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qū)
- 【發(fā)布文號】內政辦字〔2006〕269號
- 【發(fā)布日期】2006-08-16
- 【生效日期】2006-08-16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內蒙古自治區(qū)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水庫移民政策法規(guī)宣傳工作的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水庫移民政策法規(guī)宣傳工作的通知
(內政辦字〔2006〕269號)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qū)各有關委、辦、廳、局:
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已于近日轉發(fā)了《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印發(fā)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宣傳提綱和國發(fā)〔2006〕17號文件政策解答的通知》(發(fā)改農經〔2006〕1539號)?!洞笾行退姽こ探ㄔO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國務院令第471號,以下簡稱《條例》)、《國務院關于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見》(國發(fā)〔2006〕17號,以下簡稱《意見》)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分別就《條例》和《意見》答記者問材料,已于2006年8月13日和14日在《人民日報》、《經濟日報》等報刊全文刊載,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在8月14日晚新聞聯播節(jié)目中對《條例》和《意見》進行了綜合性報道。為切實做好《條例》和《意見》的宣傳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區(qū)將在主要報刊轉載《條例》、《意見》及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分別就《條例》和《意見》答記者問材料,各地要根據已下達的宣傳提綱和政策解答,結合本地區(qū)實際,對政策法規(guī)的宣傳工作進行部署。移民任務較重的地區(qū),如赤峰市、通遼市等要在本地區(qū)主要報刊轉載《條例》、《意見》及有關材料,并及時報道相關情況,同時,要組織各級干部,特別是從事移民工作的干部,認真學習《條例》、《意見》和答記者問等材料,真正領會政策精神實質,把握政策界限,通過宣傳,把黨和政府這項惠民政策宣講給移民群眾,使移民群眾切實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使社會各界充分理解和支持水庫移民工作,為水庫移民政策法規(guī)的實施創(chuàng)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各地要積極搜集政策法規(guī)實施情況,包括后期扶持試點工作情況,移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對水庫移民政策法規(guī)的反映等,及時進行正面宣傳和報道,并將有關情況于8月25日前報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抄送自治區(qū)發(fā)展改革委、水利廳。
2006年8月16日
收藏
分享
“好律師網”提供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資料僅供您參考。您在使用相關資料時應自行判斷其正確、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時性;您須自行承擔因使用前述資料信息服務而產生的風險及責任。
最新法律法規(guī)
- -筑牢維護國家安全的密碼防線——《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頒布一周年工作情況綜述-
- -互金協會發(fā)布網絡小額貸款機構反洗錢行業(yè)規(guī)則-
- -中國人民銀行法將大修 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 -疫情防控北京經驗升級為法規(guī)-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比利時王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浦路斯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第14/12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