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81902
- 【發(fā)布文號】粵府辦[2001]37號
- 【發(fā)布日期】2001-05-25
- 【生效日期】2001-05-25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guī)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堅決按期消化 糧食企業(yè)新增財務掛帳問題的通知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堅決按期消化
糧食企業(yè)新增財務掛帳問題的通知
(粵府辦〔2001〕37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
按照《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fā)〔1998〕15號)的要求,我省納入政府統籌資金消化的糧食企業(yè)新增財務掛帳和生產性固定資產占用貸款,必須在2001年6月30日前全部消化完畢。對此,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作了承諾,并對我省的消化掛帳工作作了具體部署。1999年底,省人民政府授權省財政廳、省糧食管理儲備局與各市政府簽訂了責任書,明確由市縣政府統籌資金在2001年6月30日前消化新增糧食財務掛帳和生產性固定資產占用貸款為264498萬元。但至今年3月底,全省只完成消化任務的60%,總體進度緩慢。其中,廣州、韶關、惠州、江門、佛山、陽江、湛江、潮州、肇慶等市完成掛帳消化數低于全省平均數。全省掛帳余額仍高達10億多元,時間緊迫,任務艱巨。為確保我省如期完成消化掛帳任務,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負起按期消化納入政府統籌資金消化糧食企業(yè)新增財務掛帳的責任。當前,部分市對消化掛帳存在消極的思想認識,依賴省財政下撥專項消化資金,市、縣統籌消化資金的力度不夠,資金來源不落實。省人民政府再次重申,納入政府統籌資金消化糧食企業(yè)新增財務掛帳的消化責任人是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考核的也是各市、縣人民政府,消化進度緩慢、未消化余額大的市、縣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起責任,采取果斷措施,努力籌措資金,堅決按期完成消化任務。
二、各市、縣人民政府要督促財政部門將消化資金盡快分解用于掛帳消化,必須確保省財政已下撥的消化掛帳款在今年5月底前分解到農發(fā)行消化掛帳專戶,確保??顚S?。嚴禁滯留、擠占挪用。已將專項消化資金挪作它用的,要在5月底之前將資金歸位。
三、各市、縣糧食風險基金,在確?;浉?998〕38號文規(guī)定用途需要的前提下,如有結余,可用于消化掛帳。財政部門應撥給糧食企業(yè)的各項補貼,在確保政策性糧食(包括軍糧)價差虧賠補償和支付職工工資費用后,優(yōu)先用于消化糧食掛帳。凡糧食部門(企業(yè))尚未完成消化新增糧食財務掛帳任務的市(縣、區(qū))財政局可將2000年糧食價外補貼款撥入新增糧食財務掛帳專戶用于消化由糧食部門(企業(yè))負責消化的新增糧食財務掛帳。
四、財政、糧食、農發(fā)行等有關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年6月底以前消化納入政府統籌資金消化的新增掛帳。財政部門要認真測算消化掛帳所需資金,對資金缺口要列入當年財政預算,保證消化資金的落實。各市、縣政府要督促糧食部門加大對糧食企業(yè)擠占挪用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的處理力度,盡快將資產拍賣變現用于消化掛帳。農發(fā)行要加強對進入專戶的專項消化資金的監(jiān)管,防止被擠占挪用。糧食企業(yè)實現的利潤,要優(yōu)先用于消化納入政府統籌資金消化的糧食企業(yè)新增財務掛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00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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