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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情發(fā)生過程中,該司機可能有被冤枉的情緒產(chǎn)生,但絕對不要因為被解雇的原因這樣委屈地認為。最明確的事情是,該司機在行車當中絕對不能還手。這讓我們想起另一位大巴司機,在山石滾下來砸中頭部那一刻也把握住大巴的方向盤,直至將車開到安全的位置后放松精神暈倒,保護了一車人的生命安全。
反手打乘客,雖然他不是誘因主體,但是卻直接危及了公共安全和百姓的生命安全。
我國憲法明確,要依法保護絕大多數(shù)人的人身安全,該司機被解雇即是民眾的心愿,也是法律公平的體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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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輿論的問題,解雇他不應(yīng)是因為還手,而是因為他沒有正當履行職責,他有點冤枉,因為顯然沒有理解他的職責和權(quán)利,猜測也沒人(包括公司)明示這些,冤枉在有點不教而誅,被打當然有還手的權(quán)利,法律授予他的權(quán)利,理應(yīng)優(yōu)先于公司規(guī)章,但是他行使權(quán)利的同時有義務(wù)保障車上乘客安全,并且后者優(yōu)先,他整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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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兒都不冤枉還記得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事件嗎?之所以發(fā)生那樣的悲劇,正是公交司機在行車之中與乘客沖突所導致的。那樣悲慘的一幕尚未被人們所忘記,相信這位公交司機也應(yīng)該清楚的記得這一幕,可他依然還在重復(fù)這樣的愚蠢,被開除是在很有必要的一件事情。因為,你很難保證他在今后的行車中不再遇到這樣的人或事兒,到了那時,失控的他再次與乘客在行車中爆發(fā)沖突,乘客們還會有這一次的幸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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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該還手,而且是寃枉的,他的還手是無意識,作為人的本能而還的,也屬正當自衛(wèi)。假若乘客拿了一個棍子或刀對司機行兇,難道公交司機也應(yīng)該無功于衷嗎?如果不還手,不是坐等他人的攻擊嗎?這也使得壞人更加瘋狂,尤其使正義不能得到弘揚?,F(xiàn)在最主要的是:國家當務(wù)之急是抓緊立法,對公交司機加以保護,因為這個工作也是一個神圣而嚴肅的職業(yè),一個司機擔負著一輛車人的生命安全,每一個人為了自已的私欲隨便就去奪方向盤,甚至大打出手,那么問題的嚴重性不言而喻。就此件事,作為公交公司不僅不能辭退司機,而且還要加以慰問,傳遞正能量,絕對不能使司機本來受著委屈,而且還要當頭一捧,極為缺失人性化的公司,讓人失望,也是社會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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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司機還手的行為是正當?shù)?,被解雇不對否則所有的司機都要被憋屈死了。難道司機也要把車開到江里,拉上一車人陪葬就對了。司機是服務(wù)行業(yè),服務(wù)于人不是奴隸,也不卑賤。應(yīng)該受到尊重。只有有些長得像人的動物,根本就是畜生,對待畜生,我們的紅歌早就教過了,豺狼來了有棍棒。車上的人沒有人制止,司機不站出來沒辦法,被打不還手,難道要被人打死才甘心嗎?公交公司的解雇太沒有人性,難道司機死了你們付一點慰問金就可以心安理得了。以后誰還回去做公交司機?!
非常應(yīng)該還手,一般司機不會主動攻擊乘客,對待無理取鬧的乘客,就應(yīng)該打回去。而且要將這樣的乘客繩之以法,讓他以后再不敢危害公共安全。這樣的人必須關(guān)上一年以上,讓他徹底反省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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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被打不應(yīng)該還手,因為一車人的生命都掌握在司機的方向盤上,如果司機放手了,一車人的生命安全就沒了保障。只希望法律能嚴懲這種擾亂公共秩序的人,給能夠保障乘客生命安全的司機一個交代。另外伸出援助之手的乘客應(yīng)該給予支持和獎勵,一方面為了公平正義,另一方面那是一車的生命!中國這種無賴太多了,北大二院的醫(yī)生被打無奈還了一下手都差點被定為互毆,司機關(guān)系到的生命更多,更要妥善處理好心情,哪怕停好了車再動手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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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起因是乘客滋事,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司機被打造成的,而不是司機還手造成的。我們的社會對暴力干擾司機駕駛行為的恐怖分子要嚴懲,出了這些事,我們更要反思的是為什么司機兢兢業(yè)業(yè)來駕駛,他們的正當權(quán)利為什么不能得到保障,為什么不想方去保障,為何總找借口設(shè)置障礙。對于那些蓄意干擾司機駕駛的,對他人生命極不負責的歹徒,有什么值得同情的,所有的損失難道不是肇事乘客來承擔嗎?是不是我們的社會嫌暴力打司機的暴徒少了,才要求司機承擔一部分責任,是不是害怕歹徒負擔不起,要司機承擔一部分責任?叫司機承擔責任,難道司機存心想出事故嗎?司機還手的目的還不是不想出事故嗎?車輛行駛在路上,不是想停就停的,司機只要被打,方向盤失之毫厘謬以千里,司機沒有那么多功夫也沒有那么方便想安全停車就停車,要想保證所有乘客的安全,只有對蓄意干擾司機駕駛的歹徒一招致命,然后才能安心開車,所有乘客生命才能保障。另外車輛被撞立即停了,說明司機也在盡最大所能為乘客安全作努力啊,要不然車輛就那么容易停了嗎?我們不要鼓勵乘客來干擾司機,相關(guān)職能部門不要官僚主義,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因為就像學生上課講話,老師有權(quán)制止學生不要講話,對其批評與教育,聽之任之才是對自己本質(zhì)工作的不負責,因為很多時候畢竟讓學生自律不是辦法,學生素質(zhì)那么高就不會講話,如果老師對其批評,學生頂嘴乃至還手,場面失控,說明學生更加無理,更加可惡,要更加嚴懲,我想正常的情況是老師一批評,學生就會停止講話。正常的司機沒有離開駕駛室,適度地還手,只希望自己能制止乘客的干擾,使自己更加安全行車。因為正常的司機都會知道有人干擾他駕駛,最容易出事故,所以他們的還口與還手很少以出事故為目的,因為這個社會不怕死的乘客畢竟是少數(shù)。還有乘客與司機鬧糾紛時,敢于和司機對罵與還手的乘客特別少,如果乘客罵司機還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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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車之鑒,警鐘長鳴!首先說這家公交公司在重慶公交車墜江事故后仍然沒有加裝司機駕駛艙安全隔離架屬于嚴重不作為。再說司機被打還手之問題,司機正確處理糾紛的姿勢為一旦發(fā)生口角且有"動武"傾向時,應(yīng)迅速將車停靠安全地帶,撥打110報警,這樣一來,既保障行車安全,又合理合法,為什么非要邊開邊打還要撞橋墩?司機行為不當應(yīng)當接受公司處罰。動手的乘客的行為已觸犯治安法或刑法相關(guān)規(guī)定,依法應(yīng)予懲處!愿公交車不再上演司機乘客全武行,出行安全第一,有話好好講,爭做文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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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是法律相關(guān)的,從業(yè)人,但絕不是法盲!別人打我,我就是受害人,如若我還手打了他,叫做自衛(wèi),且還有自衛(wèi)過當?shù)恼f法,這一切,只是我與打我的人,相互的法律關(guān)系,如果牽涉到與本案無關(guān)的人,還有另外的說法,如,我是公交司機的話,車在行駛中,還手了,勢必有危害乘客人身安全的因素,如若因我騰出手來,還手去打人的話,造成乘客或者道路上其他人的交通傷亡事故,打我的人,不用說了,警察饒不了他的,而我,也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因此,公假司機,在正常行駛中,被打還手,被解雇,一點也不冤枉,被追究經(jīng)濟賠償?shù)呢熑?,咎由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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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機被打還手被解雇是否冤枉?如果你說不冤枉,你首先得證明世界上絕大多數(shù)的司機在開車的時候被打不會氣得失去理智還手。如果你證明不了這點,換個司機還是會還手,解雇沒意義。第二,你得證明司機被打是應(yīng)該的,不算權(quán)益受損,或者司機不還手的情況下,他受損的權(quán)益能得到補償。以上兩點如果無法證明,那用再多人的性命都怨不得司機,那不是他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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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機被打還手,被開冤不冤呢?我看不冤。普通人認為以牙還牙是人之常情,但容易被警方判為互毆。
公交司機,如果打回去,小則導致車輛蛇行擺動,嚴重的出車禍,更嚴重的是類似重慶那種墜江全車集體
死亡的特大事故。
有的崗位,就不得不有高要求,公交司機的第一個要求就是安全,第二是準時,第三才是服務(wù)態(tài)度和其它。如果公交司機和人互毆,第一條鐵律就違反了,必然被開除;互毆是忘記自己是司機了。
那么對這些打人的乘客怎么辦?很簡單的,靠邊停車,報警,一般來說,絕大多數(shù)打司機的乘客最起碼就是
行政拘留,嚴重的是
刑事拘留和判刑的。有的司機為了讓打人的乘客被嚴懲,會故意撞樹什么的,造成一定相對嚴重的車禍。所以曾經(jīng)有人統(tǒng)計某直轄市的某條線的司機被乘客打后,出車禍的概率是別的線的好多倍,本質(zhì)上就是這些司機私下有交流。
很多行業(yè)有黑暗規(guī)則的,打司機被送監(jiān)獄概率非常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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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還是不錯的,有制度,按制度辦事。司機還手是極大的錯誤,開除是對的,但該制度有點瑕疵。
好的制度應(yīng)該是順著人性,如果是逆著人性的制度,很容易執(zhí)行不利。
司機被打得不到賠償,一般人都會想到反擊,就是說該制度有些違反人性,所以很多人都覺得司機有點冤枉。
我倒是建議這個制度可以這樣改,出現(xiàn)無理打人的,司機應(yīng)停車,報警,索賠,且索賠過程由公交公司完成,陪得的錢大部分給司機,小部給公司,甚至公交公司可以墊付給司機賠償費用,當然司機可以選擇自己追討賠償,陪到的錢都是自己的。但我想大部分司機會選擇由公司代為追討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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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車司機屬于公共場合的駕駛員,他的行為直接對公共安全負責,即使是受到侮辱或者挨打等特殊情況,首先考慮的因是公眾安全第一。我們有好多公交司機突發(fā)疾病,都是第一時間先把車停好,再處理個人事情,這都是職業(yè)的楷模。公共乘客的不文明行為,我們能呼吁,教育,引導,還有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強制約束。公眾乘客我們不能選擇,能做到就這些。但是司機我們能選擇啊,能培訓,能經(jīng)濟補償,心理輔導,不能讓重慶萬州的悲劇重演! 乘客更應(yīng)該受到最嚴歷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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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車司機被打肯定不能還手,首先,成年人的世界沒有容易二字,做一份工作總會有委屈有坎坷。公交司機專心開車是他的職責,盡管碰上無理取鬧的乘客還莫名的挨打受氣了,但如果因為被打了就失去理智和乘客還手的話,那這樣的司機就好比被狗叫了一口,然后狂犬病發(fā)作又咬狗一口。在開車的途中失去理智,憤怒上腦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司機可以不要命,但是車上40幾名乘客是無辜的,以及路上正常行駛的車輛司機都是無辜的,所以,司機被打了受委屈了可以有好的解決方法,那就是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打人乘客必須受到懲罰,但作為承擔著一車人性命的公交司機請記住你的職責,你是拿了工資的,所以,一旦司機還手那么就是理虧!
最后提醒各行各業(yè)的人員,沒有一份工作是容易的,每個人光鮮亮麗的背后都有不為人知的心酸和數(shù)不盡的委屈,再這樣一個大環(huán)境下,請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情緒,沖動是魔鬼,不要事后來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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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車司機,掌握著方向盤,他的行為,關(guān)系著全車人的生命安全,所以,在任何情況下,都要雙手握緊方向盤啊。上次重慶萬州事件,就是駕駛員還手后,導致車輛失控,一頭撞到橋邊,撞破欄桿,直接墜入長江,導致13條無辜的生命終止在那一刻,其中,最小滴才三歲,教訓極其慘痛啊!還有,司機和乘客在行駛的公交交通工具上互毆,即使沒有造成嚴重后果,也可以按照刑法一百十四條所說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已經(jīng)已危險方式致人重傷、死亡,則觸犯了刑法的一百十五條,根據(jù)滴一百一十五條規(guī)定,犯此罪名將被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所以這位司機,一點也不冤枉。還有,為什么最近毆打公交車駕駛員,搶奪方向盤的情況這么多?主要就是那些人太自私,一切以自己利益為重,不顧大眾利益,沒有規(guī)則,不遵守規(guī)則;還是他們?nèi)狈Ψ傻木次?,同時,法律對這些毆打駕駛員,搶奪方向盤滴人,處罰太輕,甚至沒有處罰。最近,已經(jīng)有判例,毆打駕駛員滴,判有期徒刑3年,其實,這還是太輕啦,應(yīng)該頂格判刑,判處10年,然后,通過輿論多多宣傳,只有這樣,才能震懾那些自私自利滴人,才能保護大眾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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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冤枉。不是說公交車司機就應(yīng)該逆來順受,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而是說這個司機沒有表現(xiàn)出應(yīng)有的職業(yè)素質(zhì),你要換手機可以,先把車停好,確保車上乘客的安全,接下來你再還手我想大多數(shù)不會有意見的。
當然,不得不說公交車司機被打事件中,動手打人的人必須要嚴懲!不管司機有什么過錯,都不應(yīng)該在司機行車過程進行惡意干擾。更別說很多時候動手打人的人往往是耍潑,并不是司機有什么不對。
司機被打還手造成的后果中,動手打人的人起碼要負一半責任,公交司機也是人,也應(yīng)該被尊重,被保護。不能任由部分素質(zhì)低下的乘客攻擊司機,不管是否造成嚴重后果都應(yīng)該嚴格查處。只有從根源上解決了公交車司機被打的問題,才能杜絕由于公交司機還手導致的意外。而且就算公交車司機不還手,開車的時候路況復(fù)雜,一不小心就可能會釀成車禍。
公交司機有什么不對可以舉報投訴,堅決不容許有人撒潑打滾,對公交車司機進行人身攻擊,從嚴重的角度來說這是在謀殺,謀殺車上的其他乘客。公交車司機犯錯了承擔相應(yīng)的后果是必要的,但是不處理肇事者,那就是治標不治本,解決不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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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冤枉,社會就是缺“按規(guī)則辦事”,太多僥幸心理,雖然不是軍隊,但有些崗位就應(yīng)該嚴格要求,畢竟一出安全事故,不僅僅是自己一個人的生死問題,還關(guān)乎他人生命安全,公司財產(chǎn)安全。公司既然有安全工作指引,不遵守還發(fā)生事故就應(yīng)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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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樣,打人者都應(yīng)該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司機如果在開車的時候,我覺得不管如何還是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只要對方?jīng)]有危害人生安全,要先努力忍一時風平浪靜,事后再通過報警等方法來處理。但是,如果實在忍受不了,先盡快靠邊停好車,熄火拉手剎拔鑰匙,然后再打他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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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至今日,這個問題的討論不應(yīng)該是,司機被打要不要還手。而是,在發(fā)生司機和旅客沖突時,公交公司應(yīng)該如何應(yīng)對?再進一步講,公交公司(所有客運公司)要如何預(yù)防這種沖突的發(fā)生?
今日的新聞,總在報道關(guān)于司機和乘客發(fā)生沖突的事件。這其中還有一個被忽略的第三方——公交公司。如何保護司機的人身安全?如何避免乘客與司機發(fā)生沖突?才是應(yīng)該解決的問題,而不是出現(xiàn)問題,忽視并將責任轉(zhuǎn)嫁給司機。乘客與司機之間的沖突,就是乘客與公司之間的沖突。如果這兩者是對立的,那公司是失敗的公司,并沒有為乘客創(chuàng)造價值。
司機的本職工作是駕駛,但現(xiàn)在更多公司為節(jié)省成本,都將乘務(wù)員的工作一并交給了司機,這是出現(xiàn)沖突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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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要還手。
被打不還手的那是個傻子。
但是,公交車司機錯就錯在他是開車的途中還手了。
在作為被侵害方之前,他是一名手握著乘客生命的司機,所以他要做的是,先把車停到安全的地方,拉手剎拔車鑰匙,再還手把打人的那個家伙揍一頓。
這樣一來,既保證了乘客的生命,又可以為自己出一口氣,也不至于會出現(xiàn)這樣的結(jié)果。
不過這樣的事情經(jīng)常出現(xiàn),也反映了一件事情,作為乘客,很多人都不自覺,認為司機就應(yīng)該按自己的意向來做事,這些人從不去想象,如果說司機出了問題會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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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還手嗎?不該還手。這個不庸置疑的?,F(xiàn)在還手了,被解雇了,這個就有點冤了。就說那個現(xiàn)在好多的上層干部犯了很大的罪,有些還能留黨察看。這個司機被打還手固然不對,但也不是很大的錯,直接解雇就顯簡單粗暴了,這是推卸責任的做法,你也可留在公司察看,以觀后効的,如還是不能改進,那別人也就不能說三道四了。其實說開了,公交公司不留你,做為一個駕駛員是不愁找不到工作的,你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我是這么認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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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機出于自衛(wèi)需要,該還手,但那是在把車停好之后的事。
這是第一要務(wù),
想想那些突發(fā)疾病,或是被不明物體砸至重傷的司機是怎么處理的吧。
這些事情可是剛發(fā)生不久,那些司機,都是強撐著,把汽車停穩(wěn),
實在是讓人感動。
大家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