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被躁到高潮免费视频软件,男女18禁啪啪无遮挡激烈,男男gay亚洲帅哥在线,免费午夜福利在线视频 ,男人边吃奶边揉好爽免费视频

  • 離婚
  • 社保
  • 五險一金
  • 結婚
  • 公積金
  • 商標
  • 產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營業(yè)執(zhí)照
好律師> 法律法規(guī)庫> 地方法規(guī)> 山東省實施《企業(yè)法》加強職工民主管理辦法
  • 【發(fā)布單位】81502
  • 【發(fā)布文號】--
  • 【發(fā)布日期】1988-10-25
  • 【生效日期】1988-10-25
  • 【失效日期】--
  • 【文件來源】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guī)

山東省實施《企業(yè)法》加強職工民主管理辦法

山東省實施《企業(yè)法》加強職工民主管理辦法

(1988年10月25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全民所有制企業(yè)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權利,充分發(fā)揮職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法》和《 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交通運輸、基本建設、郵電、農林水利、財貿、外貿等企業(yè)。

第三條 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下同)是企業(yè)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企業(yè)在實行廠長負責制的同時,必須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及其他形式依法實行民主管理。
職工代表大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四條 職工代表大會應接受企業(yè)黨的基層委員會的思想政治領導,積極支持廠長行使經營管理決策和統(tǒng)一指揮生產活動的職權。

第五條 企業(yè)工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組織職工參加對企業(yè)各種形式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
企業(yè)工會代表和維護職工利益,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二章 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機構和制度



第六條 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按照企業(yè)行政組織系統(tǒng)設廠職工代表大會、車間(或分廠、下同)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下同)、班組民主管理會,并按照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分工設立各專門小組(或委員會,下同)。

第七條 職工代表大會主席團實行非常任制,在召開大會前組成。
主席團名額根據職工代表人數(shù)確定。一般由九至二十一人組成。其中工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應超過半數(shù)。
主席團成員應由企業(yè)工會召集各代表團(組、下同)長會議協(xié)商,從職工代表中提出候選人建議名單,經職工代表充分醞釀后,在職工代表大會預備會議上選舉產生。
主席團的主要職責是:
(一)審議通過大會議程;
(二)主持大會期間的各項活動;
(三)審查各專門小組組建方案,并提出人選的建議;
(四)聽取工作機構、專門小組的工作匯報和職工代表團對議案審議的意見;
(五)處理大會期間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 職工代表大會可根據《 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職工代表大會條例》規(guī)定和本單位實際需要,設立生產經營、勞動保護、工資獎金分配、生活福利、提案審查、評議監(jiān)督干部等專門小組。職工代表大會專門小組可與性質相同的工會工作委員會合一。
專門小組一般由三至九人組成。其成員應由比較熟悉業(yè)務、有一定組織活動和議事能力、能聯(lián)系群眾的職工代表組成。根據需要也可聘請非職工代表參加。
專門小組的設立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并對職工代表大會負責。
專門小組的主要工作是:
(一)參與屬本小組分工范圍內的有關方案的制訂工作;
(二)審議提交職工代表大會的有關議案;
(三)在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職工代表大會的授權,審定本小組需要臨時決定的問題,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確認;
(四)開展調查研究,了解職工對本小組分工范圍內工作的意見、要求和建議,并及時向廠長及有關部門反映;
(五)定期檢查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zhí)行情況,督促有關部門處理提案;
(六)完成職工代表大會和企業(yè)工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企業(yè)管理委員會成員中一般應有三分之一的職工代表(含工會主席)。參加企業(yè)管理委員會的職工代表,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參加企業(yè)管理委員會的職工代表,要對職工代表大會負責,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匯報工作,接受職工代表大會的監(jiān)督。職工代表大會有權撤換參加管理委員會的職工代表。

第十條 企業(yè)工會作為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承擔下列工作:
(一)宣傳職工代表大會的性質、職權和作用,增強職工群眾的主人翁責任感;
(二)制訂召開大會的方案,提出大會議題的建議,組織選舉職工代表,主持職工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和會議的組織工作;
(三)主持職工代表團長、專門小組負責人聯(lián)席會議;
(四)組織專門小組進行調查研究,向職工代表大會提出建議,檢查大會決議執(zhí)行情況,發(fā)動職工落實大會決議;
(五)培訓職工代表,提高職工代表素質;
(六)接受和處理職工代表的申訴和建議,維護職工代表的合法權益;
(七)指導、支持和維護車間職工代表大會正確行使職權;
(八)組織企業(yè)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條 職工代表大會應建立以下制度:
(一)職工代表大會的會議制度。職工代表大會必須按照規(guī)定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聯(lián)合企業(yè)或工作單位分散的大中型企業(yè)(公司)也可經職代會討論決定、上級工會同意,每年召開一次。每次會議至少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職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項,經廠長、企業(yè)工會或三分之一以上職工代表的提議,可臨時召開會議;
(二)專門小組工作制度。職工代表大會各專門小組應根據工作需要分別訂出制度,定期開展活動;
(三)職工代表團長和專門小組負責人聯(lián)席會議制度。職工代表團長和專門小組負責人聯(lián)席會議,由企業(yè)工會根據需要召開;
(四)民主評議干部制度。職工代表大會每年必須對中層以上行政領導干部評議一次;
(五)職工代表培訓制度。對職工代表的培訓,除大會期間組織代表學習有關文件外,每屆至少培訓一次;
(六)車間、班組民主管理制度;
(七)職工代表大會所召開的各種會議和組織的各項活動的記錄制度。

第三章 職工代表大會的籌備與召開



第十二條 職工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一)確定大會議題。企業(yè)工會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根據本單位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提出召開本次職工代表大會議題的建議。議題建議應同黨委、行政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在廣泛征求職工群眾的意見后,提交職工代表團長和專門小組負責人聯(lián)席會議審議確定;
(二)做好宣傳發(fā)動工作。大會議題確定后,工會應及時公布會議的時間、地點和主要議程。發(fā)動和組織各方面的力量,動員廣大職工關心和支持大會的召開。根據大會的議題,組織職工代表學習有關文件;
(三)征集與處理提案。企業(yè)工會要在職工代表大會召開前,發(fā)動職工代表圍繞大會議題,廣泛征求職工意見,提出提案。提案必須有具體的內容、要求和建議措施。有一人提議,二人以上附議。立案要一事一案,一式三份,廠長、工會和提案人各一份。對內容重要、涉及面廣、群眾呼聲強烈的提案要專題處理。對不予立案的建議、意見要作出說明;
(四)準備會議文件。企業(yè)行政負責起草提交大會審議的各項報告和有關文件草案,職工代表大會各專門小組負責起草的與各自有關問題的報告。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的有關報告和文件草案,應在預備會召開前一周發(fā)至各職工代表團,通過職工代表征求職工意見。工會負責催辦各種報告、文件。

第十三條 職工代表大會預備會議由企業(yè)工會召開,主要議程是:
(一)報告大會籌備工作情況;
(二)醞釀大會主席團人選;
(三)確定大會議程;
(四)醞釀職工代表大會專門小組的設置及組成人選名單;
(五)聽取代表資格審查小組關于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

第十四條 職工代表大會由大會主席團主持,主要議程是:
(一)聽取審議廠長的工作報告、企業(yè)行政的有關報告和提交大會的各項議案;
(二)聽取各專門小組的工作報告;
(三)民主評議企業(yè)各級行政領導干部;
(四)根據政府主管部門的決定,民主選舉廠長;
(五)選舉職工代表大會專門小組成員和參加企業(yè)管理委員會的職工代表;
(六)討論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自身建設的有關規(guī)定、制度;
(七)廠長代表行政、工會主席代表職工簽訂集體合同或共同協(xié)議;
(八)職工代表發(fā)言。
職工代表大會進行的選舉和做出的決議,必須經全體代表過半數(shù)通過方為有效,未經職工代表大會同意,任何個人或組織無權修改。

第十五條 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合并召開時,會標應分別標明。非工會會員的職工代表,列席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不參加其選舉活動。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各項活動,按照《 中國工會章程》進行。

第四章 職工代表大會職權



第十六條 職工代表大會對企業(yè)的經營方針、長遠和年度計劃、留用資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賃經營責任制方案,行使審議建議權。其程序是:
(一)廠長做提請大會審議的各項方案的報告;
(二)組織職工代表討論審議;
(三)根據需要,組織職工代表與廠長對話;
(四)主席團匯集各代表團的討論意見,向廠長提出修改的意見和建議;
(五)廠長對職工代表審議的意見和建議做出說明。

第十七條 職工代表大會對企業(yè)的工資調整方案、獎金分配方案、勞動保護措施、獎懲辦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規(guī)章制度行使審查同意或否決權。其程序是:
(一)廠長或行政有關部門向大會提出有關的各項議案,并做詳細說明;
(二)組織職工代表討論審查;
(三)主席團匯集職工代表的審查意見,向廠長或有關部門提出修改意見;
(四)廠長或有關部門向大會做方案修改說明;
(五)大會采用投票或舉手的方式表決同意或否決;
(六)經職工代表大會審查同意的方案,由廠長公布實施;如被否決,廠長不得強行公布實施。

第十八條 職工代表大會對企業(yè)的職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職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關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行使審議決定權。其程序是:
(一)廠長或行政部門向大會提出有關的議案;
(二)組織職工代表討論審議;
(三)主席團匯集職工代表討論意見,向廠長或有關部門提出修改意見;
(四)廠長或有關部門做方案修改說明;
(五)大會采用投票或舉手的方式表決;
(六)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決定了的方案或事項,廠長如有不同意見,可以提請復議。復議后如仍有不同意見,廠長仍應按大會決定執(zhí)行,同時報告上級主管機關。

第十九條 職工代表大會對企業(yè)中層以上行政領導干部行使評議監(jiān)督權。其程序是:
(一)工會和評議監(jiān)督干部小組擬訂民主評議干部的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團長聯(lián)席會議通過后實施;
(二)做好思想發(fā)動和宣傳教育工作,使職工代表明確民主評議干部的目的、要求和方法,使被評議干部正確對待民主評議;
(三)廠級和科室領導干部應在全體職工代表中進行評議。車間領導干部可以在其所在的代表團中進行評議,職工人數(shù)較少的車間也可在全體職工中進行評議;
(四)評議監(jiān)督干部小組對民主評議的意見進行核實、歸納、匯總、填表,逐人寫出評語,并提出對干部獎懲或任免的建議;
(五)及時將評議意見轉達被評議人,并建議有關領導通過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幫助被評議人制訂必要的改進措施;
(六)將有關干部獎懲任免的建議或意見,以職工代表大會主席團的名義轉交黨政有關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處理;
(七)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將評議材料分送主管部門,作為考核選拔使用干部的依據之一;
(八)由評議監(jiān)督干部小組總結民主評議干部工作,以便向下次職工代表大會報告。

第二十條 職工代表大會根據政府主管部門的決定選舉廠長。其程序是:
(一)政府主管部門作出決定后,由企業(yè)工會和黨委協(xié)商發(fā)出通知,公布民主選舉宗旨、方法步驟和候選人條件;
(二)在廣泛宣傳教育的基礎上,發(fā)動職工代表以代表團為單位提候選人。工會匯總確定初步名單,報黨委和政府主管部門協(xié)商確定候選人名單;
(三)召開職工代表大會,聽取候選人發(fā)表治廠演說;
(四)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選舉;
(五)公布選舉結果并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
(六)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的廠長,不能勝任工作或嚴重失職者,由職工代表大會罷免,并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
(七)政府主管部門委任或招聘、免職或解聘廠長時,應在事前召開職工代表團長或全體職工代表會議征求意見。

第二十一條 在職工代表大會上,可由廠長代表行政、工會主席代表職工簽訂集體合同或共同協(xié)議。其程序是:
(一)集體合同或共同協(xié)議的內容要經企業(yè)行政和工會共同協(xié)商確定,并提出合同草案。合同的內容應包括雙方承擔的權利義務、責任目標、采取的措施、違約責任和有效期限等;
(二)合同草案提出后,廠長和工會應分別召開有關會議討論、論證;
(三)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認真討論修改后,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四)合同由廠長代表行政、工會主席代表職工在職工代表大會上正式簽訂,并分別報上級備案;
合同簽訂后,未經職工代表大會同意,雙方不得任意修改或解除。在履行合同中如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應向各自的上級報告。

第五章 職工代表大會在企業(yè)承包、租賃中的工作



第二十二條 企業(yè)無論實行哪種形式的經營責任制,都要把職工民主管理貫穿到經營全過程。

第二十三條 招標委員會(或小組,下同)中應有職工代表大會推選的職工代表參加,其人數(shù)不得少于總人數(shù)的三分之一。工會主席應是招標委員會職工代表的當然成員。
參加招標委員會的職工代表,要及時向職工代表大會匯報工作,并接受職工代表大會的監(jiān)督。

第二十四條 職工代表應參加對投標人的考察和質詢,并聽取投標人的答辯。有條件的單位還可推選一定數(shù)量的職工直接聽取投標人的答辯,并可征得答辯主持人同意向投標人提問。
職工代表必須參加對投標承包人的選定。

第二十五條 被選出的投標者應在職工代表大會上公布經營方案,公開演講答辯。同時由職工代表對投標者進行民意測驗,并把民意測驗的結果作為選擇中標人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六條 職工代表大會應支持中標人實施承包租賃經營方案,積極采取措施,把個人(集團)承包變?yōu)槿珕T承包。

第二十七條 承包人依法取得廠長資格以后,必須支持工會和職工代表大會依法行使職權。

第六章 職工代表



第二十八條 按照法律規(guī)定享有政治權利的企業(yè)職工(包括學徒工、合同制工人、輪換工等),均可當選為職工代表。職工代表實行常任制,兩年改選一次,可連選連任。
職工代表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關心企業(yè)、熱愛集體、熱愛本職工作;
(二)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聯(lián)系群眾;
(三)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生產管理知識和議事能力;
(四)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九條 職工代表占職工總數(shù)的比例,一般掌握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十五,大型聯(lián)合企業(yè)可掌握在百分之零點五至百分之一。
職工代表中各類人員的比例一般是:工人(指從事生產活動的第一線人員)不得少于百分之四十五;工程技術人員和一般管理人員不得少于百分之三十五;中層以上領導干部不得多于百分之二十;青年職工和女職工也應占一定比例。

第三十條 選舉職工代表的程序如下:
(一)工會制訂職工代表選舉方案,并召開職工代表團長和專門小組負責人聯(lián)席會議討論通過;
(二)組織職工學習“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和職工代表選舉方案;
(三)以生產班組或工段為單位,由職工直接選舉職工代表;
(四)職工代表須經代表資格審查小組審查,審查合格后張榜公布名單。

第三十一條 職工代表在企業(yè)內部調動工作,保留其代表資格。原選舉單位應補選職工代表。
職工代表退(離)休或調離本企業(yè),代表資格自行終止,原選舉單位應補選職工代表。
職工代表犯罪、違法亂紀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應撤銷其代表資格,并由原選舉單位增補職工代表。

第三十二條 職工代表選出后,工會應采取多種形式對其進行培訓,組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企業(yè)經營管理和職工民主管理等方面的知識。

第三十三條 職工代表大會可根據需要設列席代表。列席代表的人數(shù)和范圍,由工會召開職工代表團長和專門小組負責人聯(lián)席會議商定。
列席代表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不能當選為大會主席團成員,但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可參加職工代表大會專門小組工作。
列席代表應從非職工代表的企業(yè)黨政工團領導干部、中層干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以及退(離)休職工、職工家屬中邀請。列席代表的人數(shù)一般不得超過代表總數(shù)的五分之一。

第三十四條 職工代表按車間組成代表團。其職責是:
(一)職工代表大會期間組織本團的職工代表出席大會,向大會反映職工的意見和建議,在大會主席團統(tǒng)一安排下推選大會發(fā)言代表及完成大會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閉會期間向本單位職工傳達大會精神,協(xié)助行政制訂貫徹落實大會決議的措施,組織職工落實大會決議,組織和參加本單位的民主管理活動,選派代表參加全廠性的民主管理活動,組織本團職工代表學習,征集、初審、整理本單位職工提案及完成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五條 職工代表團長由本團職工代表民主選舉產生。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代表團長參加工會召開的聯(lián)席會議。

第七章 車間、班組的民主管理



第三十六條 車間職工代表大會對本車間的事務行使民主管理權力。
車間工會委員會是同級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主持職工代表大會和民主管理的日常工作。
車間職工代表的比例應是本單位職工人數(shù)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廠級的職工代表應是車間職工代表大會的當然代表。
車間職工代表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可以和車間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合并召開。

第三十七條 車間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范圍是:
(一)聽取和審議本車間行政領導的關于生產計劃、技術改造措施、經濟責任制實施辦法等重大問題的報告,討論制訂完成生產和其他任務的措施;
(二)審查同意或否決車間獎金分配、工資調整、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議案,決定職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三)監(jiān)督、評議車間領導干部,提出獎懲、任免的建議;
(四)審議車間行政領導同工會主席的集體合同草案。

第三十八條 車間職工代表大會與本單位行政領導發(fā)生意見分歧,由企業(yè)行政和工會協(xié)調解決。

第三十九條 班組的民主管理,以班組民主管理會為基本形式。班組民主管理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由班組全體職工參加。
班組民主管理活動由工會小組長或職工代表組織。

第四十條 班組民主管理會的主要內容是:
(一)聽取和討論班組長關于當月各項任務完成情況的匯報和下月工作安排意見,討論完成承包方案、生產計劃和其他任務的措施;
(二)檢查崗位責任制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討論通過班組公約;
(三)討論解決有關職工工資福利及其他切身利益問題;
(四)提出對職工獎懲的建議;
(五)民主選舉班組長和民主管理員。

第八章 其他形式的職工民主管理



第四十一條 企業(yè)除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組織職工參加民主管理外,還應開展以下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動:
(一)組織企業(yè)行政領導與職工代表或職工群眾開展民主協(xié)商對話活動;
(二)建立職工代表值班制度;
(三)設立廠長信箱;
(四)建立廠長接待日;
(五)其他形式。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科研、文教、衛(wèi)生等事業(yè)單位和集體所有制企業(yè)的民主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由山東省總工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好律師網”提供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資料僅供您參考。您在使用相關資料時應自行判斷其正確、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時性;您須自行承擔因使用前述資料信息服務而產生的風險及責任。
?
close
使用微信掃一掃×