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寧德市
- 【發(fā)布文號】寧政辦〔2007〕185號
- 【發(fā)布日期】2007-09-05
- 【生效日期】2007-09-05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福建省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寧德電網建設實施方案
寧德電網建設實施方案
(寧政辦〔2007〕185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東僑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寧德電網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七年九月五日
寧德電網建設實施方案
為了切實解決電網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快寧德電網建設步伐,為我市經濟社會發(fā)展提供堅強的電力保障,經市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省電力公司、寧德市委、市政府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以抓開工促進度,抓質量促竣工為重點,加快電網建設,努力緩解電網網絡制約,解決電網“卡脖子”問題,切實提高電網供電能力,最大限度地滿足我市經濟社會發(fā)展和人民生活對電網的需求,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fā)展。
二、目標任務
根據審查通過的寧德電網規(guī)劃,2007年電力建設投資計劃,需完成基本建設投資5.474億元,新、擴建110千伏及以上變電站共15座、主變容量109.75萬千伏安;新、改建110千伏及以上線路23條、線路長度365.6公里;年內投產主變容量52.6萬千伏安、線路長度280公里。
三、工作措施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推進電網建設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增強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將電網建設放在事關民生、事關發(fā)展、事關社會穩(wěn)定的全局高度,擺上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重要議事日程,列入工作目標,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千方百計為電網建設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
(一)建立電網建設溝通協(xié)調工作機制。為了加快推進寧德電網建設進度,市政府已成立市電網建設領導小組,負責電網建設的協(xié)調、監(jiān)督、落實、保障、考核、通報等方面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秩序維護組,辦公室掛靠市發(fā)改委,主要負責日常工作,檢查督促領導小組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秩序維護組掛靠市公安局,具體工作納入公安局的日常管理,主要負責督辦、協(xié)調查處涉及電網建設過程中征地、青賠等引起的糾紛和阻撓施工案件,同時抽調警力配合參建單位,積極介入電網建設的全過程,維護正常的建設秩序。市電網建設領導小組每季度組織召開工作會議,聽取領導小組辦公室、秩序維護組及各縣(市、區(qū))電網建設領導小組關于電網規(guī)劃、建設情況及提請協(xié)調解決問題的匯報。各縣(市、區(qū))及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特別是重點電網建設項目涉及到的有關鄉(xiāng)(鎮(zhèn)、街道),必須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全力以赴做好電網建設全過程的組織協(xié)調工作。各縣(市、區(qū))政府要主動將電網建設項目用地和輸電線路走廊,納入城市總體規(guī)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在城鄉(xiāng)控制性詳規(guī)中給予預留,并組織相關單位對變電站站址、線路路徑進行討論、協(xié)調,確定變電站站址、線路走廊,積極協(xié)助辦理征地報批有關手續(xù),確保項目供地和工程施工順利開展。各級供電部門要做深做細項目前期,主動加強與當地政府的溝通,努力提高項目的科學性和實施的可行性。各級發(fā)改部門要配合做好電網建設項目選址、建設工作,符合條件的電網建設工程要列入重點建設項目。各級規(guī)劃部門要依法加強規(guī)劃管理,嚴格控制電力設施布局規(guī)劃確定的變電所(站)建設用地和線路走廊。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努力保障電網建設項目的建設用地和土地審批,工程的建設用地指標要按市重點工程有關政策優(yōu)先予以保證。各級林業(yè)部門要按照《福建省電網建設若干規(guī)定》的要求,簡化報批手續(xù),盡量做到邊施工、邊協(xié)調、邊報批。各級交通、環(huán)保、建設等相關部門也要加強溝通,積極配合,全力支持電網建設工作。
(二)強化電網建設責任落實。為確保電網建設任務落到實處,市政府分別給各縣(市、區(qū))政府和寧德電業(yè)局下達電網建設工作目標責任書。變電站站址、線路塔位交地確認工作按屬地負責的原則,由縣(市、區(qū))政府組織征遷補償后,及時將《變電站站址、線路塔位交地通知書》(附件2)交付寧德電業(yè)局組織開工建設。工程征遷補償費用由寧德電業(yè)局與當地政府或政府指定機構按照《寧德市電網建設項目征遷補償及考核獎勵辦法(試行)》(附件1)的補償標準,實行征遷費用包干。各縣(市、區(qū))要將責任書所列的電網建設任務進一步分解落實到相關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及相關部門,并層層簽訂責任狀,確保電網建設按責任時限落實到位。寧德電業(yè)局要精心組織設計、施工,確保電網建設項目按計劃竣工投產。
(三)實施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由寧德電業(yè)局制定電網建設進度的關鍵節(jié)點計劃,各參建單位根據節(jié)點計劃制定詳細的月度滾動實施計劃。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堅持“過程控制、動態(tài)管理”的原則,對施工進度和質量進行跟蹤管理,對重要問題及時督辦。寧德電業(yè)局要與各參建單位在安全、進度、質量等方面簽訂電網建設參戰(zhàn)承諾書,開展輸變電工程全過程管理立功競賽,確保工程保質保量完成。
(四)完善媒體宣傳監(jiān)督機制。各縣(市、區(qū))電網建設領導小組要在每月5日前向市電網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電網建設進展情況。市電網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編發(fā)《電網建設快報》,發(fā)布《重點電網工程進展榜》,每個月內部通報電網建設進展情況,每季度進行媒體通報。市政府每半年進行一次工作小結,年度進行考核總結。各宣傳媒體要定期、不定期報道寧德電網建設工作,并適時組織新聞媒體記者進行集中采訪、專題宣傳,要多宣傳各級地方政府、部門在電網建設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深入報道電網建設中涌現的先進單位和個人,對于阻礙電網建設的惡性事件,要及時予以曝光,營造電網建設良好輿論氛圍。
(五)建立電網建設獎懲制度。市政府對建設單位和項目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政府如期完成電網建設年度計劃目標情況進行考核。每年年底,按電網建設工作完成的實際情況,由市電網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寧德市電網建設項目征遷補償及考核獎勵辦法(試行)》提出考核意見,報市電網建設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獎懲。按時完成責任表工作任務的,給予獎勵表揚,專項獎勵基金從寧德電業(yè)局的項目獎勵資金中列支。因工作失誤、失職,造成電網建設項目延期甚至被取消的或者不能完成責任目標的,給予通報批評并納入市政府年度考核目標,情況嚴重的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由此影響電網安全的按寧德市限電序位方案限電。
附件:1.寧德市電網建設項目征遷補償及考核獎勵辦法(試行)
2.變電站站址、線路塔位交地通知書(格式)
附件1:寧德市電網建設項目征遷補償及考核獎勵辦法
(試行)
為加快我市電網項目建設,提高電網工程質量,切實保障我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fā)展,確保人民生產和生活用電需要,根據《福建省電網建設若干規(guī)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變電站征遷及線路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變電站征遷、輸電線路塔基占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資金實行??顚S?,主要用于補償變電站征遷(不包括辦證所需的費用),輸電線路跨越房屋、綠化賠償等實際賠償費用。各縣(市、區(qū))政府要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福建省電網建設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閩政〔2006〕31號)精神,原則上參照福溫鐵路(閩東段)工程征遷補償標準,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賠償標準。工程征遷補償費用由寧德電業(yè)局(或參建單位)與各縣(市、區(qū))政府另行簽訂電網建設協(xié)調工作協(xié)議予以明確,實行??顚S?。
二、考核獎勵辦法
(一)考核對象和范圍
寧德市電網建設項目考核對象:列入寧德市電網建設年度計劃項目,要求按年限建成投產(或要求按年限完成所址征地、拆遷、線路補償等工作)項目的建設單位,電網建設項目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政府及直接參與電網建設項目的負責人。
(二)考核內容與標準
1、項目建設單位的考核。按照寧德市電網建設年度計劃項目確定的前期進度計劃和項目投產時間,如期完成前期工作和項目如期開工,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對項目實行規(guī)范化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做好廉政建設、檔案資料管理工作,按計劃完成工程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并投產。
2、建設項目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政府和直接參與電網建設項目工作的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的考核。以寧德市電網建設年度計劃項目為依據,以工程項目為單位,對建設項目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政府如期完成寧德市電網建設年度計劃項目目標情況進行考核。其中,變電站項目進度目標完成情況分別以具備交付施工單位用地和竣工投產為標準;線路項目進度目標完成情況以所在地縣(市、區(qū))范圍內線路全部基礎提交開工和線路全部架設完工為標準。
(三)考核獎勵方法
1、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考核獎勵每年進行一次,獎勵資金從寧德電業(yè)局的項目獎勵資金中列支。
2、對參與電網建設項目工作的縣(市、區(qū))政府和建設單位的考核,由市電網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并提交市政府納入年度考核。
3、對電網建設項目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直接參與電網建設項目工作的責任單位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的考核,由各縣(市、區(qū))政府負責。
4、對電網建設施工單位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的考核,由建設單位負責。
5、每年年底,按電網建設項目工作完成的實際情況,由市電網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考核意見,報市電網建設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獎勵。
6、獎勵標準以電網建設年度計劃中的工程項目為計獎單位,根據每個工程項目的規(guī)模、難易程度和工作推進情況確定獎勵標準。
線路工作:按500千伏線路2000元/公里、220千伏線路1000元/公里、110千伏線路500元/公里標準執(zhí)行。
變電站征地工作:按500千伏變電站4萬元、220千伏變電站2萬元、110千伏變電站1萬元標準執(zhí)行。
變電站擴建引起的征地工作:按500千伏變電站2萬元、220千伏變電站1萬元、110千伏變電站0.5萬元標準執(zhí)行。
7、對不能按時完成建設任務的項目建設單位以及縣(市、區(qū))政府予以通報批評,并納入市政府年度考核目標。
三、本辦法自2007年9月5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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