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作者:方燕
- 【發(fā)布文號】--
- 【發(fā)布日期】2018-06-19 10:53:0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來源:人民法院報
- 【所屬類別】立法追蹤
-關于在人大、政協中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的建議-
實行依法治國,首先要有法可依。立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前提和基礎。人大通過行使立法權,建立和完善有關法律制度,把中國的各項事業(yè)納入法律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的軌道。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要求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制定出有針對性、實效性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人大代表在人代會上行使立法修法職權時,提出的議案、建議案合法合規(guī),符合法律事實。實行依法治國,其次要有法必依。作為具有監(jiān)督權的人大、政協,在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監(jiān)督執(zhí)行中,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更好的履行職責,就要依法行使職權,要依據法律準繩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
我建議在人大、政協中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更好地推動全面依法治國建設,實現社會公平正義,以及推動國家立法和司法實踐。特建議:
1.選配優(yōu)秀律師擔任全國、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顧問,實行一對一、免費服務。選派專業(yè)對口的律師擔任全國、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顧問,就代表委員履職過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服務,使代表委員所提交的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大會發(fā)言等建議、意見符合法理。
2.建立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顧問律師培訓機制。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顧問具有很強的政治性、政策性和專業(yè)性,因此我們在擇優(yōu)選擇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顧問律師的同時,更要進行專門培訓,進行政策和業(yè)務知識的加強和學習,使律師加深了解我國基本政治制度和人大、政協的性質以及代表委員的職責,讓律師的法律顧問工作更好的服務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履職。
3.加強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顧問律師的考核與管理。對于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顧問的律師要進行考核評估,定期對律師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顧問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及時聽取代表委員意見,對不認真履行職責、代表委員不滿意的顧問律師應當及時更換。
4.在人大、政協中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目前由于我國律師發(fā)展現狀制約,為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選派法律顧問還有條件限制,但是可以根據各地實情,在人大、政協中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為全國、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選派一對一服務律師,地方可組建法律服務團為人大、政協提供法律服務,建立形成全國性、制度性、系統(tǒng)性的人大、政協法律顧問體系。
5.司法部及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全國及地方各級人大、政協,全國及地方各級律協共同協作在人大、政協中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要在人大、政協中建立形成全國性、制度性、系統(tǒng)性的法律顧問體系,需要司法部及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全國及地方各級人大、政協,全國及地方各級律協的共同配合,制定切實可行的規(guī)章制度,建立符合實際的服務體系,選拔培養(yǎng)符合條件的優(yōu)秀律師,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履職提供優(yōu)質服務。
6.人大、政協法律顧問制度在建立初期實行免費服務,但在形成更加系統(tǒng)健全的制度體系之后,可根據條件將此納入政府采購,給予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法律顧問律師、律所和法律服務團適當補貼,建立更加持續(xù)長久的人大、政協法律顧問制度。
作者單位: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金誠同達(西安)律師事務所主任
收藏
分享
“好律師網”提供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資料僅供您參考。您在使用相關資料時應自行判斷其正確、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時性;您須自行承擔因使用前述資料信息服務而產生的風險及責任。
最新法律法規(guī)
- -筑牢維護國家安全的密碼防線——《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頒布一周年工作情況綜述-
- -互金協會發(fā)布網絡小額貸款機構反洗錢行業(yè)規(guī)則-
- -中國人民銀行法將大修 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 -疫情防控北京經驗升級為法規(guī)-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比利時王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浦路斯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第14/12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