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單位】80203
- 【發(fā)布文號】[1981]津科干字第9號
- 【發(fā)布日期】1981-01-24
- 【生效日期】1981-01-24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guī)
天津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天津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通知)
貫徹執(zhí)行國務院科技干部局《關于確定和晉升
(1981)津科干字第9號
科技管理干部技術職稱的意見》的通知
各局、區(qū)、縣,各有關院、校:
為了更好地貫徹國務院科技干部局一九八0年八月十四日頒發(fā)的《關于確定和晉升科技管理干部技術職稱的意見》和《科技管理干部考核、晉升的業(yè)務標準條件》,現(xiàn)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就執(zhí)行中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由于在科技管理干部中確定和晉升技術職稱,是一項新的工作,對準確地掌握各級技術職稱的標準和各項規(guī)定,大家都缺乏經驗,一下子都鋪開,會產生矛盾,容易造成被動,因此,在確定和晉升技術職稱中,必須從嚴掌握,待經過一段實踐,總結了經驗,再逐步擴大。
二、關于劃分確定科技管理干部的范圍問題,由于各部門科技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很不一樣,確定科技管理干部范圍不能簡單的按部門來劃分,具體崗位、名稱也不可能一一列出。按照國務院科技干部局的規(guī)定,科技管理干部是指專職從事科學技術管理工作的干部,主要是指專職從事設計、生產、施工管理;科學研究管理;科技情報管理;科技人員管理;學術、技術交流管理等具有科技專業(yè)性質的管理干部。非科技管理工作,非專職人員,不得確定、晉升科技管理干部的技術職稱。工作崗位與其他系列技術職稱界限不清的,目前也暫不要按科技管理干部考核晉升技術職稱。各單位可結合具體情況確定具體范圍,但必須嚴格控制。
凡在中專以上理工科學歷,一直從事技術工作的技術干部,提拔到領導崗位以后,仍從事科技管理工作,可根據規(guī)定標準,經評定委員會考核評定,確定和晉升技術職稱。
三、必須堅持確定和晉升科技管理干部技術職稱,只在具有中專畢業(yè)以上學歷或原已取得技術職稱的人員范圍內進行。最近國務院科技干部局通知,中專以上學歷是指理工科中專以上學歷?!霸讶〉眉夹g職稱”是指一九六六年底以前取得技術職稱的人員。如是文科中專以上畢業(yè),現(xiàn)從事科技管理工作,評定技術職稱時,應按照《說明之三》第十五條規(guī)定,除霉其工作成績、業(yè)務能力外,還應進行必要的測驗,這種“必要的測驗”,主要是根據工作需要測驗必要的專業(yè)技術知識,不必測驗基礎理論。
《說明之三》第七條關于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確定技術職稱的精神,只適用于在第一線從事技術工作的技術干部,不適用于科技管理干部?!墩f明之三》第八條、第九條所說的簡化考核手續(xù)確認技術職稱的技術九級、技術十三級技術人員,是指一九六六年底以前已經確定的國家技術九、國家技術十三級的技術人員,不是指工資額相當?shù)幕蚱渌髽I(yè)級別的人員。有的在一九六六年底以前雖然確定是國家技術九級、國家技術十三級,但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也沒有技術職稱的科技管理干部,也不適用。
四、確定和晉升科技管理干部的技術職稱,必須嚴格按照國務院科技干部局《關于確定和晉升科技管理干部技術職稱的意見》和科技管理干部考核、晉升的業(yè)務標準條件》,由各級評定委員會進行考核評定。主要依據他們的工作成績、科技管理、專業(yè)技術水平、業(yè)務組織能力。并適當考慮學歷及從事科技管理工作或科技工作的資歷。本人應向評定委員會提供反映自己科技知識、科技管理水平、業(yè)務組織能力的工作總結、技術報告、著作、論文等科技管理材料。
五、凡是確定和晉升科技管理干部技術職稱的科技干部,必須具備以上(二)、(三)、(四)條規(guī)定,缺一不可。不具備以上三條規(guī)定,而在一九六七年以后確定和晉升了科技管理技術職稱,應予撤消,不得發(fā)給證書。
天津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一九八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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