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寧波市
- 【發(fā)布文號】甬政辦發(fā)〔2009〕290號
- 【發(fā)布日期】2009-12-17
- 【生效日期】2009-12-17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寧波市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關于印發(fā)寧波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演練總體方案的通知
關于印發(fā)寧波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演練總體方案的通知
(甬政辦發(fā)〔2009〕290號)
江北區(qū)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安監(jiān)局、市衛(wèi)生局、市環(huán)保局、市交通局、市質監(jiān)局、市財政局:
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將《寧波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演練總體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各有關單位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寧波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演練總體方案
根據《寧波市突發(fā)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和年度應急管理工作安排,市政府決定舉行一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演練”。為確保演練圓滿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演練目的
通過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演練,檢驗《寧波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和《寧波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檢查各項應急準備狀況,鍛煉應急救援隊伍,完善應急工作機制,進一步提高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應急處置能力。
二、演練內容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道路行駛中翻車引發(fā)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的應急處置。
事故場景設計:寧波市某運輸公司一輛裝載甲苯的槽罐車與一輛廂式小貨車相撞,小貨車在碰撞后起火燃燒,車內3人當場死亡,槽罐車側翻到路基下,車內駕駛員、押運員受傷并受困在駕駛室內,槽罐車罐體破裂,甲苯大量泄漏并造成周邊環(huán)境污染,嚴重影響周圍群眾安全,現場情況危急……。事故發(fā)生后,先后啟動區(qū)級預案、市級預案,開展應急處置。
三、演練模式
采用仿真實戰(zhàn)演練,即事故應急演練的具體時間不通知,事先不排練,不設計臺詞。仿真事故發(fā)生后,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演練即開始。
四、演練時間和地點
演練時間:2009年12月X日。
演練地點:江北區(qū)X公路。
五、演練組織單位
主辦單位:市政府。
承辦單位:市公安局、市安監(jiān)局、江北區(qū)政府。
協辦單位:市衛(wèi)生局、市環(huán)保局、市交通局、市質監(jiān)局、市財政局。
六、演練協調小組
建立寧波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演練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市演練協調小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應急演練工作。
組 長:陳炳榮(市政府副秘書長)。
副組長:顧昌國(市政府應急辦副主任)、王偉標(市公安局副局長)、劉平(市安監(jiān)局副局長)、丁培人(江北區(qū)副區(qū)長)。
組 員:市衛(wèi)生局、市環(huán)保局、市交通局、市質監(jiān)局、市財政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市公安消防支隊等單位有關人員。
市演練協調小組下設綜合部、編劇部、場地部和評估組,負責各項演習籌備、實施和評估工作。
(一)綜合部
部 長:顧昌國(市政府辦公廳)。
副部長:謝玉泉、單卓偉(市政府辦公廳)、周洪虎、張玖蓀(市公安局)、陸炳權(市安監(jiān)局)。
成 員:范靜杰(市政府辦公廳)、劉曉明、胡畏(市公安局)、羅飛鴻(市財政局)等。
職 責:綜合協調各工作部門的籌備工作,督促檢查工作進度;負責制定演習總體方案;負責測算和安排演練經費;承辦市演練協調小組日常工作。
(二)編劇部
部 長:劉平(市安監(jiān)局)。
副部長:樓衛(wèi)法(市安監(jiān)局)、陳志江(市政府辦公廳)。
職 責:負責編寫演練劇本,組織演練現場拍攝。
(三)場地部
部 長:丁培人(江北區(qū)政府)。
副部長:阮一斌(江北區(qū)政府)、陳國富(江北區(qū)公安局)、翁啟紅(江北區(qū)安監(jiān)局)。
職 責:負責整理布置演練場地,維護演練現場秩序。
(四)評估組
組 長:顧昌國(市政府辦公廳)。
副組長:謝玉泉、朱茗(市政府辦公廳)、周洪虎(市公安局)、樓衛(wèi)法(市安監(jiān)局)、朱其翔(寧波國投咨詢公司)。
職 責:負責設計演練評估方案,組織編寫演練評估報告。
七、演練保障工作
(一)演練現場布置
1.江北區(qū)政府:負責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槽罐車(側翻)、廂式小貨車各1輛,模擬假人5個。
2.市公安局:負責安排交通宣傳車2輛,供應急指揮部和觀摩人員使用。
(二)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保障
1.江北區(qū)政府:相關部門人員及車輛、物資保障自定。
2.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出動民警10名,巡邏車2輛、摩托車3輛,負責現場交通秩序維護,并勘驗交通事故現場。另調用吊車1輛、拖車1輛,拖離事故車輛。消防支隊出動消防車和消防官兵若干。
3.市衛(wèi)生局:出動120救護車2輛,救護人員若干。
4.市環(huán)保局:出動環(huán)境監(jiān)測車1輛、環(huán)境監(jiān)察車1輛,監(jiān)測、監(jiān)察人員若干。
5.市交通局:出動工作人員若干,調用危險化學品倒罐車輛1輛。
6.市安監(jiān)局、市質監(jiān)局:出動工作人員若干。
八、演練工作進度
(一)準備階段
12月10日前,編制寧波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方案和演練劇本。
12月20日前,各參演單位做好應急演練的人員、裝備、物資等準備工作。
(二)實施階段
12月下旬擇日演練。
(三)總結階段
演練后及時編寫評估報告,召開會議進行演練評估和總結。
收藏
分享
“好律師網”提供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資料僅供您參考。您在使用相關資料時應自行判斷其正確、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時性;您須自行承擔因使用前述資料信息服務而產生的風險及責任。
最新法律法規(guī)
- -筑牢維護國家安全的密碼防線——《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頒布一周年工作情況綜述-
- -互金協會發(fā)布網絡小額貸款機構反洗錢行業(yè)規(guī)則-
- -中國人民銀行法將大修 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 -疫情防控北京經驗升級為法規(guī)-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比利時王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浦路斯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第14/12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