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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的山下智久.但是,29日播出的日本電視臺系綜藝“問答!那時超級巨星呢?據(jù)日媒25日消息報道,他將出演“(晚9:00)。驚喜演出是MC的龜梨和也と你知道嗎?驚喜,介紹了龜梨在危機的時候被幫助的插曲。
山下通過遠程演出,實現(xiàn)了與龜梨的首次“虛擬共演”。龜梨說:“真的嗎!“,鐮夫們·濱家”真的!?“的驚訝中,山下龜梨”只有在演唱會上做的表演“亂哄哄的場面也跳出來了。
山下展示了兩年前制作個人專輯時的秘話。離截止日期還有一天,但在作詞上陷入僵局的山下,為了轉換心情,一個人去了酒吧。于是偶然遇到了龜梨。在不行的基礎上,龜梨作詞的商談的話,當場合作欣然接受,山下煩惱的地方龜梨積極的要素放入曲子能制作了。
這個時候的事山下“走投無路的時候救世主出現(xiàn)了”感謝,完成的曲子“”的作詞者龜梨的名字也被放了。而兩年前,山下在巡演的最后一天表演了這首歌,舞臺上驚喜地出現(xiàn)了龜梨。他對兩人合作創(chuàng)作的歌曲進行了二重唱,讓全場的歌迷沸騰起來。ap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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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之間互相追逐,沒有互相接觸情況下摔骨折,責任方在于誰呢
這個情況需要具體分析,首先發(fā)生是在校內還是校外,校內的話,由校方出面判定,并且判斷學校的公共設施是否合理,導致摔倒的最大過錯方是哪一個等等。如果是在校外,那么協(xié)商判定都由雙方當事人和家長進行。也是主要看過錯方是。
如果存在過錯,那么由過錯方承擔責任,賠償?shù)?。這個需要協(xié)商處理,無果的情況下遞交證據(jù)資料爭取合法權益。
活潑好動是孩子的天性,而且很多孩子都非常喜歡追逐玩耍,然而有不少孩子因自我防護意識弱,而導致校園追逐事故不斷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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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有責任。
第二,不存在刑事責任,但
民事責任一定存在。
第三,賠是一定的。
第四,小事。犯不著上法庭。耗雙方的時間和精力。
第五,一種最好的方式,不傷感情。雙方和和氣氣談。
第六,如果可以,主動吃點虧。一句江湖話,出來混總是要還的。如果你吃點虧,今后,生活會還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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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是你說的這個事實是否存在。
如果他認為你說的事實不符或者是有因果關系。
這種因果關系就是相互的追逐。
還有就是你妹妹先踢了,人家一講,雖然在他追逐的過程之中,自己滑倒但是前因,已經(jīng)造成了。
是有一點關系,但是我認為主要關系還在于他的同學可能需要有一點賠償,但是賠償不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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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之間互相追逐摔傷,各方如何負責?
這個問題要考慮幾個因素:
1、兩名同學的年齡是多少,是8歲以下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還是8歲以上的限制行為能力人。
2、摔傷的地點是哪里,是學校還是游樂場之類的場館,還是普通的公共區(qū)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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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護人之間協(xié)商解決,未成年造成侵權的,后續(xù)問題應該又兩方家長監(jiān)護人解決,因為客觀事實造成的骨折,兩方無意識,追趕的行為高度可能性,因此追趕的行為結果高度可能導致傷害,受害人被侵權,所以侵權人有責任擔責的相關
法律法規(guī),按題描述沒碰到,沒碰到不代表不可能造成傷害,在沒有監(jiān)護人下,小孩追逐很可能摔到骨折的可能誘因,而事實證明了侵權人骨折的結果,所以兩方應協(xié)商解決最好,一是兩方監(jiān)護人不在場,二是有沒有有效證據(jù)證明,小孩又沒有明顯的行為準則,一般采用侵權人醫(yī)療費用全部負擔,適當?shù)臓I養(yǎng)費賠償?shù)臎Q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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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在該案中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男同學受傷,是與田田追逐打鬧所致,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
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guī)定:二人以上沒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但其分別實施的數(shù)個行為間接結合發(fā)生同一損害后果的,應當根據(jù)過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根據(jù)以上法律規(guī)定,應當根據(jù)過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以事發(fā)時兩個孩子雖然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但對惡作劇打鬧的危險可能發(fā)生應具有一定的認知和判斷能力,但二人卻無視這種危險性,以致受傷,兩人應對自己行為造成的后果承擔相應的責任。具體的責任占比要看當時的具體情況,由司法鑒定部門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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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不是你妹妹的責任了,是你妹妹同學自己不小心了,不應該把責任放在你妹妹身上!清者自清? ,你妹妹沒碰到他,當然會否認。要是同學家長還咬著不放,那就找監(jiān)控錄像,看看那個同學自己摔倒還是你妹妹碰的。小孩子玩著就會受傷的,家長不應過多推卸責任!讓那個同學記得這是一次教訓,不要過多貪玩,不然還是自己倒霉? 。那位同學家長還是要你們付醫(yī)藥費的話,就找證人(同學應該會在場),那同學家長不要臉皮太厚,硬硬把責任推卸到你妹妹身上。湊字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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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當時有沒有監(jiān)控,如果有監(jiān)控可以點一下監(jiān)控作為證據(jù)證明對方是自己摔傷的,那么就沒有任何責任。如果沒有監(jiān)控,就要看法醫(yī)鑒定結果,如果結果出來是摔傷,沒有被推搡或者毆打的痕跡也是不用負責人的。只要證明受傷不是人為造成的就不用負責。證據(jù)很重要。如果有直接證據(jù)最好收集直接證據(jù)。如果沒有直接證據(jù),那法院會酌情讓雙方協(xié)商解決。這個需要看鑒定結果。鑒定結果很重要。如果出現(xiàn)鑒定結果像碩碩那邊傾斜的情況那就很麻煩了(比如鑒定結果發(fā)現(xiàn)身體其他地方有扭打的痕跡之類的,了解證明兩個人有可能發(fā)生肢體沖突)。骨折是輕傷害,刑事您是都要有責任的。所以,最好想辦法找到一些直接證據(jù)證明他的摔倒和田田沒關系。附近的監(jiān)控,目擊證人或者等等。這個事情沒有直接證據(jù)證明真的不好說。如果不行的話找個靠譜點的律師,好律師有辦法在“低下”搞定對方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幫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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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從法律上講是有一定責任的,因為是你妹妹先動的手使男同學去追你妹妹,在長時間的追逐過程中,男同學摔倒了,并造成了骨折。這個跟有沒有碰到男同學沒有關系,是一個因果關系,如果你妹妹沒有動手,男同學就不會追你妹妹,所以你妹妹是有一定責任的,但不是全部責任,有因果關系但不是必然關系,男同學追你妹妹不一定會摔倒,摔倒是男同學自己在追你妹妹的過程中,自己沒注意摔倒的,所以我認為責任一半一半,建議同對方家長好好商量,畢竟走法律程序會很耗時間,且在學校的影響不好,會讓兩個小孩子都很有壓力,此事盡快解決為好,還有這件事發(fā)生在校內,學校也是有一定責任的,最好三方協(xié)商,有保險走保險,最后,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不愿意協(xié)商,那就走法律路線,現(xiàn)在是法制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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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之間互相追趕,一不小心自己滑倒造成骨折,對方父母打算上法院起訴你妹妹。此事我認為只是對方父母在氣頭上說說而已,沒有什么擔心的。退一步講,即使他們真的起訴你妹妹的話,也必須拿出證據(jù)證明是妹妹故意傷害的有效證據(jù)來。打"官司"打的是證據(jù),靠證據(jù)說話,靠證據(jù)斷案。
你沒有詳細說明,追干是發(fā)生在校園,還是發(fā)生在放學的路上,如果是這兩種情況,當事人應該找學校負責,由校方向投保的保險公司負責理賠,合理合法,理所當然的事情。如果你妹妹是上小學或者初中,根據(jù)《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guī)定,法院也不會受理對方父母的起訴,因為法律不會追究未成年人的法律責任。何況是追趕時自己意外滑倒造成的骨折而已,也許是關節(jié)脫位,不是很嚴重的事情,故意傷害罪不成立。如果對方不過份,出于同學感情買些營養(yǎng)品,給幾百塊錢去看看,也是可以的。如果對方的確不講理,去了反認為你們害怕了,反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如果有中間人(村干部)出面調解一下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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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賠償數(shù)額需要根據(jù)雙方責任比例,以及傷者的具體損失情況確定,通常情況下包括以下內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y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
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jù)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y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jù)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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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同時,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jiān)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jiān)護人盡到監(jiān)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chǎn)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chǎn)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jiān)護人賠償。因此,如果幼兒園沒有盡到相應的教育管理職責,則應由幼兒園承擔受傷小孩的責任;如果幼兒園盡到了相應的管理職責,則應由追逐小朋友的家長承擔責任。但具體的判定應當由法院根據(jù)當時的具體情況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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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對受傷存在過錯的才要承擔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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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來說。應該有次要責任,因為她摔倒受傷也是你妹引起的。其實小朋友在玩耍,多少都會發(fā)生這種情況,如果當時一發(fā)生這樣的事情,就要盡力去協(xié)助,同學也應該去問候,道歉,這樣的話,對方一定不會追究誰的責任,如果追究責任,說明對方不知道人情事故。如果說責任的話,應該是一半一半吧,有錢多付點,沒錢少付點,最重要的是不要傷和氣,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同學之間應該主動很對方表示道歉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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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你妹是沒有錯,因為如果同學跑不動,或被追太急了,她可以喊“暫?!被蚴钦f“不想玩了”但她都沒說,只能當作是她“同學自己不小心”造成的。
但是會發(fā)生這個意外也是因為和你妹妹一起玩追逐遊戲引起的,所以其實心理上還是要覺得非常的過意不去,不能完全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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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妹多大了?是不是未成年人?其次,在哪里追趕的,學校還是其他地方?最后如果雙方存在嬉戲打鬧的事實,對于損害結果的發(fā)生都應負有一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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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是不是請個律師會好一些,不過我個人認為,在沒有任何證據(jù)的情況下,你妹妹是導致她他同學摔倒的間接原因,會讓承擔小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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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你妹追趕同學,還是同學追趕你妹妹?不論怎么樣,都是好朋友,是有道義責任。你和妹妹去同學家慰問一下同學,是可以的。中華民族是禮儀之邦,這個禮數(shù)是不會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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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妹和同學追趕,同學自己滑倒,是主要責任,這時你妹也應該承擔一部分責任,因為滑倒是因為她倆追趕引發(fā)的。
所以你妹沒有碰到同學,也應承擔一部門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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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從法理來看無任何責任,兒童嬉戲出現(xiàn)意外純屬偶然,且傷者完全個人原因造成。不過聰人道角度來看需要提點禮物看望小孩一下,這樣對雙方也好,尤其是對自己孩子也好,至少不會影響孩子以后的人際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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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兩個人追逐打鬧而弄傷了,那么兩個人都有錯,而沒有受傷的那個人有必要賠償一部分醫(yī)療費。
在法律上來說,不至于犯法,如果非要鬧上法庭的話也可能只是賠有點錢罷了,所以還是和諧友善的解決這件事對大家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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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難免的,自己摔倒得那怎么辦,但凡同情搭理不會責怪你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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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臉網(wǎng)條例是什么,比憲法還大?隨時封嘴?工唱蕩太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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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當然是自己的責任,或者,為甚麼她不看路要跑到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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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孩子在自由得玩耍了,沒有發(fā)生任何爭執(zhí)等,這種情況下應該算他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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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妹要負一點責任的,因為不玩游戲不追她同學,好同學就不會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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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是沒有責任的,因為是他自己摔倒的。(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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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民事糾紛,需要調和,能自己解決最好了,解決不了就要報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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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為主,你妹為輔。但如果有物品或錢等前提因素,導致兩人追逐,就要看原因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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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由于追趕是起因,發(fā)生事故后碰與不碰都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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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故意傷害罪,有可能她掐那一下,引起的身體的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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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要看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孩子摔倒,然后才能確定責任的承擔者以及大小。參與追逐的同學家長均應適當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