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亂吐痰、亂扔雜物、亂招貼、亂堆物、亂搭建、亂設(shè)攤的通知
禁止亂吐痰、亂扔雜物、亂招貼、亂堆物、亂搭建、亂設(shè)攤的通知
(1990年9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fā)布)
為了嚴格整治“臟、亂、差”,制止亂吐痰、亂扔雜物、亂招貼、亂推物、亂搭建和亂設(shè)攤等行為,創(chuàng)建整潔、優(yōu)美、文明的城市,根據(jù)《上海市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上海市城市建設(shè)規(guī)劃管理條例》等有關(guān)法規(guī),結(jié)合本市實際情況,特通告如下:
一、亂吐痰、亂扔雜物的,責令當即清除,并處五元罰款。亂倒垃圾、污物的,責令限期清除,并按污染面積每平方米十元處以罰款;污染面積不足一平方米的,處十元罰款。隨地便溺的,處十元至二十元罰款。
二、在建筑物、構(gòu)筑物、行道樹、公共場所亂招貼、涂畫的,責令改正,并處二十元至二百元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加處二至三倍罰款。
三、在道路、街巷、里弄亂推物的,責令限期清除,并處五十元至五百元罰款。在道路交通隔離設(shè)施、人行天橋、路名牌上曬衣物的,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改正,并對個人處十元罰款,對單位處一百元以下罰款。
四、在道路、街巷、里弄亂搭建的,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的,強行拆除,并處亂搭建建筑造價百分之十至二十罰款。
五、在道路上亂設(shè)攤的,責令立即改正或沒收非法經(jīng)營財物,并處二十元至二百元罰款;其中,無照經(jīng)營,情節(jié)嚴重的,對個人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六、本通告由市和區(qū)、縣人民政府組織所屬公安、工商、規(guī)劃、環(huán)衛(wèi)、市政等管理部門實施。各街道辦事處、鎮(zhèn)人民政府應認真組織群眾性監(jiān)督隊伍,協(xié)助管理部門在本地區(qū)實施本通告。
七、實施本通告的執(zhí)法監(jiān)督人員應忠于職守,秉公執(zhí)法。對拒絕、阻礙執(zhí)法監(jiān)督人員依法執(zhí)行公務或辱罵、圍攻、毆打執(zhí)法監(jiān)督人員的,由公安、司法機關(guān)依法懲處。
八、公民有權(quán)制止違反本通告的行為,并有權(quán)向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guān)部門舉報。
九、本通告適用于本市市區(qū)、城鎮(zhèn)、獨立工業(yè)區(qū)、經(jīng)濟技術(shù)開發(fā)區(qū)、公路。
十、本通告自一九九0年九月二十五日起實施。市人民政府過去發(fā)布的有關(guān)規(guī)定與本通告有抵觸的,按本通告執(zhí)行。違反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交通秩序的其他行為,仍按有關(guān)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執(zhí)行。
附件: 新劃市區(qū)主要排水河道一覽表(通航河道未列)
┌────┬──┬────────────────────────┬───┐
│區(qū) 別 │條段│ 長期保留及一定時期保留的河道名稱 │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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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隴港、上澳塘、東上澳塘、西上澳塘、北潮港、北 │長期保│
│徐 匯 │ 8 │楊河、高孟涇、張家塘 │留 │
├────┼──┼────────────────────────┼───┤
│ │ │長橋、三友、新龍華、漕溪(新華)、黃婆廟、吳家 │ │
│ │ │宅、曹家宅、張家塘、金家塘、沈家宅、漕北、楊家 │一定時│
│ │23│港、塘灣、虹三、長春、周沈巷、南上澳塘、張家宅 │期保留│
│ │ │、三號橋、新港、虹三翻水站、虹二、北上澳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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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 寧 │ 4 │西上澳塘、野奴涇、周家浜、東漁浦 │長期保│
│ │ │ │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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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東漁浦、程橋、馮更浪、曙光、馬家橋、天山、新 │一定時│
│ │ │漁浦 │期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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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陀 │ 4 │新浜(朝陽河)、夏長浦、大場浦、真如港 │長期保│
│ │ │ │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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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團結(jié)、工農(nóng)、錢家宅、曹家宅、三號橋、四中五隊、金│一定時│
│ │13│家橋、大場浜、北新浜、橫浜、大場浦、橫港、陳家浜│期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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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閘 北 │ 2 │柳營河、夏長浦 │長期保│
│ │ │ │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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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彭浦鎮(zhèn)、彭江河、界涇、漕涇江、楊湖、東風、顧 │一定時│
│ │ │家宅、塘溝、廣粵、新村(新建)、新忠 │期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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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 口 │ 5 │江灣市河、柳營河、斜塘、小吉浦、泗塘 │長期保│
│ │ │ │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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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豐收、躍進、鎮(zhèn)南、先鋒、奎照、沽源西、牛郎廟 │一定時│
│ │11│、水電、新市、紀念、金東 │期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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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 浦 │ 4 │小吉浦、隨塘河、錢家浜、內(nèi)外走馬塘 │長期保│
│ │ │ │ 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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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遠東、陸家浜、湯家浜、長海、政同、政修、趙家 │ │
│ │ │灣、寧國路、政熙路、白墻頭、唐家塔、政寧、中 │一定時│
│ │ │原河 │期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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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 浦 │ 4 │小洋涇、源琛浜、狹柴浜、華漕達 │長期保│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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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市 │ 3 │利民、鄂家浜、倪家浜 │一定時│
│ │ │ │期保留│
└────┴──┴────────────────────────┴───┘
說明:1.作為行政區(qū)劃分界的河道均列入有關(guān)各區(qū)。
2.橫貫或縱穿幾個區(qū)的河道也均列入有關(guān)各區(qū)。
3.其余未列入表內(nèi)的排水河道,亦應按照本規(guī)定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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