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國家文物局
- 【發(fā)布文號】文物保函〔2008〕306號
- 【發(fā)布日期】2008-04-15
- 【生效日期】2008-04-15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國家文物局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國家文物局關于觀音寺毗盧殿、觀音殿外墻壁畫搶救保護方案的批復
國家文物局關于觀音寺毗盧殿、觀音殿外墻壁畫搶救保護方案的批復
(文物保函〔2008〕306號)
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你局《關于報送新津觀音寺毗盧殿、觀音殿外墻壁畫搶救保護方案的請示》(川文物保〔2008〕31號)收悉。經研究,我局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所報方案。
二、對該方案提出以下意見:
(一)進一步收集、整理和研究新發(fā)現(xiàn)壁畫的詳細內容,正確評估其歷史價值和藝術價值,并補充詳細的評估報告,為保護方案提供依據(jù)。
(二)應慎重操作壁畫上白灰層的清除工作,避免造成顏料層的脫落;清除表面污物時還應考慮整個畫面的平衡問題。
(三)對已缺失的部分壁畫不宜作補繪。
(四)前期保護修復試驗結果應進行現(xiàn)場審核,確定適合當?shù)貧夂颦h(huán)境的材料,以取得最好的保護效果。
(五)因觀音寺處于多雨潮濕的氣候環(huán)境中,具有潮解性質的聚乙烯醇不宜作加固劑。
(六)方案應寫明所用保護材料的名稱。
請你局組織有關單位根據(jù)上述意見對方案進行補充、完善,并由你局核準后實施。請加強施工的監(jiān)督和管理工作,確保工程質量和文物安全。
此復。
國家文物局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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