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福建省民政廳
- 【發(fā)布文號】閩民人〔2008〕183號
- 【發(fā)布日期】2008-05-23
- 【生效日期】2008-05-23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福建省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福建省民政廳關于省軍隊離退休干部接待服務中心更名及啟用新印章的通知
福建省民政廳關于省軍隊離退休干部接待服務中心更名及啟用新印章的通知
(閩民人〔2008〕183號)
廳機關各處、室(局),廳屬各單位: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省軍隊離退休干部接待服務中心更名的批復》(閩委編辦〔2008〕78號),“福建省軍隊離退休干部接待服務中心”更名為“福建省軍隊離退休干部管理中心”。其主要職責為:承擔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同時即日起啟用新印章,原“福建省軍隊離退休干部接待服務中心”印章同時作廢。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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