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哈爾濱市
- 【發(fā)布文號】哈政辦綜〔2008〕87號
- 【發(fā)布日期】2008-11-07
- 【生效日期】2008-11-07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哈爾濱市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提報2009年惠民行動項目的通知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提報2009年惠民行動項目的通知
(哈政辦綜〔2008〕87號)
各區(qū)、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科學發(fā)展觀,加快推進以關注民生、重視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xiàn)實的利益問題,促進公平正義與社會和諧,依據(jù)《哈爾濱市惠民行動工作管理暫行辦法》(哈政辦發(fā)〔2008〕5號),市政府決定,在向公眾征集2009年百姓最希望政府實施的惠民行動項目的同時,通過各區(qū)、縣(市)政府和市政府各委、辦、局提報2009年惠民行動項目,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報內容
(一)改善辦學條件、促進教育均衡發(fā)展方面;
(二)擴大就業(yè)方面;
(三)完善覆蓋城鄉(xiāng)的社會保障制度方面;
(四)加強公共醫(yī)療衛(wèi)生服務方面;
(五)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功能方面;
(六)新農村建設和城鄉(xiāng)協(xié)調發(fā)展方面;
(七)社會治安和便捷出行方面;
(八)改善居民居住條件和宜居環(huán)境建設方面;
(九)擴大公共服務覆蓋面和便民服務方面;
(十)城鄉(xiāng)弱勢群體救助方面;
(十一)城鄉(xiāng)市場監(jiān)管和物價監(jiān)控方面;
(十二)方便和解決群眾訴求方面。
二、提報方法
(一)各區(qū)、縣(市)政府可通過適當形式,向本地區(qū)社會公眾及有關部門和單位收集建議,并結合實際開展好本地區(qū)的惠民行動;同時按要求提報需納入市級惠民行動的項目建議。
(二)市政府各委、辦、局可結合本部門實際,收集并提報需納入市級惠民行動的項目建議。
三、提報要求
(一)各地區(qū)、各部門提報的惠民項目必須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實效性,既要注重解決2009年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問題,又要立足長遠保證解決問題效果的穩(wěn)定性;既要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意愿,又要符合我市現(xiàn)有人力、物力、財力和社會承受能力;既要在思路和方法上大膽創(chuàng)新,又要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各地區(qū)、各部門提報項目應當符合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年度或階段性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及重點和中心工作,并對全市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具有促進作用;能夠解決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問題,切實改善民生;項目資金為公共財政投入或通過其他渠道籌集投入,并確保資金籌措到位;當年啟動,有明確的工作標準、預期效果,能夠按時、保質完成并達到預期效果。
(三)各地區(qū)、各部門提報的項目要明確原因、具體內容、方式方法、所需資金及來源、預期效果、牽頭部門和承辦部門等,其中資金需市財政和市財力投入的,提報前需與市財政局、市發(fā)改委等部門溝通協(xié)調并得到落實。
(四)各地區(qū)、各部門要認真填寫《2009年哈爾濱市惠民行動項目填報表》,同時附提報項目情況說明,并務必于2008年11月20日前報市政府辦公廳目標辦(地點:市政府主樓2311室,電話:86776528、86776529,電子信箱mubiaoban@harbin.gov.cn)。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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