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汕頭市
- 【發(fā)布文號】汕府〔2008〕82號
- 【發(fā)布日期】2008-06-05
- 【生效日期】2008-06-05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汕頭市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關于表彰汕頭市2007年度卷煙打假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關于表彰汕頭市2007年度卷煙打假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汕府〔2008〕82號)
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2007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及各級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進一步健全完善“黨委、政府統(tǒng)一領導,打假辦牽頭協調,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協同作戰(zhàn),發(fā)動群眾積極參與”的卷煙打假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在全市范圍內深入開展“端窩點、破網絡、打團伙、抓主犯、追責任、清市場”的卷煙打假行動,偵破了一批卷煙制假售假案件,嚴懲了一批違法犯罪分子,有效地遏制卷煙制假售假違法活動,卷煙打假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市場經濟秩序得到進一步規(guī)范。
在卷煙打假專項行動中,全市各級打假辦、政法委、檢察院、法院、公安、監(jiān)察和工商、質監(jiān)、煙草專賣等部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fā)展觀為統(tǒng)領,認真履行職責,為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與卷煙制假售假違法犯罪行為進行了堅決的斗爭,涌現出一批忠于職守、團結協作、積極進取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為總結經驗,鼓舞士氣,激勵先進,鞏固卷煙打假成果,繼續(xù)深入推動開展卷煙打假工作,市政府決定對汕頭市委政法委員會執(zhí)法督查室等9個卷煙打假先進集體和金平區(qū)打假領導小組劉崇欽等39位卷煙打假先進個人予以通報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繼續(xù)發(fā)揚成績、再接再厲,在卷煙打假工作中再立新功。全市打假辦、政法委、檢察院、法院、公安、監(jiān)察、工商、質監(jiān)、煙草等系統(tǒng)廣大干部職工和各級宣傳媒體,要以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為榜樣,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堅持全面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和省十次黨代會精神,認真履行職責,常抓不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繼續(xù)深入開展卷煙打假專項斗爭,為建設法治社會、和諧汕頭,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fā)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附件:汕頭市2007年度卷煙打假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名單
汕頭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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