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81803
- 【發(fā)布文號】鄂價農工字[2001]175號
- 【發(fā)布日期】2001-06-26
- 【生效日期】2001-07-05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guī)
湖北省物價局關于貫徹 《金飾品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通知
湖北省物價局關于貫徹
《金飾品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通知
(二00一年六月二十六日鄂價農工字〔2001〕175號)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農架林區(qū)物價局:
根據《國家計委關于印發(fā)〈 金飾品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1999〕1839號)精神,結合我省一年多來貫徹《 金飾品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的實際情況,并參考部分兄弟省市金飾品價格管理的具體做法,補充規(guī)定如下:
一、足金飾品的材料差率、零售差率合并計算,統(tǒng)一執(zhí)行綜合差率28%。
二、根據足金飾品加工的品種款式、工藝繁簡程度,其加工費標準允許在每克2元至8元之間浮動。
三、批發(fā)價格由工商企業(yè)協商確定,零售價格在不突破規(guī)定綜合差率和加工費標準的前提下,由經營者自主制定:金飾品零售價格計算公式為:
金飾品零售價格=黃金配售價格×(1+綜合差率)+加工費
四、以上規(guī)定從2001年7月5日起執(zhí)行,省物價局鄂價農輕字〔2000〕137號文件同時廢止。
收藏
分享
“好律師網”提供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資料僅供您參考。您在使用相關資料時應自行判斷其正確、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時性;您須自行承擔因使用前述資料信息服務而產生的風險及責任。
最新法律法規(guī)
- -筑牢維護國家安全的密碼防線——《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頒布一周年工作情況綜述-
- -互金協會發(fā)布網絡小額貸款機構反洗錢行業(yè)規(guī)則-
- -中國人民銀行法將大修 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 -疫情防控北京經驗升級為法規(guī)-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比利時王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浦路斯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第14/12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