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衛(wèi)生部
- 【發(fā)布文號】衛(wèi)生部公告2006年第10號
- 【發(fā)布日期】2006-06-23
- 【生效日期】2006-06-23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衛(wèi)生部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衛(wèi)生部公告2006年第10號
衛(wèi)生部公告2006年第10號
近期,群體性聚餐引發(fā)的食物中毒較多,多由生熟食品交叉污染、未蒸熟煮透、儲存不當等原因造成。暑期是微生物性食物中毒的高發(fā)季節(jié),為預防食物中毒發(fā)生,特公告如下:
一、公民要養(yǎng)成良好的飲食習慣。合理搭配膳食,均衡營養(yǎng),不暴飲暴食;不要食用野外揀拾的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蘑菇和野菜,不食用超過保質期限和腐敗變質的食品,一般不生食水產品;制作和貯存食物要生熟分開,不混用刀和案板等工具;制作涼菜原料應新鮮、衛(wèi)生,刀、案板等炊具要洗燙干凈,現吃現做;做好的飯菜要盡快食用,需要儲存食物盡量冷藏,但不宜長時間存放;隔夜食物、豆類食品必須蒸熟煮透,方可食用。
二、餐飲單位、集體食堂要加強衛(wèi)生管理。購買食物、原料時要認真查驗,嚴格索證,不使用來歷不明的食物原料、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產品、超過保質期限和腐敗變質的食品;加工和貯存食品要生熟分開,不混用加工工具和容器;涼菜應由專人在專間加工制作,使用專用工具、容器和冷藏設備,并認真消毒;正確烹調加工,菜豆等食物要加熱煮透,一般不提供生食水產品;餐飲具要及時清洗消毒;不要將消毒劑、殺蟲劑、滅鼠藥等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食品加工場所。
三、在農村自辦宴席要注意食品衛(wèi)生。主辦者應了解廚師的健康狀況,加工場地應避免閑雜人員進入;不使用來歷不明、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產品和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加工食物生熟分開,不混用刀和案板等工具;盡量不制作涼菜,食物加工要徹底煮熟;不在加工區(qū)域存放農藥、滅鼠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四、發(fā)生食物中毒后,餐飲單位和集體食堂應及時向當地衛(wèi)生部門報告,并保留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剩余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設備,已備調查中毒原因。
特此公告。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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