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商務部
- 【發(fā)布文號】商務部公告2008年第64號
- 【發(fā)布日期】2008-08-20
- 【生效日期】2008-08-20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商務部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商務部公告2008年第64號
商務部公告2008年第6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大韓民國勞動部關于輸韓勞務人員的諒解備忘錄》、《商務部關于中韓雇傭制勞務合作有關事宜的通知》(商合函〔2008〕10號)的有關要求,經審核優(yōu)選,決定山東省青州市外派勞務服務中心、河南省新縣對外勞務合作管理局、黑龍江省商務廳國外經濟合作處和吉林省對外經濟合作事務中心等4家地方公共機構為中韓雇傭制勞務合作首批地方公共機構。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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