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國家文物局
- 【發(fā)布文號】文物保函〔2008〕400號
- 【發(fā)布日期】2008-05-06
- 【生效日期】2008-05-06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國家文物局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國家文物局關于岳陽樓建設控制地帶內建設“洞庭湖水上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批復
國家文物局關于岳陽樓建設控制地帶內建設“洞庭湖水上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批復
(文物保函〔2008〕400號)
湖南省文物局:
你局《關于岳陽樓建設控制地帶內建設“洞庭湖水上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請示》(湘文物報〔2008〕15號)收悉。經研究,我局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該項目。
二、補充環(huán)境現狀、工程拆建具體范圍和規(guī)模的圖紙及照片。
三、補充完善新建項目對文物環(huán)境影響的評估。
四、新建筑總體高度不能超過岳陽樓一層平臺,建筑體量和面積應適當壓縮。
五、西側保留的建筑總高應低于兩層。
請你局組織有關設計單位,根據上述意見對方案進行補充完善后由你局核準實施。
國家文物局
二○○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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