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師 > 專題 > 婚姻家庭 > 法律指南 > 2020婚姻法離婚新規(guī)定是什么?民典法對于離婚有哪些?
相信每個人都渴望擁有幸福美滿婚姻,可是現(xiàn)實生活總是很無奈,很多年輕人談戀愛的時候,感情非常好,可是結婚之后,卻經常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吵架,甚至鬧到離婚的地步。
一、2020婚姻法離婚新規(guī)定是什么?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fā)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現(xiàn)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二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應準予離婚”情形的,不應當因當事人有過錯而判決不準離婚。
第二十三條:婚姻法第三十三條所稱的“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可以依據(jù)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前三項規(guī)定及軍人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斷。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在履行生效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的過程中,請求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人民法院在征詢雙方當事人意見后,認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應當根據(jù)當事人的申請通知其恢復探望權的行使。
第二十六條: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yǎng)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對未成年子女負擔撫養(yǎng)、教育義務的法定監(jiān)護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權的請求。
第三十條: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將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等規(guī)定中當事人的有關權利義務,書面告知當事人。在適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時,應當區(qū)分以下不同情況:1、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該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2、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guī)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二、民典法對于離婚有什么新規(guī)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對于離婚的新規(guī)定,主要有以下幾方面改變:
1、協(xié)議離婚增設30天離婚冷靜期
現(xiàn)行《婚姻法》及《婚姻登記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符合條件的可以當場辦理離婚手續(xù)。這里的條件指夫妻雙方能夠當場提供以下材料:離婚協(xié)議、雙方照片、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
2021年開始,增加了30天離婚冷靜期,即: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guī)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p>
該條規(guī)定,增設了兩個三十日:第一個三十日,是必須經過的冷靜期;第二個三十日是冷靜期屆滿后離婚雙方當事人親自申領離婚證的期限。
根據(jù)該規(guī)定,一方要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可以是在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主動到婚姻登記機構申請撤回,也可以在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滿六十日期間不向婚姻登記申請發(fā)離婚證的方式撤回。這就意味著如果要協(xié)議離婚成功,雙方必須兩次親自前往,協(xié)議離婚的不確定性大大增加。
不僅影響婚姻關系的解除,也大大增加了離婚協(xié)議中關于共同財產分割的不確定性。
2、強化分居對婚姻關系的影響,增加“訴訟離婚被駁回后分居滿一年”作為法定離婚條件
現(xiàn)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主要有五項: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在前述五項離婚法定條件的基礎上,增加了一項離婚法定條件:“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此項規(guī)定只有在判決不準離婚之日起1年后,且能證明已經分居,才可能判決離婚。
3、《離婚協(xié)議》應寫清楚“夫妻債務如何處理”事項
現(xiàn)行《婚姻法》規(guī)定:夫妻雙方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婚姻登記機關就可以發(fā)放離婚證。
但是《民法典》第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增加規(guī)定“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p>
明確規(guī)定:夫妻雙方除了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協(xié)商一致外,還必須對“債務處理”協(xié)商一致。
4、揮霍共同財產成為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定事由
在現(xiàn)行《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基礎上增加了“揮霍”,將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新增為成為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財產的事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xiàn)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這就意味著《民法典》施行后,如果夫妻一方有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財產用于超出夫妻正常生活水平的消費行為的,一旦被認定為揮霍夫妻共同財產將承擔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財產的后果。
5、關于撫養(yǎng)權,由女方撫養(yǎng)孩子破除了哺乳期內的限制,直接規(guī)定為二周歲
現(xiàn)行《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yǎng)為原則。”雖然司法實踐中也將兩周歲作為一個標準,但是僅是參考意見,并無明確法律規(guī)定。
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guī)定“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yǎng)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yǎng)問題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從上述變更內容可以看出,離婚后,只要不滿二周歲的孩子一般將均由母親直接撫養(yǎng),除非女方主動放棄,否則男方爭取撫養(yǎng)權的難度大幅度增加。
同時,民法典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進行了擴大,將勞務報酬所得、投資收益列入共同財產,也擴大了個人財產的范圍,將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作為個人財產。
以上是關于“2020婚姻法離婚新規(guī)定是什么?民典法對于離婚有哪些?”的相關信息,想了解更多的相關知識請關注好律師網婚姻家庭法律專題欄目。
聲明:
1、以上內容來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內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利,請發(fā)送郵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們將第一時間予以核實和處理。
2、本平臺提供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您在使用時應自行判斷其正確、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時性;您應自行承擔因使用前述資料信息而產生的風險及責任。
3、好律師網:律師在線咨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時專業(yè)自助律師服務平臺。找律師、寫合同、打官司,律師24小時提供服務,請上好律師網www.131bbs.cn
離婚糾紛中,離婚后彩禮是否返還成為了焦點之一。那么離婚協(xié)議中寫了歸還彩禮就一定要返還嗎?
婚姻的穩(wěn)定是家庭幸福的基礎,現(xiàn)在離婚率越來越高,是女人太挑剔,還是男人太渣了?志林哥哥認為,不良的溝通方式是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主要原因。家庭...
點評: 歌唱天后容祖兒與劉浩龍拍拖五年,一直愛得低調,兩人都甚少談及或回應戀愛之事,但早前就傳出
我們知道,離婚如果是協(xié)議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民政局辦理。那么,如果是一方在國外的,協(xié)議離婚不成
①盡可能的查清對方的財產以及轉移的財產擴大溝通財產的范圍 ②舉證對方在婚姻期間存在過錯,婚姻法有規(guī)
最近的瓜里,夫人既然已經嫁給總裁,就算離婚也是不用擔心基本生活和孩子的。 總裁之所以為總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人民調解委員會是在基層人民政府和基層人民法院指導下,
律師點評
加載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