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作者:鄒聲文 周婷玉
- 【發(fā)布文號】--
- 【發(fā)布日期】2008-08-26 12:00:5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來源:新華社
- 【所屬類別】立法追蹤
-我國擬修改刑法 調整綁架罪法定刑的設置-
25日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對綁架罪設定的刑罰層次進行了調整,增加了一檔刑罰。
現(xiàn)行刑法規(guī)定: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就此提出,在實踐中,刑法對綁架罪設定的刑罰層次偏少,不能完全適應處理這類情況復雜的案件的需要,建議對綁架罪法定刑的設置作適當調整。有些全國人大代表也提出,應對綁架他人后主動放人的,從輕處罰。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研究認為,綁架罪嚴重危及公民人身安全,應予嚴懲;同時,考慮到實際發(fā)生的這類案件具體情況比較復雜,在刑罰設置上適當增加檔次,有利于按照罪刑相適應的原則懲治犯罪。
據此,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在綁架罪原有規(guī)定基礎上增加了一檔刑罰:“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收藏
分享
“好律師網”提供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資料僅供您參考。您在使用相關資料時應自行判斷其正確、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時性;您須自行承擔因使用前述資料信息服務而產生的風險及責任。
最新法律法規(guī)
- -筑牢維護國家安全的密碼防線——《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頒布一周年工作情況綜述-
- -互金協(xié)會發(fā)布網絡小額貸款機構反洗錢行業(yè)規(guī)則-
- -中國人民銀行法將大修 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 -疫情防控北京經驗升級為法規(guī)-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比利時王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浦路斯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第14/12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