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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對新人當然都抱著相伴一生的期望
結婚,但同時不再排斥對可能的風險的預防。許多簽訂婚前財產協(xié)議的夫婦將它放在箱底,并未因此產生嫌隙,但是很多人很在意婚后的財產如何分配,尤其是婚后買房的時候,寫誰的名字成了夫妻心中的疑問。
應當肯定的是,婚后買房寫誰的名字都是婚后共同財產,除非在一個人的名字后面標注了“單獨所有”。標注了“單獨所有”的房產,是一方獨有,
離婚時候,另外一方無權分割。其程序是:配偶寫一份放棄產權的聲明,在房管局備案。這樣辦下來的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后面有括號注明“單獨所有?!?br>按照新婚姻法規(guī)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一)在夫妻婚姻存續(xù)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但是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有幾種特殊情況,需要注意: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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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討論這個問題是在自己獨立買房的前提下的,即不是貸款買房或者不是由一方父母出錢買房的假設情況,一方已經選好買好了房子,進行
房子過戶時在房產證上的只寫了自己的名字,這樣的房子還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后買房子只寫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不一定就是僅僅屬于自己的財產。根據新婚姻法的規(guī)定,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購房時,雙方如果沒有明確約定或者有強有力的證據證明購房款全部是個人出資的,即使房產證上只寫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說只登記在一方名下,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因此婚后買房,無論是寫夫妻雙方的名字或者一方的名字,在正常情況下都屬于婚后共同財產。如果不想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在登記人后面標注“xxx單獨所有”,此時只要標注了單獨所有,那么在離婚時另一方配偶也無權分割。
那么是不是就隨意寫上“xxx單獨所有”幾個大字就可以呢?不是的,其真正的程序是:未登記名字的一方需要寫一份放棄該房屋的產權,并在房管局備案。這樣子,婚后買房只寫自己一個人的名字時,名字后面會注明“單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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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不能籠統(tǒng)的回答,細分后,有不同的幾種情況:
假設A和B已經結婚,結婚以后:
1. A以婚前個人財產(有證據證明財產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出資購買一套房,房子落在A自己的名下,A一次性付清了房屋的全款,那么這套房子,則算是A的個人財產(同理B若如此,房屋也是B的個人財產);
2. A和B用雙方的共同財產購買的一套房屋,將房屋落戶在A或B任何一方的名下,都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3. A的父母買了一套房,付清了全部的房款,將房屋登記在A的名下,那么這套房屋屬于A的個人財產(同理B的父母若如此,房屋也是B一人的財產);
4. A的父母在幫房屋付了首付款后AB兩人共同償還房貸,如果事先沒有約定的,房屋只落戶在A的名下,那么房屋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同理B的父母若如此,也是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5. AB兩人的父母,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只落戶在A的名下,在司法實踐中也多認定為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同理只落戶在B的名下也是),若沒有事前約定,則該房屋夫妻雙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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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買房,只寫了一方的名字,還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有必要弄清楚到底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同時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guī)定,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
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fā)生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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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新婚姻法規(guī)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二、新婚姻法對于婚后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后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
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guī)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那么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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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的劃分。
1, 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財產不一定都是共同財產。
2, 夫妻的共有財產包括:夫妻雙方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妻一放所有的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3, 歸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如:婚前購買的房屋,現(xiàn)金,股權資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
殘疾人生活補助等費用,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乙方所有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4, (1)婚前房產是指結婚登記之前,以現(xiàn)金或者首付款的方式,購買并登記于一人名下的房產,新建
商品房,合同備案日期早于婚姻登記日期的,為婚前個人財產。購買存量房,產權登記日期早于婚姻登記日期的,為婚前財產。
(2)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妻一方所有的房產
(3)婚后有一方父母出資,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認定為一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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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買房,寫夫妻2人名字或者寫一個人名字,都是婚后共同財產,除非在一個人的名字后面標注了“單獨所有”。標注了“單獨所有”的房產,是一方獨有,離婚時候,另外一方無權分割。其程序是:配偶寫一份放棄產權的聲明,在房管局備案。這樣辦下來的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后面有括號注明“單獨所有?!卑凑招禄橐龇ㄒ?guī)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屬于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xù)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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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買房寫一方名字一般情況下屬于共同財產。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后買房寫一方名字一般情況下屬于共同財產。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姻法》
第17條: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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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讓我們明確一下題目的范圍,就是婚后買房,那么就不存在婚前簽訂預售合同或者買賣合同,支付首付款等問題。只是限定在登記結婚后,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讓一方登記為產權人的情況。(如有不同,請題主明示)
其次,在上述假定的情形下,開始回答。答案是:算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有例外情況。
接著,有幾種例外情況:1、一方婚前的財產,并且未經雙方共同經營管理的前提下,全額買房,并且登記在此人名下。2、一方父母用自己的財產全額購買房屋,并登記在己方子女名下的。
最后,如果覺得情況沒有詳盡,那么還可以這么把握,就是有夫妻共同財產參與的房產,就有夫妻共同的份額。產權人并不代表一切,希望能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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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購房,只寫一方名字,不能一概而論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最普遍的,夫妻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無論是全款還是貸款,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夫妻一方用個人婚前存款,購買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全款購買的該房產屬于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用個人婚前存款,貸款購買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后期還貸部分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用婚前個人財產全款購房或貸款購房,登記在對方名下的,應認定夫妻共同財產。如雙方約定,該房產屬于一方個人財產的,屬于一方個人財產,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蚣s定為雙方夫妻共同財產的,就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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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買房只寫了一方的名字,還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我們知道成家立業(yè)往往是人的頭等大事,在傳統(tǒng)觀念中并不是兩個人結婚了才算是成家,而是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才算是成家。那么我們知道結婚前買房子寫了自己的名字當然算是自己的房產,與配偶無關。那么結婚后只寫了一方的房產,是個人財產嗎?還是也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呢????河北高院°婚后買房只寫了一方的名字,還算是夫妻共同財... 2宿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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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結婚后買房寫一方名字可以嗎
婚后買房子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也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財產。
新婚姻法婚后買房寫一方名字屬于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xù)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