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南京市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南京市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1982年8月13日)
為了貫徹執(zhí)行國務院國發(fā)[1981]9號文件精神,加強文物古跡的保護和管理,市文化局和市文管會在省公布的文物保護名單的基礎上,會同各區(qū)、縣和有關部門經過調查,并按標準加以遴選和補充,確定南京市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一百四十二處,現(xiàn)予公布,并作如下通知,請研究執(zhí)行。
一、要切實加強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各區(qū)、縣人民政府要根據(jù)市人民政府頒發(fā)的《南京市文物古跡保護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對本地區(qū)已公布的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一次認真的檢查,劃出保護范圍,作出標志說明,指定專人保護,并逐步建立檔案。
二、對使用文物古跡的單位要進行一次認真的審查、清理。各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對已被使用的文物保護單位,要重新進行審查。凡有損文物保護單位安全和有礙觀瞻的,應令其遷出。允許繼續(xù)使用的,應立即簽訂保護、使用合同,任何使用單位都不得拖延或拒絕。
三、堅持制止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內的各種違章行為。凡在保護范圍內進行亂占、亂挖、亂拆、亂建的都要立即停止,聽候處理,并盡量做到復原貌。今后,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市文管、規(guī)劃部門批準,一律不得擅自進行拆、建建筑物。
收藏
分享
“好律師網”提供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資料僅供您參考。您在使用相關資料時應自行判斷其正確、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時性;您須自行承擔因使用前述資料信息服務而產生的風險及責任。
最新法律法規(guī)
- -筑牢維護國家安全的密碼防線——《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頒布一周年工作情況綜述-
- -互金協(xié)會發(fā)布網絡小額貸款機構反洗錢行業(yè)規(guī)則-
- -中國人民銀行法將大修 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 -疫情防控北京經驗升級為法規(guī)-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比利時王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浦路斯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第14/12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