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作者:溫飛
- 【發(fā)布文號】--
- 【發(fā)布日期】2014-11-30 12:43:4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來源:中央廣播網(wǎng)
- 【所屬類別】立法追蹤
-柳斌杰:中國正研究傳播立法 新聞法或將誕生-
據(jù)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原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杰近日透露,人大正在研究新聞傳播立法, 新聞法治化提上日程。
原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署長、全國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wèi)委員會主任委員柳斌杰結合他最近在人大的工作透露,國家正在研究傳播立法。柳斌杰表示,新媒體發(fā)言隨意,吸引眼球;傳統(tǒng)媒體管制嚴格,面容呆板。一樣的傳播兩個尺度,讓傳統(tǒng)媒體常常感嘆“帶著鐐銬跳舞”、環(huán)境不公。而傳播立法的出臺,將終結這一局面。
2014年10月,中國共產(chǎn)黨十八屆四中全會在北京召開,首次以全會的形式專題研究部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一基本治國方略。中央網(wǎng)信辦10月24日隨即召開各界人士座談會,學習宣傳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研討加強依法管網(wǎng)、依法辦網(wǎng)、依法上網(wǎng),全面推進網(wǎng)絡空間法治化。柳斌杰認為,依法治國,新聞傳播也要有法治思維,走向法治軌道。否則,底線不清、邊界不明,媒體不好把握。哪些東西能傳播、哪些不能傳播,法制、道德、社會秩序的底線要明確,用各種條條框框把體制內的管得很死,眼看著它們的影響力減弱,阻礙它們發(fā)揮作用;新媒體發(fā)展越來越好,影響力越來越大,形成另外一個輿論圈,這種發(fā)展不平衡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傳播立法能使媒體獲得自主權,媒體依法行使法律賦予的職權,可以依法判斷自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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