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交通部
- 【發(fā)布文號】交水發(fā)[2001]486號
- 【發(fā)布日期】2001-09-05
- 【生效日期】2001-09-05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guī)
關于授予京杭運河浙江段航道文明樣板航道稱號的通知
關于授予京杭運河浙江段航道文明樣板航道稱號的通知
(交水發(fā)[2001]486號)
浙江省交通廳:
根據(jù)我部在全國交通系統(tǒng)開展創(chuàng)建“文明樣板航道”活動的部署,你廳自去年初開始在京杭運河浙江段(鴨子壩―三堡船閘100公里)開展創(chuàng)建“文明樣板航道”活動,并明確了浙江省航運管理局、杭州市交通局、湖州市交通局、嘉興市交通局為共同創(chuàng)建單位。創(chuàng)建單位按照我部《文明樣板航道標準》開展了創(chuàng)建工作,2000年底通過了你廳初驗并于今年4月報部申請正式驗收。
按部《文明樣板航道評定辦法》,我部于6月上旬組織部分省市和部屬航道、海事、運輸管理單位的領導、專家,組成京杭運河浙江段文明樣板航道評審工作組,對創(chuàng)建工作進行了評審。評審組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查看現(xiàn)場及召開船員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對照《文明樣板航道標準》,進行了深入和認真的評審并提出了評審意見。交通部文明樣板航道領導小組經(jīng)審核,同意評審組的意見,決定授予京杭運河浙江段100公里航道“文明樣板航道”稱號。
創(chuàng)建、命名“文明樣板航道”,對提高航道管理水平、防治水路“三亂”,整頓規(guī)范水運市場秩序,推動交通行業(yè)精神文明建設,都具有十分積極而重要的意義。請你廳和四個創(chuàng)建單位繼續(xù)加強運河管理工作,加大治理運河水上“三無”及超載船舶的力度,鞏固創(chuàng)建成果,接受社會監(jiān)督。我部將向社會公布京杭運河浙江段為文明樣板航道,并將按《文明樣板航道評定辦法》規(guī)定組織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
二○○一年九月五日
收藏
分享
“好律師網(wǎng)”提供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資料僅供您參考。您在使用相關資料時應自行判斷其正確、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時性;您須自行承擔因使用前述資料信息服務而產(chǎn)生的風險及責任。
最新法律法規(guī)
- -筑牢維護國家安全的密碼防線——《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頒布一周年工作情況綜述-
- -互金協(xié)會發(fā)布網(wǎng)絡小額貸款機構反洗錢行業(yè)規(guī)則-
- -中國人民銀行法將大修 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 -疫情防控北京經(jīng)驗升級為法規(guī)-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比利時王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浦路斯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第14/12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