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國家核安全局
- 【發(fā)布文號】國核安發(fā)〔2008〕48號
- 【發(fā)布日期】2008-06-05
- 【生效日期】2008-06-05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國家核安全局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國家核安全局關于批準田灣核電站1、2號機組大修安全殼密封性試驗期間拆除反應堆中子通量源量程探測器的通知
國家核安全局關于批準田灣核電站1、2號機組大修安全殼密封性試驗期間拆除反應堆中子通量源量程探測器的通知
(國核安發(fā)〔2008〕48號)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申請?zhí)餅澈穗娬?、2號機組大修安全殼密封性試驗期間拆除反應堆中子通量源量程探測器的函》(蘇核發(fā)〔2008〕138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jiān)督管理條例》(HAF001)和《核電廠換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HAF103/01)的要求,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評,認為你公司在田灣核電站1、2號機組大修安全殼密封性試驗期間拆除反應堆中子通量源量程探測器的申請是可以接受的,現予批準。
你公司應嚴格執(zhí)行批準的申請中確定的安全控制措施,并應確保在安全殼密封性試驗期間沒有其他無關操作,且啟動量程探測器可用的前提下實施,以確保機組安全。
二○○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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