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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怎么辦?
第一、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
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誰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輕微的將會受到治安處罰,
如訓誡、1000元以下罰款、15日以下拘留,嚴重的會受到
刑事處罰。
第二、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
第三、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有人說,家庭暴力有第一次,就絕對有無數次,遭遇家暴,一定要注意搜集證據,家暴起訴
離婚需要證明長期家暴,所以一兩次的證據未必能證明感情破裂。所以搜集證據至為關鍵。
家庭暴力證據如何收集證據:
第一、證人證言。
發(fā)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qū)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如果這些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fā)生,那么可以盡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及錄音取證的方式進行。
第二、在家庭暴力發(fā)生后,若曾經報過警,那么警方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并制作筆錄。
第三、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時到醫(yī)院就診,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是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的。如果受害人受傷嚴重,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yī)鑒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鑒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yī)院進行治療,那么治療時還會有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y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歷。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續(xù)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保存。
第四、如果受害人曾經向婦聯投訴過家庭成員的施暴行為,婦聯同志曾經對該事做過處理,并且找對方進行過調解工作,那么婦聯機構既有原來的工作記錄,同時也可以為曾經發(fā)生的家庭暴力單獨出具書證。
第五、如果曾向居民委員會或者是村民委員會反映過這種問題,這有關機構也可以出具書證。
第六、如果受害人曾經向雙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單位求助過,那么工作單位的領導也可以代表單位為其出具書證,當然也可以采取律師進行調查的方法。
第七、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間發(fā)生糾紛時,曾有過通話錄音,那么這個通話錄音也可以作為附著的證據,或者是雙方在談到協(xié)議離婚或者是賠償事項時,對方在談論當中對施暴的行為并不否認的也可以做通話錄音。
第八、在發(fā)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等這樣的文書,保證以后絕不再發(fā)生暴力行為的這些書面材料也可以作為證據。
第九、被對方毆打后如果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頻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為證據。 當然上述所有的證據列項只是對通常情況而言,每一起家庭暴力都有它的不同的具體情況。建議受害者在發(fā)生這樣的情況后,及時的向法律專業(yè)人士比如說警察、律師等等進行咨詢,看應當調取什么樣的證據。
家庭暴力一旦認定,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提出賠償請求。但關鍵是受害者要留意收集證據。首先要丟掉要面子的想法,對方一旦使用暴力,要敢于敞開大門,盡量讓鄰居、居民委員會知道,這不但可以有效阻止暴力的進一步升級,還是重要的人證。也可以向自己一方、或者對方親朋好友及時求助,讓他們到現場或者事后向他們講述自己的不幸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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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師生前錄音曝光,矛頭直指渣男丈夫。一個大老爺們,你說干啥不好,非得去家暴老婆。真沒出息。有人會說,打是親、罵是愛。天哪,這種表達愛的方式是不是太極端,是不是太不可思議??
家暴在現實生活中普遍存在。所謂的家暴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經調解無效,可以準予離婚。
從理論上來講,家暴是一種典型的侵權行為,是對于夫妻一方的傷害行為,但是由于夫妻之間關系的復雜性,特殊性(比如說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和,因為愛之深,所以恨之切,所以下手重)所以司法實踐中,對于認定家庭暴力需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具有傷害的行為。2、達到一定程度。至少要求輕微傷,在時間上具有延續(xù)性。3、當事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并且這種過錯主觀上是故意的。
家暴往往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身體暴力。身體暴力往往對一方當事人的傷害較大,嚴重的侵害了對方的人身權利,如果情節(jié)嚴重,有可能涉嫌違法犯罪,對于身體暴力所造成的損失有時難以挽回。
2、精神暴力。所謂的精神暴力是指夫妻雙方并不產生肢體上的沖突,由一方對另一方通過恐嚇,控制,辱罵等方式摧殘對方的精神,使其精神受到嚴重的傷害。精神暴力也被稱為“冷面殺手”。
3、性暴力。是指配偶一方違背配偶另一方的意愿,強行的與之發(fā)生性關系的行為。但是,在司法實踐中,由于“清官難斷家務事”,兩口子被窩里的事,只有夫妻之間最為清楚,同時“婚內無強奸”,往往在司法裁判中很難認定。
4、冷暴力。冷暴力是暴力的一種,其表現形式多為冷淡、輕視、放任、疏遠和漠不關心,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傷害。而家庭冷暴力,多指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漠不關心對方,將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懶于做家務等行為。由于冷暴力不同于身體暴力,往往在司法實踐中很難予以認定,難以成為裁判的依據。
遭遇家暴時,切莫一味地遷就、忍讓。正如上篇博文講到的,你可以不扎人,但一定要有刺。當遇家暴時,要第一時間報警,尋求警方幫助,固定證據。即使有朝一日離婚,可申請法院調取該記錄,以證明被對方家暴的事實?;蛟S,可作為法定離婚事由。
必要時,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這樣一來,如果再被對方家暴,必將受到法律制裁。 有時,當遭遇家暴時,有人會想基于夫妻多年的感情,只要他或者她低頭認錯,痛改前非,就沒有過不去的坎。但現實的問題是,家暴一旦開始,對方收手的可能性很小,近階段發(fā)生的事件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最后,希望家庭成員之間互相幫助,互相關愛,和諧相處,履行家庭義務。夫妻之間更應該互諒互讓,加強溝通,建立起比較堅實穩(wěn)固的婚姻基礎。L澎湃新聞的秒拍視頻律師張亞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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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墜亡女教師丈夫接受測謊了,也用8000字回應了,但是仍然漏洞百出,日常素顏只能證明某一段時間身上沒有淤青,但是并不能證明身上天天沒有淤青,畢竟傷口都可以愈合,何況淤青。
家丑不可外揚,作為教師為了照顧自己的社會形象,很少發(fā)帶有遍身淤青的素顏照片吧,所以他說的素顏并不能說明什么?受害者生前錄音就是有力證據,作為一個女子并沒有和丈夫離婚,難道她想造謠污蔑自己的丈夫,所以錄音給自己的至親好友也很正常吧。
結婚才一年多,如果丈夫沒有家暴,干啥錄音呢?還不是對丈夫家暴有所防范與警惕,防止一天被打死沒有證據?有人說家暴時,為什么不報警,這都是現實中腦殘而已,或者是書呆子喝墨水喝多了,試想結婚才一年多一點,丈夫即便偶爾家暴,如果選擇報警處理,那么報警后就準備離婚嗎?一旦報警,夫妻雙方肯定反目成仇,那還能生活在一起嗎?那就是不離婚也得離婚是吧!口口聲聲說平時沒有報案,所以沒有家暴的理由就是荒唐的。
另外他說閨蜜之間談話提到家暴是情緒發(fā)泄,正因為家暴才會情緒發(fā)泄是吧,情緒發(fā)泄難道能證明他沒有家暴,太荒唐了!另外受害者牙齒不是被打掉,難道是自己掉掉了,也是太扯。
如果有人跳樓,腿在身子下面,受害者應該比加害者個子矮是吧,如果已經跳了,他怎么可能抓到是腿,因為腿在身子下方。
還沒有跳,防止對方跳樓,抓她腿,人不會跌倒嗎?即便抓腿也不會傷痕累累啊!通常不是攔腰抱住對方,或者一把抓住對方的手,拼命往屋里拽嗎?還有他說他父親病了,父親病與家暴是兩碼事,父親病并不能證明他沒有家暴,我們不知道他拿他父親病了說事,是何目的?最好回應一下!還有他說牙齒不是被打掉,而是喝醉酒跌倒磕掉,喝醉酒的人很多,但是喝醉酒的人卻將牙齒磕掉,很少聽說。
一個喝酒喝得特別多都會磕掉牙齒,應該是聞名遐邇酒鬼,有誰知道受害者是酒鬼嗎?如果妻子喝醉酒把牙齒磕掉,他應該在平時多少會對外界透露,而且頗有微詞,當地有誰聽過此事嗎?總之,該回應是漏洞百出,并不能證明他沒有家暴,反而更讓人覺得家暴,更讓人覺得受害者通情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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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被按地踩頭發(fā)掐脖子】如果遇到家暴,該怎么辦?
1.報警,必須盡量在第一時間里報警。一方面報警給對方是一種威懾,另一方面也是一種取證。
報警后注意要求公安機關出具一份報案回執(zhí)單,在單子上要真實記錄因什么原因報警。
如果不給,記好時間,將來萬一訴訟離婚,可以申請法院調取當時的報警記錄。
2.一定要去醫(yī)院檢查,并保留好醫(yī)院的檢查記錄和醫(yī)療手冊。
3.還要對所有傷痕進行拍攝,拍攝的時候最好拿一份當天的報紙,將報紙名稱和時間拍在照片里。
4.人身安全保護令。情況比較嚴重的,還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但是申請這個必須有明確的證據,否則法院是不會同意的。
不論對于家暴一方還是被家暴一方,都要注意:
1.家暴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為,如果構成身體傷害,比如輕傷,甚至會觸犯刑律,受到刑罰的制裁。
婚姻法第四十五條亦明確規(guī)定了:“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
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2.按照現行婚姻法的規(guī)定,如果一方有家暴行為是可以在離婚時要求其進行精神
損害賠償。而且,在財產分割時,被家暴一方還可以要求多分財產。
如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所以,實施家暴的一方要好好掂量掂量法律后果,被家暴的一方更要學會利用法律武器好好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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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上只有一種婚姻失敗,就是遇人不淑。
曝光,不論你多么愛ta,也不論你多么享受挨打+安撫的相處模式,關于家暴,都希望你了解:
1.除非萬不得已,除非了無牽掛,除非四大皆空,別跟ta魚死網破,留著自己就有無限的可能,該服軟服軟,該求饒求饒,不要繼續(xù)激怒ta;
2.及時報警及就醫(yī),千萬不要什么想著家丑不可外揚,在家不方便的話,可以先離開家,立刻去找信得過的朋友,并報警。報警后一方面要求做筆錄,一方面要求轉醫(yī)院做診斷,如果可以,診斷證明交公安一份附卷。報警及就醫(yī)過程中,如實陳述,不要害怕。
3.事后可以采用錄音或者錄像的方式,跟對方確認家暴當天的情況,最好由對方親口承認動手、致傷等情況。
4.如果事后對方作出和好舉動,寫保證書或承諾進行財產約定的,讓ta寫,越具體越好,最好簽字摁手印一應俱全,如果對方要用房子上加名什么的求原諒,那就更合適了,別不好意思,牙都打飛了要ta半套房子一點不過分。
別覺得日子還要過,做這些事沒意義,甚至擔心激化矛盾,別傻了,ta給你打成血頭難道不是最激烈的矛盾了么?剛才看陳迪說 家暴中,自殺比離婚要簡單,這話可能不全對,但是遇上誠心惡心你的,ta又不同意離婚,你又沒證據證明ta的婚姻過錯,那法官不判離的可能性十分大,挨了打還沒人信的時候可能真的會覺得自殺最簡單。
最后,無論如何,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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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暴可以尋求哪些幫助?
“有困難找組織”它不僅僅是口號,而且是實踐出來的真知。
常見的組織有哪些呢?
公安機關、
居委會、村委會、婦聯、民政部門、司法部門比如你通過報警后,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經過會通過詢問筆錄了解情況,按規(guī)定固定相關的證據,協(xié)助受害人鑒定傷情,醫(yī)療等。
當然,如果不想擴大影響,或者有挽救的可能你可以尋找所在地的社區(qū),村委會進行調解,同時他們也作為了證人,以備訴訟需要。
自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的施行,人身安全保護令進入了大眾的視野。
何為人身安全保護令?通俗上講,保護令是受害人的“護身符,是經申請向法院申請,由法院作出的民事強制措施。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最大優(yōu)勢在于國家公權力進入家庭暴力,從而保障婚姻中的弱勢群體。
受害人也許會有“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顧慮,但是有了人身安全保護令,人身安全保護令自作出后,無論是否送達,一經作出,立即生效。若加害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根據《反家庭暴力法》之規(guī)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jié)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那向哪里申請人身保護令呢?
可以口頭或書面的方式向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fā)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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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到家暴可以尋求什么幫助?
家庭暴力是指發(fā)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
在我國的法律框架之下,特別是反家暴法的出臺,對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給予了多方的救濟渠道,一般來講主要有:
受害人有權向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提出請求,相關組織應當予以調解;
受害人可以報警,由公安機關出警處理,如果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可依照治安處罰的法律規(guī)定予以行政處罰;
如果受害者是女性還可以向婦聯機構求助;
施暴者屢教不改的,受害者可以向政府機關申請庇護;
情節(jié)嚴重的還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
總之,對家暴的受害者的保護渠道還是很多的。
家暴離婚需要提供哪些證據?
遭遇家暴后,及時向村委會、居委會、婦聯等尋求幫助或者調解,或選擇直接向公安機關報警;盡可能的保護好自己。
需要收集的證據主要包括:被打后的照片、錄影等資料;居委會等調解的證據;遭受家暴后的報警記錄及公安機關出具的傷檢介紹信;到醫(yī)院就診的診斷證明;鄰居等目擊證人。
最后,希望各位女性朋友如果有遭遇家暴,一定不要忍氣吞聲,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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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診斷證明、病例本、醫(yī)療費的票據等。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傷,則一定要及時去醫(yī)院治療,并保留好診斷證明、病例本和醫(yī)療費票據等。此外,還要在當時拍照,保留好照片。
保留好原始的視聽資料。有條件的,可以錄音、攝像等,并保留好原始的視聽資料。如果有目擊證人的,可以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或提供證人證言。
及時向村委會、居委會、婦聯組織、工作單位等尋求幫助或者調解,或選擇直接向公安機關報警?!斗醇冶┓ā返?3條規(guī)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聯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采取該行為有利于日后訴訟時,請求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和告誡書。
向政府機關申請庇護。施暴者屢教不改的,受害者可以向政府機關申請庇護?!斗醇冶┓ā返?5條第2款規(guī)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tài)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并協(xié)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第18條規(guī)定,縣級或者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可以單獨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機構設立臨時庇護場所,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臨時生活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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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guī)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遇到家暴,肯定不能忍,這是最重要的!
可以向婦聯尋求幫助,當然婦聯只能是調解一下,對當事人沒有任何強制手段。(個人不建議采取,推薦指數:一星)
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一旦對方有動手行為,一定要打110,這樣可以固定證據,不管后面采取什么方式,都有選擇余地。(推薦指數:五星,因為簡單、容易操作)
此外,也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要求對自己進行保護。(推薦指數:四星)
當然,還可以向所在單位、村委會或者居委會反映,可是個人認為沒什么實質性作用。
俗話說:家丑不可外揚,可是作為受害人,本身就沒有錯啊,“丑”也不是你的“丑”呀,對方暴力時候都不怕丟人,所以該拿起法律武器時,堅決不要選擇妥協(xié)!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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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如何應對家暴?
1.受到家暴時注意收集證據??赏ㄟ^安裝攝像頭,手機錄音錄像,被打后及時報警、到醫(yī)院就診,第一時間固定證據。
2.向相關部門求助時注意做好防護措施。有一定的證據后可向相關部門求助,但求助前不要暴露行蹤,求助后盡量暫時不要返回家中,以免對方知道后惱羞成怒,釀成更大傷害。
3.必要時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并可以起訴離婚。只要有必要的證據,就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會將保護令下達對方及社區(qū)、警方等相關部門,禁止對方的一些行為,如果違反,相關部門就可以及時處置。同時,保護令對判決離婚有很大作用。
4.最重要的是,記住,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之分,一旦他動手打了你,最好不要再保有希望對方能悔改,更不要忍氣吞聲獨自忍受,趁早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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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暴往往不只一次,可通過手機錄音、錄音筆錄音、安裝攝像頭進行取證,并且被打后及時報警、到醫(yī)院就診,保留相關證據,做好筆錄及傷殘鑒定。
2.做好防護措施。有一定的證據后可向相關部門求助,注意不要暴露行蹤,求助后盡量找安全的地方暫住,以免對方知道后惱羞成怒,釀成更大傷害。
3.必要時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并可以起訴離婚。只要有必要的證據,就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會將保護令下達對方及社區(qū)、警方等相關部門,禁止對方的一些行為,如果違反,相關部門就可以及時處置。同時,保護令對判決離婚有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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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如果不能得到制止,最可怕的后果就是玉石俱焚同歸于盡,甚至有些人出于報復的心理還可能順便帶上其它的家庭成員,所以絕對不能忍。
如果一方被家暴,可以尋求警方的幫助,當然證據很重要,如圖片或影像記錄,醫(yī)院的診療記錄等,目睹家暴的鄰居等人也可以作證。萬一施暴方很懂得如何不讓人發(fā)現自己的暴行,那么受害者應該想辦法離開施暴者,雖然很多人也許覺得忍一忍就好了,但是那只是一種美好的愿望,家暴只有0次和很多次的區(qū)別。愿每個人都能遇到對的人,遠離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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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和校園暴力的判決權交給被害者。
就是施暴者應判多少年由被害人決定。
讓施暴者顧慮被害者使用法律的報復。
不敢過于傷害。
也有利于對被害者的賠償。
實施必須有法律條文保證。
現在修改法律條文是關鍵。
法律宗旨應是消滅犯罪。
讓犯罪者付出痛苦難以承擔的代價。
讓他人不敢邁向犯罪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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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遭遇家暴,第一時間要準備好采集證據,也許剛開始你發(fā)現他家暴只是初露端倪,但萬不可掉以輕心,家暴就是這樣一步步升級的,準備好錄音錄像,然后報警,有的警察??可能會勸你算了,家和往事興啥的,畢竟家暴沒發(fā)生在人家身上報警以后,一定要果斷的起訴離婚,如果出現他不依不饒找你或者你家人的麻煩,得向法院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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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暴,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向施暴者送達告誡書,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當然也可以向所在單位、社區(qū)、村委會、婦聯、司法機關、派出所請求保護和幫助。
遭遇家暴特別注意收集證據,包括受傷照片、視頻、傷情鑒定、報警記錄、證人證言等證據。
通過這些證據可以追究施暴者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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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回答關于家暴的問題,我明確表示自己的態(tài)度:家暴者,是最為可憎的。
遇到家庭暴力,需要尋求
法律援助,被家暴者理應選擇報警,而不是忍氣吞聲一忍再忍。
收集的證據也是多方面的。必要的話,可以向法律相關人士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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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西澳洲)的對比情況:
1. 一旦家里發(fā)生暴力情況(無論對方是否有動手,只要實質感覺到威脅和害怕),受害者就可在第一時間報警,并要求警方給施暴者發(fā)出“警察指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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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往往是家暴中的受害者,我們無助,我們憤恨,任由垃圾男人們對我們拳打腳踢,這個由男權們制定的女性保護法律對女性還有什么意義呢?這些家暴的臭男人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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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警方有出警記錄,去醫(yī)院做傷情鑒定,保留證據。
找所在地居委會做調節(jié);如果都不能制止暴力,找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