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81802
- 【發(fā)布文號】鄂政發(fā)[1995]11號
- 【發(fā)布日期】1995-02-06
- 【生效日期】1995-02-06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guī)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轉省水利廳關于 荊沙合并后長江、漢江、東荊河、四湖流域管理 機構設置意見的再次請示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轉省水利廳關于
荊沙合并后長江、漢江、東荊河、四湖流域管理
機構設置意見的再次請示的通知
(1995年2月6日鄂政發(fā)〔1995〕11號)
荊沙、荊門、天門、潛江、仙桃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省人民政府原則同意省水利廳《關于荊沙合并后長江漢江東荊河四湖流域管理機構設置意見的再次請示》,現(xiàn)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希望各有關市、縣和各有關單位顧全大局,團結治水,兼顧好上下游、左右岸的利益,互相配合,協(xié)同作戰(zhàn),進一步搞好水利工程的管理,為防洪保安、抗災奪豐收作出更大的貢獻。
關于荊沙合并后長江、漢江、東荊河、四湖流
域管理機構設置意見的再次請示
省人民政府:
關于荊沙行政區(qū)劃變更后,長江、漢江、東荊河、四湖流域管理機構設置的意見,前以鄂[1994]550號文上報。最近,我廳組織專題組先后到仙桃市、潛江市、天門市、荊沙市、四湖工程管理局以及田關泵站、田關閘,進一步聽取了當?shù)卣?、水行政主管部門與工程管理單位的意見與建議。12月23日,我們召開廳辦公會議。專題聽取了調查組的匯報,并對該地區(qū)流域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作了又一次深入的研究?,F(xiàn)提出以下5點具體意見:
一、合并原荊州地區(qū)長江修防處和沙市市長江修防處,成立荊沙市長江河道管理處,業(yè)務上接受省水利廳指導,行政、人事由荊沙市管理。相應設立荊沙市荊州長江河道管理總段、沙市長江河道管理總段、江陵長江河道管理總段。長江沿線其它縣市堤防管理總段亦更名為河道管理總段,其管理體制不變。
二、合并原荊州地區(qū)漢江修防處和荊州地區(qū)東荊河修防處,成立湖北省漢江河道管理局,由省水利廳直接管理,原管理范圍不變,下轄各縣市河道管理總段,即鐘祥、荊門、天門、監(jiān)利、洪湖各設一個總段,潛江、仙桃市各設漢江、東荊河兩個總段。漢江河道管理局隸屬省水利廳直接領導,負責河道堤防的日常管理工作。漢江東荊河的防汛工作按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仍由當?shù)卣摽傌煛?
三、保留原荊州地區(qū)四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建制,更名為荊沙市四湖水利工程管理局,隸屬荊沙市管理。原整體管理體系原則上保持不變。將其中位于荊門市境內的劉嶺閘與潛江境內的田關泵站劃歸省水利廳直管;原四湖管理局潛江管理段由潛江市水利局主管。四湖水利工程管理局的防洪、排澇、灌溉事宜,按省批準的統(tǒng)一的控制運用與調度方案,由各級政府負責執(zhí)行。有關四湖流域水工程的水費征收及使用辦法,由省水利廳與有關縣市協(xié)調后,另行下達。
四、羅漢寺閘與羅漢寺灌區(qū)的管理體制維持現(xiàn)狀。羅漢寺閘歸漢江河道管理局管轄;羅漢寺灌區(qū)仍由天門市管理。同意天門市成立天門引漢灌區(qū)工程管理處的建議,以加強對該灌區(qū)的領導。在業(yè)務上與省水利廳對口。
五、京山縣境內的惠亭等五座水庫的管理體制,基本維持現(xiàn)狀,即惠亭、石龍水庫仍由荊沙市管轄;大觀橋、綠水堰水庫仍由天門市管理。吳嶺水庫暫由省水利廳直接管理。
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轉有關市縣執(zhí)行。
湖北省水利廳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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