星期二、農歷正月初二)為法定節(jié)假日,1月31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5日(星期日)公休日調至1月28日(星期三),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1月29日(星期四)、1月30日(星期五)。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jié):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農歷清明當日)為法定節(jié)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調至4月6日(星期一)。
四、勞動節(jié):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國際勞動節(jié))為法定節(jié)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五、端午節(jié):5月28日至30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28日(星期四、農歷端午當日)為法定節(jié)假日,5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31日(星期日)公休日調至5月29日(星期五)。5月31日(星期日)上班。
六、國慶節(jié)、中秋節(jié):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為國慶節(jié)法定節(jié)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節(jié)分別調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調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節(jié)假日期間,各地區(qū)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wèi)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fā)事件發(fā)生,要按規(guī)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jié)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0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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