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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最多,也最悲哀,沒什么所謂的缺失,健康愉快的家庭環(huán)境對孩子來說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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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過不下去,是你的感情方面出現問題,與孩子無關,你要孩子就帶走,不要就留給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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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實際情況,如果對方心有所屬,除了這個因素,我覺得不該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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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還是要離,因為在一起不幸福孩子是可以看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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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孩子有關系嗎?孩子在這樣的家庭會幸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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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下去要孩子也應該離婚,只是要把孩子按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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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不離!真的無趣就分開吧!婚姻不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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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不幸福不離婚小孩子感受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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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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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拴不住婚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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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應該請教已經共同度過了金婚或銀婚的老年夫妻,我覺得他們更有發(fā)言權,因為他們已經共同走過了人生的大部分,經歷過很多事,他們的愛情經過了更多的考驗,他們才真正懂得什么是真正的愛情.
中央電視臺有個節(jié)目叫"婚姻劇場"(好像是),常常請那些剛
結婚的明星來做嘉賓,我覺得很不合適,我認為這個節(jié)目不僅僅是讓人們了解這些明星的婚姻狀況,更重要的是通過這個節(jié)目讓人更懂得珍惜愛情,珍惜婚姻.很多明星自己都對婚姻持無所謂的態(tài)度,今天結了明天離,有什么資格來這里談愛情?
世界上還有真正的愛情嗎?
當然有!雖然現在社會上離婚率很高,但不是還有很多很多的人能夠同甘共苦,白頭偕老嗎?只要相信有就肯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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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遇到真愛了,你會相信愛情
當你被愛情背叛了,你會質疑愛情
與不合適的人在一起,那是感情
與合適的人沒在一起,那是勇氣
與合適的人在一起,那不算是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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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相信,愛情是人世間最美好的情感之一!不相信愛情,你的春天是會枯萎的!世界上當然有愛情了,只是幸運的人擁有它,不幸的人一直在路上尋找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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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相信
期待著吧 終有一天你會與你愛著的人一起相擁在陽光下 微笑
不要失去那份對美好的期待 受過的傷會是你最好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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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少……你能說沒有人中過彩票的頭獎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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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是有的,只不過沒發(fā)生在自己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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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相信的畢竟我也是愛情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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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只有緣分,和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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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反正我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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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寧可信我戰(zhàn)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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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過高,確實該整治,我支持對彩禮的問題進行合理的引導和干預,但立法既沒必要、又沒作用。
婚姻,自古講的是百年好合,圖的是情投意合的綿綿無絕期,之所以異化成今天的彩禮飆升,有幾個原因:
1、有錢了,幾十年的發(fā)展,大家生活好了,手頭寬了,想法多了,要求高了,也膨脹了;
2、窮怕了,曾經的貧窮給人們留下了太深的記憶,手中有糧心里不慌的觀念根深蒂固,逮著機會就弄點是普遍心態(tài);
3、有錢是里子,還得要面子,這也是要求高了,真的面子是自己掙的,假的面子是別人給的,這也就是整容盛行的根基;
4、比較才能安慰,超過才覺得安全。不是要的高,就是要比別人高,小格局的競爭就在自己的人際圈子,高是一種自我加持的光環(huán),讓自己的虛榮得到滿足;
5、婚姻自由,不關心長久,因為隨時可以換;
6、獨生子女的父母,對未來的養(yǎng)老和壓力充滿恐懼,靠撈點彩禮給自己減壓。
彩禮不是風俗,而是農村包括一些城市人群,在發(fā)展中個人信仰和道德標準失衡失范的異化,用法律約束不合理,原因在于:
1、婚姻涵蓋的面太寬,僅約束彩禮,就會向其他方面擠壓這種異化的壓力。比如,不收或者少收彩禮了,岳父母如果要求房子、車子、養(yǎng)老金之類的怎么辦?再立法?
2、婚姻應該是兩個人的事情,事實上是兩個家庭的戰(zhàn)略合作和重組,人際關系和利益平衡,是非常具體和個性化的,法律給出的原則在約束具體的個案時略顯蒼白;
3、婚姻的本源是情投意合的戰(zhàn)略合作,一是保證雙方比一個人過更好,二是對后代的繁衍,三是考慮機會成本,但是機會成本的計算不可能窮盡各種可能,而財產分割已經把婚姻庸俗化、利益化,情感已經退為末端;而法律對彩禮的約束將加劇婚姻的市場化,也使情感更邊緣化、婚姻更功利化;
4、財聚人散、財散人聚,法律規(guī)定一定是原則性和強制性的,勢必導致各種變通和更精密的算計,兩個相互算計的家庭或者個人,既是同床異夢的開始,又是分道揚鑣的歷程,值得法律去為破裂的家庭和妻離子散做好頂層設計?
怎么辦?
彩禮屬于個人或者家庭財產的非正常轉移,如果在一定期限離婚的話,考慮彩禮充公進入一個婚姻基金去支持那些婚姻美滿的家庭和孩子;也可以考慮支付寶模式,交給第三方托管,如果后期雙方出現各種情況的時候,可以進行凍結或者按比例支付。
當然,其實關鍵在于引導合理、正確的婚姻觀和家庭觀,以過好小日子為核心目的,而不是撈錢掙面子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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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更應該關注生存質量問題嗎?教育,醫(yī)療,法律保障生命財產不受威脅。而且婚姻這種事是你情我愿的,的確不排除有些地區(qū)彩禮過高。但是自由戀愛的少要彩禮的大有人在,為什么,因為人家男的足夠優(yōu)秀啊,可即便如此買房子男方都要出錢的。而現在的婚姻法在不斷的制造條條框框來壓榨女性。房產證上不寫女方名字,離婚無財產對半分,女方為家賺多少錢離婚時再還給人家,那么問題來了,養(yǎng)育子女,做家務這些都不算付出對嗎?并不是說女方非得死盯著男方的錢,而是有這些錢的約束,男方在想出軌,家暴的時候至少不會有恃無恐。那既然女的這么不值錢,還指望婚后被尊重嗎?前段時間有個提議是為非婚子女上戶口,而現在又提出彩禮納入法律??梢娀橐鲈诓粩噘H值!現在的社會的正式婚姻越來越不被重視,以后愿意結婚的女性會越來越少,就因為單身比結婚活的更好一些。而婚姻法對良家婦女不尊重,對小三的利益但是有保障,那以后不用擔心中國的出生率低,因為最低起碼還有非婚生子女,無任何歧視意思,我只是想說雖然非婚子女無辜,但生他們的人不無辜,為他們的到來提供更多法律便利的人更不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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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議將彩禮納入婚姻法!因為聘媒嫁娶是中國自古以來的風俗傳統(tǒng)!彩禮問題不適合用硬性的
法律法規(guī)來予以限制!
婚姻是兩個人乃至兩個家庭家族共同處理、共同商議的大事情,而如果就彩禮問題一刀切的用法律來規(guī)定,很難讓雙方都完全滿意!
如今中國家庭經濟有著明現化差異,若結婚彩禮用法律來規(guī)定一個線,富有的就不能越線盡心表達心意,而貧窮的卻要拼命拼湊到達法律線!
就類似于青年戀愛時規(guī)定男方每月為女友花兩千是法律線是合理的,那有可能A男月入是2萬,B男月放是2千,那如此反而會出現問題!
所以類于婚姻彩禮的情形并不適合用法律來硬性規(guī)定!
而就農村彩禮高的問題,應該從側面多宣傳、多引導,農村彩禮過重多因于相互攀比,掙強好面之風而致!彩禮多少不應法律規(guī)定而要多人文正確引導,崇尚感情為重,彩禮為次,彩禮多少根據雙方家庭經濟條件來共同商議,以不給年輕夫妻過重壓力,不給雙方父母過大負擔為宜!
遏制奢靡攀比風,宣傳崇尚感情為主,彩禮次之才能真正達到雙方的結合是讓生活更美滿更幸福的婚姻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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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議將彩禮納入婚姻法!因為聘媒嫁娶是中國自古以來的風俗傳統(tǒng)!彩禮問題不適合用硬性的法律法規(guī)來予以限制!
婚姻是兩個人乃至兩個家庭家族共同處理、共同商議的大事情,而如果就彩禮問題一刀切的用法律來規(guī)定,很難讓雙方都完全滿意!
如今中國家庭經濟有著明現化差異,若結婚彩禮用法律來規(guī)定一個線,富有的就不能越線盡心表達心意,而貧窮的卻要拼命拼湊到達法律線!
就類似于青年戀愛時規(guī)定男方每月為女友花兩千是法律線是合理的,那有可能A男月入是2萬,B男月放是2千,那如此反而會出現問題!
所以類于婚姻彩禮的情形并不適合用法律來硬性規(guī)定!
而就農村彩禮高的問題,應該從側面多宣傳、多引導,農村彩禮過重多因于相互攀比,掙強好面之風而致!彩禮多少不應法律規(guī)定而要多人文正確引導,崇尚感情為重,彩禮為次,彩禮多少根據雙方家庭經濟條件來共同商議,以不給年輕夫妻過重壓力,不給雙方父母過大負擔為宜!
遏制奢靡攀比風,宣傳崇尚感情為主,彩禮次之才能真正達到雙方的結合是讓生活更美滿更幸福的婚姻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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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價彩禮在一些省份的農村盛行,尤其在華北地區(qū)南部,畸高的婚嫁彩禮已成為農民致貧的重要原因。全國人大代表張青彬建議,運用法律法規(guī)對此進行規(guī)范,將“高價彩禮”納入婚姻法或各地婚姻管理條例范疇。
張青彬今天在駐地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直言,高價彩禮問題產生的原因,不僅在于農村家庭經濟條件較差、農村男女青年比例失衡,也在于相互攀比之風盛行,沒有正確的婚戀觀。此外,農村職業(yè)媒婆大量存在,在彩禮中抽取一部分作為提成,由此故意哄抬彩禮價錢、造成彩禮畸高。
張青彬建議推行婚姻消費補貼,尤其加大對農村“零彩禮”婚姻的補貼力度,作為一項激勵政策引導移風易俗。發(fā)揮村規(guī)民約作用,宣傳引導正確婚姻觀,廣泛開展宣傳和榜樣帶動工作。
“要運用法律法規(guī)進行規(guī)范,地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婚姻彩禮標準、規(guī)定上限,依法嚴厲打擊利用婚姻斂財和職業(yè)媒人哄抬彩禮價錢等行為,將強制性規(guī)定和引導性宣傳結合起來,在農村樹立起正確的婚戀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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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彩禮納入婚姻法博主是表示支持的。雖然說把彩禮納入婚姻法倒是無奈之舉,但如果不把彩禮納入婚姻法的話會造成很嚴重的社會問題以及很惡劣的社會影響;畢竟現在的彩禮數額已經足夠影響夫妻在婚后的生活質量和情感基礎。
要說當下的社會人們是普遍追求金錢利益最大化,婚姻也是亦然;而現在的婚姻除了被金錢綁架之外在物質上也連帶的被綁架了。而有些人家呢為了自個兒家的閨女在出嫁之后謀求在金錢條件、物質生活的利益最大化,同時也打著自個兒心里的算盤;在雙方家長見面的時候就獅子大開口就說在某某地頭上必須要有套房子(不符合條件要求的就算是有房子都說成是沒有房子)、車子必須有一輛(遇到了一時沒有車子且談不攏的就冷言冷語的說一句“現在的年輕人個個兒都是有車子的”),其余的由于不堪入目就不進行一一列舉了。
在一些地方,結婚都到了堪稱是公然的且合理合法的人口販賣的地步了;如果再不對彩禮進行立法或是明確界定的話,終究會有一天會出大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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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不贊同將彩禮納入婚姻法。
首先肯定代表提出建議是為了解決彩禮難題;可是他忽略了,法律不是解決所有問題的萬能藥。
一個國家、社會團體的管理規(guī)范是靠法律和道德雙重約束的,如果所有事都上升到法律層次,社會就變的僵硬,沒有了人情味;試想,沒有人情味的社會還有什么意義?
雖然有些地區(qū)彩禮高的驚人,以至于出現戀愛容易結婚難的局面,而解決的辦法可采取倡導和引導,而不適應硬性規(guī)定,搞一刀切。
彩禮,是婚姻兩家為了討喜的彩頭,或者是一方要求另一方給的保障,也有個別父母貪戀財物的禮金;但不管怎么樣,那是男女雙方自愿協(xié)商的結果,也可以要和給,也可以不要或不給;而且彩禮的形式也是多樣的,可以是錢,也可以是物,或許其他方式。
因此,解決彩禮問題不是法律,而是解決觀念,要靠“軟”的引導,重點解決思想問題,除了大力倡導文明婚姻、移風易俗辦婚禮外,也要從其他方面樹新風、正風氣,做好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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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我是男人,也有倆兒子,但我不支持這提議。帶大個孩子多不容易,難道不知道嗎?再說了這事一個愿打一個愿挨,全憑自愿,你嫌彩禮高了就去找不要彩禮的啊。憑什么人家辛辛苦苦養(yǎng)大一女兒就白送給你?
在中國人傳統(tǒng)思想里養(yǎng)兒防老。養(yǎng)女兒就不行么?國家律法都有規(guī)定,但事實上很多女兒是沒有做到的,所以要些彩禮作為補償也是可以的。
至于彩禮的數量這個可以雙方協(xié)商的,如女方是獨生子女,那首選要把女方父母老了以后的贍養(yǎng)問題考慮進去,這樣女方父母心里也好受些,沒白養(yǎng)這孩子,有兄弟姐妹的,就適當補償一下人家養(yǎng)這么大的花費開銷。真要立法,就該以這兩點為基礎。
唉,空了吹哦,倆兒子,得幫他們掙錢去了,房子,彩禮得準備。養(yǎng)兒不易,養(yǎng)女也難,都要站在對方立場去考慮這件事。不說了,親家母來一,我得和她擺會龍門陣,這是大事。她要一開心,彩禮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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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彩禮是婚姻雙方家庭協(xié)定的結果,屬于人們私生活范圍,而不是公共事物范圍,國家法律不好介入。因為法律是管理公共事務的,介入私人生活范圍弄不好會好心辦壞事。國家公共事務都還沒有管好,還能有閑心管理私人家庭事務?不知道清官難斷家務事?當然,這種彩禮問題不是沒有辦法解決,但至少在自由市場體制下很難想到解決的辦法。只有在智能社會經濟模式體制下才會有比較好的解決的辦法。因為智能社會經濟模式是全國經濟一體化的經濟共同體模式,全體國民都是國家職工,所有人都有穩(wěn)定的工作與穩(wěn)定的收入,由于智能社會經濟模式把全民家庭收入問題解決了,社會貧富分化不大,全民都過上了小康生活,那么一般的子女結婚的彩禮錢也就在每個
婚姻家庭的承受范圍了。在智能社會經濟模式條件下,市場是國營市場,國家可以公共為婚姻家庭操辦婚禮套餐,這樣可以為男方減少部分婚娶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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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建議的?你出來我肯定不打死你,你是不是吃飽撐的?要不要把你們兩夫妻一年親熱幾次也立法?。〔识Y是你情我愿的,你不滿意可以不娶或者不嫁。請問現在是房子車子花的錢多還是彩禮花的多?你有能耐建議90平方房屋銷售價格不能超過三十萬,你不敢吧!你不能吧!你有女兒的話同意她嫁給一個家庭年收入只有不到十萬只有一間破舊的老房子的家庭可以嗎?或者你娶兒媳婦的時候全家擠到十平方米的平房里你可以做到嗎?負債累累和彩禮沒關系,和攀比風氣有關系,你可以娶一個要求沒這么多的呀!我們當地彩禮都是六七位數的,女方不敢全收,一般是收多少貼多少,讓你全收試試。只是大人可能借錢,但是結婚以后小家庭都是土豪了??!錢還是在你家的只是從父母口袋到兒子兒媳婦口袋去了而已,我們當地普通家庭一般不買
商品房是不用負債。(有自己自建房一般有108平方以上三層樓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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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誰提出建議?擺明了讓沒錢的家庭打光棍嗎?
沒錢,出不起彩禮錢就不能結婚了?國外很多地方不結婚,可以同居一輩子,因為離婚成本太高,比如德國,離婚如果女方沒收入,不再婚配,你要養(yǎng)她一輩子。
如果彩禮納入法律就是允許同居?也是賦予法律效力?就是我們說的事實婚姻。
法國人寧可同居也不結婚,因為世紀70年代,法律規(guī)定: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擁有完全同等的法律地位,這意味著二者在財產的
繼承上有同樣的權利。
以后法國又陸陸續(xù)續(xù)頒布了一些保護非婚同居者的法律,在醫(yī)療保險,
死亡保險,住房保障方面給同居者互助互享的便利。
在法國結婚不結婚都無所謂,享受和結婚一樣待遇。
社會關系是一脈相承,改修一項會牽扯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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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沒有必要,這就如同立法保護少民一樣,只有無盡的麻煩蘊藏在里面,如果就彩禮立法,規(guī)定了數額,那就成了名正言順的無彩禮沒資格結婚了。而且想借婚姻斂財的人,即使彩禮規(guī)定了數額,照樣可以從其他方面巧立名目,國家立法立的過來嗎?
其實國家可以先緩一緩,真不想結婚的人不會因為有財禮而結婚,而真想結婚的人也不會因為沒彩禮而單身。問題其實出在一群想結婚又想坐地起價的人。
不防繼續(xù)讓這些人待價而估下去,待個十年八年,你看這群人會不會上桿子倒帖著結婚。國家千萬不能慣這群人。少民問題上已經有失誤,現在想改也是舉步唯艱。婚姻問題上不可一錯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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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恐怕不太好。
首先,彩禮這東西,中國自古就有,也可以算是民風的代表,流傳至今,每朝每代都沒有以明顯的法律形式表現出來。
彩禮這東西細究起來還是比較復雜的,包括家庭狀況,經濟狀態(tài),人們的思想形態(tài),甚至地位的不同,要以法律形式來壓束彩禮,可能很難盡人意。
其次,我們社會主義國家,提倡男女平等,自由戀愛,從某種意義上講是不提倡彩禮的,如果要以法律形式來規(guī)定彩禮的話,那么就是送彩禮或受彩禮都屬違法了。到時候說不定彩禮都要暗渡陳滄。
最后,我們雖不贊成以法律規(guī)定彩禮,但還是呼吁那些高彩禮,要量力而行,讓愛健康,別讓悲劇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