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商務部、海關總署
- 【發(fā)布文號】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04年第94號
- 【發(fā)布日期】2004-12-10
- 【生效日期】2004-12-10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商務部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04年第94號
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04年第94號
發(fā)布《2005年自動進口許可機電產品目錄》
根據我國加入WTO議定書的承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海關總署、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年第10號令》,現發(fā)布2005年《自動進口許可機電產品目錄》,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商務部、海關總署2003年第71號公告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 自動進口許可機電產品目錄
商務部 海關總署
二OO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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